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评价中小学生的劳动素养?

才干王营评 2024-10-11 05:32:42

如何评价中小学生的劳动素养?

王营

近日,江苏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将劳动素养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作为学生评优评先、毕业升学的重要参考或依据。

将劳动素养评价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作为学生评优评先、毕业升学的重要参考或依据,有利于引导学校、家庭、社会重视青少年劳动教育,进而培养他们热爱劳动的良好习惯和珍惜劳动成果的优良品质。然而,对学生的劳动素养进行评价不是一件简单的事,不可能像文化课那样,通过考试的方式量化打分,也不能凭借家长或老师对学生的印象主观评分。如果评价结果不客观、不真实,不仅有损评优评先、升学录取的客观公正,也会大大挫伤学生参与劳动的热情和积极性,从而导致评价结果沦为形式。

为此,江苏省提出:“分段实施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探索劳动教育学分制。”采用学分制的方式评价学生的劳动素养可以有,但要考虑从哪些方面积累学分、如何积分等问题。对中小学生而言,可从以下三方面入手:

通过劳动教育课堂进行评价。202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要求:大中小学设立必修课程和劳动周,同时强调其他课程有机融入劳动教育的内容和要求。在劳动教育课程设置上,《意见》要求:中小学劳动教育课每周不少于1课时。

将劳动教育纳入中小学必修课,为教师在课堂上评价学生的劳动表现提供了方便。《实施意见》指出:“小学和初中劳动教育课平均每周不少于1课时,普通高中不少于6个必修学分。”教师可根据每节课的目标,依据学生参与课堂劳动和校内劳动的态度、效果等方面的表现,采用学生自评、同学互评、教师评价等多种方式,对每名学生的课堂表现做出客观评价。

通过学生参与课外劳动教育的过程进行评价。劳动素养的形成重在学生参与劳动的过程和体验。无论是课内还是课外,只有亲自参加各种类型的劳动,学生才能体验到劳动的艰辛,才能达到劳动教育的效果。为此,学校在开足、开齐校内劳动教育课程的基础上,还要定期组织学生参加各种类型的校外劳动或志愿服务活动,在学生参与劳动的过程中评价学生的劳动表现。

为了给学校开展校外劳动教育提供机会,《实施意见》明确:“各级党委、政府要明确实施劳动教育的机构和人员,统筹规划配置中小学劳动教育资源,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建立‘劳模工匠进校园’常态化工作机制,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吸引社会力量提供劳动教育服务,鼓励购买劳动教育相关保险。”有了政府的支持和丰富的课外劳动资源,学校就可以根据劳动教育课程的目标和任务,依据学校劳动教育实施计划和学生劳动特长,分类、分批组织学生到校外参加适合自身特点的劳动项目,并依据劳动过程评价学生的劳动表现。

通过展示劳动成果或劳动技能进行评价。《实施意见》要求:“家庭要鼓励孩子利用双休日或节假日参与劳动,确保中小学生每周家庭劳动时间不少于2小时,每年有针对性地学会1至2项生活技能。”家庭是培养孩子劳动习惯的重要场所,但学生是否在家劳动,劳动效果如何,学校不能仅凭家长的一面之词给学生打分,而是要让学生展示劳动成果或劳动技能,并据此评价学生的家庭劳动情况。

劳动成果是学生参与具体劳动项目的显性标志,从中既可以看出学生参与劳动的投入态度和参与程度,也可以看出学生的劳动技能水平。学校要定期组织学生开展劳动成果展示、劳动技能竞赛等活动,让学生现场展示自己劳动成果的制作和形成过程,激发学生创造的热情,根据评比结果评价学生的劳动表现。

无论是课堂评价,还是校外劳动成果和技能评价,学校都要像组织文化课教学那样,轻形式、重内容,轻主观臆断、重现场实证,不可只有布置没有监督,让学生自发完成,或者通过上交材料或证明信,随意评价学生的劳动表现。

为此,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建立中小学劳动教育信息化评价系统,综合运用大数据、云平台、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全面客观记录学生课内外劳动过程和结果,开展劳动教育过程监测与纪实评价。学校要建立劳动教育评价定期公示、审核制度,学生何时参加劳动、劳动时间长短、劳动效果如何,要经得起全体师生的质疑和追问。对于弄虚作假、蒙混过关者,一经查实,要给予当事人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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