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呀!地铁门一开,玻璃上突然冒出一张惨白的脸!"4 月 6 日,南京市民王女士在社交媒体发帖称,自己乘坐地铁 3 号线经过卡子门站时,被隧道内一张巨型海报吓得心跳加速。画面中,一名男性角色面色煞白、嘴角带血,配合地铁昏暗的光线,活脱脱像从恐怖片里 "钻" 出来的角色。
现代快报记者实地探访发现,这张海报出自话剧《海底两万里》,画面中的 "恐怖角色" 实为鹦鹉螺号大副弗利波斯。但列车停稳后,玻璃门正好映照出角色面部特写,加上地铁隧道光线偏暗、空间密闭,导致视觉冲击力被无限放大。有网友晒出对比图:完整海报中,弗利波斯与其他四名角色同框,整体风格偏奇幻而非惊悚,但单看放大的人脸确实容易引发误解。
二、各方回应:艺术创作与公众感受的碰撞1. 话剧方:角色设计灵感源自经典文学4 月 7 日,话剧《海底两万里》官方账号回应称,弗利波斯的造型灵感来源于儒勒・凡尔纳原著中 "深海探险者" 的形象,旨在展现角色长期处于海底高压环境下的病态美感。该剧制作人强调,剧目本身是合家欢性质,包含大量手工鱼偶和黑光剧元素,"我们甚至担心小朋友会觉得太可爱"。
2. 地铁方:紧急撤换海报并致歉4 月 8 日,南京地铁运营公司回应该事件,承认广告设置存在 "环境适配性不足" 的问题,已与广告商沟通撤换海报。工作人员透露,地铁广告审核主要关注内容合法性,对视觉效果的评估更多依赖广告商自主申报,"这次事件暴露了我们在场景模拟测试上的短板"。
社交媒体上,"支持艺术创新" 和 "反对惊吓营销" 的声音激烈交锋。有戏剧爱好者认为 "艺术本就需要突破常规",也有家长担忧 "孩子看到会做噩梦"。法律人士指出,根据《广告法》第九条,广告不得含有恐怖内容,南京地铁的处理符合法规要求。
地铁环境具有三大特性:
空间密闭
:乘客在狭小车厢内易产生紧张感,对突然出现的视觉元素敏感;
光线复杂
:隧道内灯光与玻璃反光叠加,可能扭曲画面色彩;
停留时间短
:广告需在几秒内抓住注意力,容易放大刺激性元素。
这种特殊性导致广告效果 "不可控"。2014 年,歌手吴莫愁的地铁广告因夸张妆容吓哭儿童;2023 年,某悬疑剧海报因光影效果被误认 "女鬼"。南京此次事件,正是典型的 "环境误读" 案例。
2. 法律与规范:艺术表达的边界在哪里?根据《广告法》,广告内容不得危害人身安全、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具体到地铁广告,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明确要求:广告设置不得影响乘客导向标识识别,需进行安全评估。南京地铁虽未出台类似细则,但依据上位法,仍需对广告的 "社会影响" 负责。
3. 国际经验:如何平衡创意与公众接受度?日本
:地铁广告采用 "分级制",恐怖类内容仅限深夜时段投放;
德国
:广告商需提交 "环境模拟报告",包含不同光照、角度下的效果测试;
新加坡
:设立 "公共空间艺术委员会",由市民代表参与广告审核。
这些经验表明,事前评估和公众参与是避免争议的关键。
四、未来启示:让公共空间更有 "温度"1. 广告商:从 "眼球经济" 到 "共情设计"话剧《海底两万里》的宣传团队坦言,他们低估了地铁环境对画面的 "扭曲" 作用。未来可尝试:
场景化设计
:根据地铁线路特点调整广告内容(如通勤线侧重简洁信息,旅游线突出文化元素);
技术赋能
:利用 AR 技术让广告与乘客互动,减少静态画面的突兀感。
2. 地铁运营方:建立 "柔性审核" 机制南京地铁可借鉴北京经验,要求广告商提交:
环境适应性报告
:包含不同时段、光照条件下的广告效果模拟;
受众反馈数据
:通过问卷收集不同年龄层的接受度评估。
3. 公众参与:搭建 "城市美学" 对话平台建议南京地铁开通 "广告投票" 功能,让市民参与热门广告评选。这种 "共治" 模式既能避免争议,又能挖掘本土文化特色。
结语:一张海报背后的城市治理智慧从 "丧葬风" 招牌到 "鬼面海报",近年来公共空间的争议事件频发,本质是城市治理理念的碰撞。当我们讨论 "艺术自由" 时,不能忽视公共空间的 "共享属性";当我们强调 "公众感受" 时,也不应否定创新的价值。或许,真正的解决之道在于:让艺术创作更贴近生活,让城市治理更富有弹性,让每一块广告牌都成为连接美学与民生的桥梁。
(本文信息综合自极目新闻、新华网、上观新闻等报道,引用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