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浩辉宣布参选澳门特区第六任行政长官

中国城市报 2024-08-28 20:29:14

据@大湾区之声官微消息,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前院长岑浩辉8月28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将参选澳门特别行政区第六任行政长官。

资料图。

今年8月26日,《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发布第44/2024号行政命令,应岑浩辉法官的要求,自2024年8月28日起免除其担任终审法院院长、终审法院法官及澳门特别行政区推荐法官的独立委员会委员的职务。

截图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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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公开资料,岑浩辉1962年5月出生,中山县东凤(今广东省中山市东凤镇)东和平村人,北京大学法律系毕业。

1995年,岑浩辉成为澳门首批法院司法参事之一;

1997年任澳门普通管辖法院法官,后被选为澳门司法委员会委员;

1999年12月20日,获行政长官任命为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院长,并任法官委员会主席、推荐法官的独立委员会委员、区际司法协助及国际司法互助工作小组成员、澳门基本法推广协会名誉会长。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官网公告,澳门特别行政区第六任行政长官选举已定于10月13日举行。行政长官选举管理委员会根据《行政长官选举法》的有关规定,订定行政长官选举候选人提名期为8月29日至9月12日。

今年8月21日,澳门特区现任行政长官贺一诚宣布不参加第六任行政长官选举。

贺一诚称,其对澳门有着深厚感情,为澳门发展已竭尽全力,惟因身体健康尚未全面恢复,为了澳门的长远发展,从大局出发,决定不参加第六任行政长官选举。贺一诚还表示,将全力支持第六任行政长官和特区政府依法施政,为“一国两制”事业和澳门发展继续作出贡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第3/2004号法律《行政长官选举法》,澳门特区行政长官任期五年,可连任一次。

被提名为行政长官选举候选人必须具备以下资格:

(一)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

(二)不具有外国居留权或承诺在就任行政长官之前放弃倘有的外国居留权;

(三)至候选人提名截止日年满四十周岁;

(四)至候选人提名截止日在澳门通常居住连续满二十年;

(五)拥护《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其澳门特别行政区;

(六)已被登录于行政长官选举日期公布日前最后一个已完成展示的选民登记册,且不属于无选举资格者。

截图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官网。

■来综合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官网、中山市档案馆官网、@大湾区之声

■编辑:越玥、张阿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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