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日江西景德镇发生的一家三口无辜被撞身亡的惨剧,起初肇事司机只是以交通肇事罪被刑拘,遭到公众强烈质疑。因为该罪最长刑期也不会超过七年,一家三口因为对方超速行驶而惨遭不幸,就最多只能追究七年的刑责?这代价也太低了吧?
但经过警方调查,认为肇事者廖某在驾驶过程中存在故意超速泄愤,且出事路段在人流密集的居民区,是有严格限速要求的,廖某却将车开到120码以上,已经严重威胁到了公共安全,并且造成了三人死亡的严重后果,符合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要件。
此罪名一改,那廖某就有被判处死刑的可能,这下估计真慌了。刚开始联系律师说交通肇事罪最多七年,估计想着再获取一份谅解,三四年就能出来了,内心并不十分慌乱。
甚至有人表示,车祸现场,廖某还丝毫不慌,第一时间给律师打电话问结果会怎样,连救人的电话都是路人帮忙打的。如果情况属实,那廖某确实过于冷漠了,自己闯下这么大的祸还丝毫不慌,一脸淡定,这下罪名一改,估计没那么淡定了。
而廖某父亲这边也开始紧急发声了:声称车买了才五天,儿子开车的时间也就一天半,意思是出事是因为技术还不熟练,而不是网传的因为跟女友复合问题发生争执,猛踩油门泄愤。
并表示自己多次向受害者家属道歉,请求谅解,愿意赔偿,儿子出来愿意给受害者家属养老,只是受害者家属根本不接受,连门都不让进。
你儿子这一脚油门下去,人家子孙两代都没了啊,还是独子,等于断子绝孙了,换做是你,你会选择原谅吗?还更别提你这儿子跟人家养老的事情了,单单看到他,估计还要少活几年。
受害者家属也明确表示,自己的后半生只为自己儿子的家庭寻求正义,绝不接受任何道歉和谅解。
其实我觉得这个罪名更改了才是正确的,作为头脑正常的成年人,无论是出于什么原因,在人流量多的居民区,严重超速行驶,对公共安全绝对是一种严重威胁,起码有一种放任的故意:今天撞到谁了该谁倒霉。
正常人也能预料到可能会造成的严重后果,虽然不至于证明其有杀人的故意,但起码有放任危险的故意。
这个可不是其父亲发声的那句:因为儿子是新手、开车不熟练所能减轻罪责的。正常情况下,开车不熟练,因为畏首畏尾,开得慢才对,你直接在居民区飙车,那是开车不熟练的表现吗?那恐怕是对于自己“技术”过于自信的表现吧。所以我觉得这个父亲不发声还好,越发声越漏洞百出,反而越引发公众反感。
其第一次发声,以赔偿80万和让儿子给失独老人养老作为请求谅解的条件,看似合理,实则也是非常糟糕的一种方式。
首先,人家是三条人命,你就提出赔偿80万,你觉得谁能接受?其次,你让一个受害者家属眼中的杀人凶手去给人家养老,人家恨不得手刃之,怎么可能接受他的养老?难怪人家门都不让你进呢?
你还不如真诚道歉,表明是自己教子无方,称自己愿意接受法律公平的审判,不奢望对方能够谅解,表明自己哪怕倾其所有也要赔偿给当事人家属,这样的态度,受害人家属或许稍稍还能接受一点。
一上来就求谅解,在别人最痛苦最愤怒的时候,往枪口上撞,还不忘给自己找补,这样的态度,别说是谅解,受害人家属估计不弄到他死刑决不罢休。
这个案件也提醒了普通大众,不要用公众用生命健康去承受你的任性,交通肇事罪也不是任性者的护身符,拘留你的罪名会根据实际调查情况就行变更变更,面对法律的威严,每个普通人都要做到有敬畏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