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广东省肇庆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徐舟为肇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公开资料显示,他曾长期在广东佛山工作,此番履新前职务为佛山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12月1日,肇庆市人民政府官网更新徐舟职务信息。
官网信息显示,徐舟出生于1972年7月出生,江西丰城人,1994年7月参加工作,中山医科大学学历。
徐舟在大学所学的专业为中山医科大学法医系法医专业,大学毕业后,在佛山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工作了近17年,2011年5月,徐舟从佛山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副支队长升任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支队长。
4年后,也就是2015年,徐舟调至高明区工作,历任高明区副区长、区委政法委副书记、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高明区委副书记、区委政法委书记等职务。此后还担任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2021年12月,他出任佛山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直至此番履新。
南方都市报(nddaily)、N视频报道
南都记者 蔡雯 孙振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