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米,也有人称之为“苞米”,总之是同一种粮食。
初秋时分,天气转凉,但收玉米的时节却从没有感受到过一丝的凉意,总是会有火辣辣的太阳晒的人头皮发麻。锯齿般的玉米叶也总是会剌的手背、脖子火辣辣的,但能有个好的收成却也算满足了。当然,收玉米也不只是辛苦,当玉米粒刚刚结粉没多久,粒粒饱满晶亮,手指甲掐上一下,往往会有乳白色的滋液顺势飙出。这时的玉米正是掰下来煮着吃的好时机。
在尚不是很富有的农村,却很少有人吝啬到连玉米都不舍得煮着吃。那时农村家家烧土灶,自己蒸馍馍,于是就顺便在锅里放上几棒新鲜的玉米,等一锅馍馍蒸好了,闷上一会,然后揭开锅盖,于是浓烈的玉米香便伴随着蒙蒙的水汽蒸腾而起。当主妇们从锅内捞出玉米,装入箩筐,尚未来得及冷凉,淘气的孩子便会伸手捞上一棒往嘴里送,但经常会被从玉米棒里渗出的少许的热水烫的又跳又叫,却不愿丢下那冒着香味的玉米棒子。
虽然白开水煮的玉米保持着原汁原味,色香味皆有,但也只是普通的小吃。所以有些有好吃口的人便别出心意创出些花样,如“玉米排骨汤”。
常吃的玉米排骨汤多以厚实的瓷质汤碗盛放,清澈的骨头汤里悬浮着几瓣黄橙橙的玉米,炖的烂熟的小排或者肉骨头用筷子轻轻一剥,便会骨肉分离,于是悠悠的肉香便伴着浓烈的玉米的香味飘荡出来,然后撒上点盐调味,就可好好享用了。如果要做的这样美味,确实不能偷工减料,那必须是用骨头和玉米一起小火慢炖,偷不得一点懒的。记得数年前非常喜欢和瓦罐汤,而每次到店里总是喜欢点上一份玉米排骨汤,剔骨剥肉,慢饮肉烫,好不快哉。只是现如今路边小店的汤水大不如从前,多是各种调味料勾兑而成,吃过口中泛酸,兴致了了。
现如今的魔都,很少有年轻人会自己炖煮玉米吃了,多是从街上路边的小摊上随买随吃。小摊上的玉米晶莹剔透,颗粒饱满,甜香沁鼻,哪怕是买了放上一天也不会发酸发粘。一开始见到这样的玉米还在感叹科技的发达,城市的发达,谁知后来有新闻报导才清楚原来是添加了玉米香精,于是再也不用担心玉米变质了。只是这样的玉米吃了真的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