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从稳定性上来说,行政机关更加稳定
机构改革工作一直在不断进行,或者是局部单位的改革,或者是行政机关的全面改革,但是,在这些改革当中,行政机关基本上维持不变,其内部的工作人员身份系公务员,本身也是维持不变,但是,对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来说就不是这样,因为这类单位在改革当中,很有可能从参公单位改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而且这类情况在市级以下是比较常见的,这个时候内部人员的管理身份或许不会变,但是,其已经失去了在成长的机会。二、从个人的职业发展来说,行政机关机会更多
在机构管理当中,大部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都是某行政机关所属的二级机构,因此,无论是机构规模还是职数设置,其都要低于行政机关本身,而单位本身所有的编制总数却和行政主管机关持平,或者略低于主管机关的人数,因此,单位内部工作人员的晋升机会大小当然存在很大的差别,而且大部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其人事任命权限就在行政机关党组,以实际的工作情景为例,行政机关科员提拔为副科,属于职务晋升,而其下属的参公管理单位,想要提拔成为行政机关的副科级,必须是在参公单位已经担任副科级职务的干部,由此可以看出,在干部晋升方面,行政机关机会天然多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三、如果是人民团体或者群众团体等参公单位,在各方面又要比行政机关有优势
在公务员招考职位表当中,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单位虽然也是参公管理的机关,但是,其与行政机关所属的参公单位还是有着很大的区别,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的设立以及参公的依据来自于各自的章程,因此,只要章程不发生彻底改变,单位性质也不会改变,职工的编制自然也不会改变,同时,这些单位的规格与同级的行政机关相同,但是,干部职工总数却仅有行政机关的一半甚至更少,这种情况会极大增加内部干部的晋升机会,而且群团参公单位的工作相当轻松,很少被其他单位考核,也不用一年经常加班,因此,在公务员考试当中,此类单位是理想的报考单位,考上以后发展也会非常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