车位虚假宣传,如何赔偿?能否退一赔三?

张成荣律师 2024-05-31 16:31:01

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开发商一般会向业主推销车位。在推销车位的过程中如果存在虚假宣传的行为。应该如何赔付。对此在实际的判决过程中,有不同判例。

一、有的观点认为,车位买卖和商品房的买卖一样,属于建筑物,有投资属性,不属于消费品,不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只支持银行同期利率的利息损失。有的法院依据虚假宣传的程度,付款时间以及付款金额,过程的程度由法院酌情认定具体的赔偿数额。

二、有的观点认为,车位买卖实际系业主应自身需要而支付的消费,应当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行退一赔三。

能否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应当根据法律规定来认定。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条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因此如果购买车位系出于自身消费需求,那么应当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开发商应当退一赔三。

但在实际的案例中,在虚假宣传的认定,以及是否系消费者,法院一般会严格审查。也有认定车位买卖不是消费品的认定。因此在实际维权的过程中,需要保存好证据,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如果认定开发商虚假宣传进而处罚,可以作为证据,在没有其他证据推翻的情况下,法院会采纳该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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