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本文旨在以案普法,所选案例均为司法机关办理的真实案件,无低俗等不良引导。
24岁小伙为向前女友证明自己的“能力”,竟主动和45岁大妈开房,甚至还将发生关系的整个过程记录了下来,大妈真是有苦也说不出啊!
这天,警方突然接到了一起奇葩的报案,受害者是45岁的张大妈。
据张大妈称,她平时闲暇时就爱上网聊天。不久前,她在网上结识了一位20多岁的年轻网友,后来关系熟了之后,对方提出要见面,张大妈同意了。
两人见面后又你情我愿的发生了关系,但是让张大妈万万没想到的是,对方居然偷偷的拍下了不雅视频。
警方对此案件很重视,第一时间查找线索和证据,没几天,就将24岁的犯罪嫌疑人董某绳之以法。
经过审讯后,事情的原因也浮出水面。
原来事发不久前,董某与对象产生矛盾闹分手,前女友的一番羞辱让他颜面无存。
于是,他开始频繁的在网上交友,试图通过网络找到一个合适的人选,来向前女友证明自己的“能力”。
最终,他把目标锁定在了一直跟自己聊得很投机的张大妈身上。
两人约定好见面时间和地点后,董某先先一步到了酒店,将偷拍设备藏在了正对着床的书包里。
布置好一切后,董某下楼去接张大妈。而张大妈一看到帅气的董某心中更是泛滥起了爱意。
两人相拥着走进了董某早已布置好的房间,而摄像机也顺利的记录下了二人发生关系的过程。
董某回去后,迫不及待的把小视频发给了前女友,又拷贝了一份发给了张大妈,并以此威胁向张大妈索要钱财。
张大妈一看到这些不雅视频,就知道董某干的什么龌龊勾当,于是张大妈果断了选择了报警。
最终,就如开头所述,警方抓住了董某。而董某却说,当时由于情感挫折,所以冲动这样做。
董某最终因敲诈勒索罪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也在进一步审理中,还未有后续判决。
【律师说法】
那么,针对本案,应如何看待呢?
一、董某的行为违反了什么法律法规?
在本案中,董某以偷拍的视频作为要挟,向张大妈索要大量财物,并没有将隐私视频传播出去。因此,董某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10日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但假如董某将他人隐私视频传播出去的话,就属于“传播淫秽信息”的行为,会被治安处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8条规定,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10-15日拘留,可以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
另外,如果传播淫秽信息的行为造成的后果严重的话,还会构成刑事犯罪。
根据《刑法》第364条规定,传播淫秽物品罪,是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董某的偷拍行为也涉嫌侵犯了他人的名誉权和隐私权。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101条的规定,公民享有名誉权。董某的偷拍行为侵犯了45岁大妈的名誉权,即未经其同意擅自拍摄她的隐私视频,侵害了她的合法权益。
根据《民法通则》第120条的规定,侵害他人名誉权、肖像权或者其他人格权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
此外,董某要挟大妈索要大量钱财的行为还涉及敲诈勒索罪。
根据《刑法》第274条: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钱财为目的,对被害人施加威胁恐吓、要挟的手段,数额较大或多次敲诈勒索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董某以偷拍行为威胁大妈,并索要大量财物,属于敲诈勒索的行为,应承担刑事责任。
二、偷拍的行为在法律上如何界定?
至于偷拍行为在法律上的界定,根据我国刑法中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和侵犯他人名誉权、肖像权的规定,未经他人同意擅自窃取、收买或非法提供他人的个人信息,以及未经他人同意擅自拍摄并传播他人的肖像,都属于侵犯行为。
偷拍本身就是一种隐私侵犯行为,其行为主体必须具备明显的违法犯罪目的和非法获取他人信息的行为特征。
当我们发现他人进行偷拍行为时,应该如何应对呢?
1.确保个人安全:在采取任何行动之前,首先要保证自己的安全。
2.保留证据:如果可以安全地进行,可以尝试拍摄或录制证据,如偷拍者的面部特征、偷拍的时间和地点等。
3.寻求帮助:向身边的朋友、亲人或者当地的安全人员寻求帮助。
4.报案处理:将所掌握的证据提供给警方,并按照警方的指引协助调查。
5保护自己的隐私:如果个人的隐私已经被侵害,可以考虑采取法律手殷向侵权者追究责任,并获得合法的赔偿。
网上交友应当谨慎,不要轻易和陌生人或者和什么所谓的朋友见面。如果真的要见面,希望大家提高自己的防范意识,不要让有些不怀好意的人有可乘之心。
此外,网恋需谨慎,不要为了追求意识的刺激而轻易的相信别人的话,这样往往会吃大亏。如果以后遇到类似情况,一定要及时的报警求助,警方也会尽全力帮助解决。
破坏规矩这就是你的不对了。
45岁就成大妈了?
把女性45岁了,说成大妈!有多少人骂你不?
年轻人不讲武德
45岁?她儿子多大了?还想着和25岁男生上床[汗]她咋见自己的儿子?
真会玩
姓董不懂,罪加一等
不论男女老少都有性悦之心,大妈想做实无过亦无罪,男子不守规矩,偷拍隐私,然后勒索就有罪了,不但要罚,还要判刑监禁,以惩后人,
那小子真的不知所谓,既然有不老不嫩的草食何乐而不为呢?[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
破坏行规,该杀
卧槽,不讲武德,破坏规矩
视频发出来看看是不是真的
别人给你睡了,还拍照,这个人我最讨厌,做这种事情的人,有点傻
这个渣男不按常理出牌该判刑十年以上
活该,死不要脸
这小子也太不讲武德了[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
现在45岁真不是大妈
咋滴,45岁不是大妈难道还是小仙女?
这小子不厚道啊
主要是帅气
小伙子活不行啊,大妈没吃饱噢……
小伙子这是犯法的
45岁算什么大妈,大妈是退休之后的人
没图没真相差评
[裂开]45岁就称大妈了,啊啊啊我今年46了
万恶淫为首[祈祷][祈祷][祈祷]
有本事找个十八岁的少女,找了个妈还得意忘形了[笑着哭]
年轻人、不讲武德、耗子尾汁
这个老女人也不是什么好人,活该
这小子有福不知恩,天打雷劈
我保证不偷拍[呲牙笑][呲牙笑][呲牙笑]
这短命崽卑鄙,该杀。
小伙子不讲五德,以后我们大家怎么混啊
大妈成最大赢家
活该
要找玩得开的,甚至自带录影设备[微笑],但他这波是饥不择食[静静吃瓜].
淫材
真好骗
都是老牛想吃嫩草的结果。[横脸笑]
就是吃了个西红柿
这小子真不厚道,
这年月岁数不大都廷怀旧地!建议小伙出来后去考古队报到。
我三十多岁喜欢五十多岁的正常吧[呲牙笑]
没有道德底线了!
找死
有视频吗?不要乱说。[汗]
男的40岁就可以叫爷爷了,女的45岁叫大妈也没问题吧,纠结这个干啥。
一般破坏规矩的都会被规矩反噬
自已欣赏就行了,还要去炫耀!有点不合适了
不正景的老女人还有脸报警?
老铁们,这房咋开的?孤男寡女兼少男老女两人,开一个房间,怎么好意思出示身份证登记的?难道名义上开两间房,事后却溜进同一间房……
这个女主角当的[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
你家45事大妈。
下火
是真的吗?请发视频过来作证。
我要看真相
不是东西,人老心不老,该,这男的应该着车压死。
刺激[鼓掌][鼓掌][鼓掌]
吃亏的应该是那小伙子,四十多岁的女人越大越爱。
继续编
年轻人不讲武德,破坏规矩,以后谁还敢约[笑着哭]
年少不知阿姨好 错把少女当成宝
专找老阿姨
这样的男人就该坐牢 玩就玩呗 还勒索敲诈 就应该判刑
此案确定属于-敲诈勒索罪,必须判实刑。
没大姨妈就是大妈了,45岁很多都没有了
这种偷情的应该双双入刑,案中女的入刑,男的未婚的征信黑名单,我不信这种没道德的风气遏制不了
不讲武德
不讲武德
45岁就大妈了?
45岁的女性,你称为大妈???你能编出什么好东西?[得瑟]
不作不会死
40岁以上都应该叫阿姨
不反对偷拍,偷拍的视频,照片只要留着做纪念,自己欣赏就行了,敲诈就不行。
大妈已经不在乎了
好一个吃干抹净,太不讲规矩了。
不讲武德,约界败类
小伙子不讲武德
刺激
UC都变成故事会了
大妈风骚,小伙贪心[点赞]
被女的摆了一道吧,人早走了,还证明啥
24岁男的找个45岁女的,也叫做有能力?
这个年纪古代孙子都二十多了
年轻人不讲武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