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讲总结了胡亥继承的5笔遗产,分别是:(1)广袤的版图,(2)成熟的中央集权体制,(3)全面推行的法家治国理念,(4)一整套科层制的官僚机构,(5)19个亲哥哥和具体数字不详的亲姐妹。相关问题是:前面那4笔遗产真的都是优质资产吗?你会觉得隐患潜伏在哪一笔遗产当中呢?
暗藏隐患在我看来,大概率上,胡亥继承的所有遗产都是隐患。
问题的症结在于,法家阵营里的所有精英,无论是商鞅、申不害、韩非、李斯,都没想到尺度问题。都没想到国家规模的扩张,会使量变的积累突破临界点而形成质变;也没考虑到秦朝的一个特殊性,那就是吞并六国的过程实在太快,如果没有非常手段的话,很容易就会消化不良。
首先,当国家版图真的大到足以囊括已知世界之后,基本意味着外部敌人不复存在,而外部敌人永远都是塑造内部凝聚力的核心因素。来自敌人的压力一旦消失,统治就注定难以维系。所以全世界古往今来都有一个通行的政治技巧,那就是哪怕没有敌人也必须制造敌人。
其次,版图扩张的速度太快,异质成分吸纳过多,管理起来就很容易焦头烂额。
周朝的经验如果秦朝可以“法先王”,效法传说中的“尧舜禹汤文武周公”,从历史当中获取经验的话,那么周朝的建国历程就很值得参考。
当初牧野之战,完成了周对商的改朝换代。周武王作为胜利者,特别会搞统战工作,高调表示一切军事行动仅仅针对商纣王这个暴君首恶,所以只要纣王死了,事情当然就翻篇了。翻篇之后,周朝马上就给纣王的儿子禄父(fǔ)以封君待遇,以安定殷商遗民,又把纣王的叔父——著名的贤人箕子——释放出狱,然后“散鹿台之财,发巨桥之粟”,也就是把纣王的财富和粮食储备拿出来赈济百姓……总而言之,对商朝上到高级贵族,下到普通百姓,各种尊崇,各种撒糖,一切的一切都是为了让战败的一方早日打消顾虑,无缝衔接新时代。等到周武王的统治稳固起来了,如果想要剥夺这些旧贵族的特权,降低他们的待遇,那就是轻而易举的事情了。
这一类的统治技术,在历史上反复上演,在现代人看来只是浅白得乏味的常识而已。
如果把周武王换在秦始皇的位置,那么在统一天下之后,山东六国的豪门望族和高级官僚,甚至基层官吏,都会被新政府欣然接纳,无论他们做事或不做事,待遇总是不会差的。这样的话,行政效率虽然会大大降低,但基层社区不会受到打扰,人心很容易安定下来。人心安定了,江山也就坐稳了。
但秦始皇依照法家的治国思路,不法先王而法后王,太不拿历史经验当回事,以至于山东六国的豪门望族非但没有被安抚,反而被连根拔起,统一弄到咸阳安置。这样一来,秦朝官僚组织的人事松成,依旧是“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将必发于卒伍”,一副健康红润的法家面孔。
假如秦国吞并六国是一个缓慢发生的过程,那么这样的安排倒也不能说有多大的错,但问题是,吞并六国的过程实在太快,快得已经很适合拿商周易代来做类比了,所以法家人事管理的原则性,太有必要为消化六国所要求的灵活性,做出让步了。
秦朝以法治国,而法律偏偏特别不利于统合六国。
法律的本质为了理解这个问题,我们很有必要追问一下:所谓法律,到底是什么?
关于这个问题,基本共识是:古代法律是统治者的强制性管理工具。
在秦朝这个具体环境里,统治者只有皇帝一个人,那么法律就是皇帝为自己之外的所有人所制定的具有强制性的行为规范。这里我们有必要借助一下它山之石,看看柏拉图的遗作《法律篇》对法律的经典二分法:法律有两类,一是给奴隶的法律,它的内容只是简明扼要的禁令而已,不需要任何解释,二是给公民的法律,在禁令之外必须配有不厌其烦的说明解释,要把禁令之所以成立的理由说清说透。
比如,柏拉图举例,法律可以规定男子在年满35岁之前必须结婚,违者不但会被褫(chǐ)夺地位,还会被课以罚金。如果这是给奴隶颁布的法律,那么以上表述就已经足够了,执法的时候只需要照章办事,不管奴隶是否理解并且接受这条法律。但如果这是给公民颁布的法律,就必须不厌其烦地加以说明,让公民充分理解到,为什么男子保持单身就
是对公共利益的侵害,就是对族群荣耀的败坏。
如果拿柏拉图的标准来看秦朝的法律,那么毫无疑问,秦朝法律一刀切,法律条文只讲禁令,却不给理由。理应奉公守法的秦朝子民,对这些禁令理解也好,不理解也好,都无所谓,重要的是百分百做到服从。
但问题是,秦国土著,也就是关中地区的原住民,早在商鞅变法的时代就已经开始适应这套法治模式,等到秦朝一统,他们的守法意识早已经写在基因里了,法律之于人如同水之于鱼。而山东六国那些刚刚被并入秦朝版图的新一代大秦子民,面对秦朝法律,大概率上只会觉得莫名其妙,必须在不理解的基础上,勉为其难地加以服从。勉为其难的人口比例如果足够小,倒还不至于引发社会动荡,但事实是,这个人口比例远远超出半数。更要命的是,历史积怨实在太深,即便皇帝真诚地释放出善意,新占领区的人民,也会自然而然地把这份善意曲解为居心险恶——只要不爱,那么对方无论做什么都是错的。就这样,那些关中子民习以为常的禁令,一旦落到山东六国的人民头上,尤其是旧贵族的头上,那么最强烈的呼声应该就是这样三个字:“凭什么?”
系统性风险这种时候,封建制比郡县制更有优势,因为封建制特别尊重风土人情的多样性,每一位封建领主都可以因地制宜。要理解这种政治形态,我们不妨就近看看美国——美国所谓国,其实不是一个国家,而是几十个国家组成的联盟,其中的每一个国家,中文翻译成州,很容易让中国人误认为这是省一级的行政单位,而其实每个州都有独立主权,可以自行立法。那么对于每一个个体而言,如果讨厌某个州的法律和风俗,大可以用脚投票。相反,站在州的立场,只要留下来的,显然都是认同本州主流价值观的,那么本州的政令施行起来,就不会遇到太大的阻力。所有的州,仅就联邦宪法达成共识。
秦朝的郡县制就不一样了,全国上下一刀切,这就很像是希腊神话里的强盗普罗克拉斯提斯(Procrustes)的做派,拿一张床衡量所有人,抓到高个子就把腿砍短,抓到矮个子就把身体拉长,总之所有人的身高都必须和那张床的长短保持一致。
站在国家的角度,普罗克拉斯提斯之床,意味着全国上下可以轻松实施标准化、数字化的管理,而站在个人角度,因此而承受的痛苦可想而知,反抗的意愿同样可想而知。
秦朝这个大一统的郡县制中央集权国家,是一个史无前例的存在,而那些鼓吹郡县制和中央集权的法家精英,一切经验都不超出“战国七雄”的国家体量,并没有意识到版图的扩张,会突破量变的临界点而产生质变。所以,胡亥面临的隐患,实在是一种系统性的风险。
如果胡亥能够想通这个道理,那么最明智的做法莫过于在郡县制的框架之内适度推行封建制,充分尊重风土人情的差异性,然后循序渐进地强化书同文、车同轨、行同伦,等到时机成熟之后——这也许需要不只一代人的时间——再逐步消除封建制的因子,逐步试探集权的触手所能达到的极限。事实上,后来汉朝在制度上的成功正是这么来的。
当时的胡亥并没有这份眼力,即便是老江湖李斯和老狐狸赵高也没有这份眼力,所以胡亥仅仅看到了所谓威胁当中最直接不过的威胁:19个哥哥和数量不详的姐妹。
最后做一下总结:以上内容只是我的一家之言,并不是学界公论。事实上,视角问题也不存在什么公论,只要逻辑自洽,可以给人以启发也就够了。至于胡亥到底会怎样继承这份天量的遗产,我们下一讲再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