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刊词 直面「处境」 如何拥有近身格斗的能力?
“女性是一种处境”,所表达的是,女性视角不仅仅是从女性出发的单一性别关照,也是一种关照弱势群体的独特视野。
而在部分人回应也在印证这一观点,“女性不是一种处境,失权才是”。上位者与下位者利益拉扯与真实诉求,才是女性主义,及其背后文化研究学派真正关注的议题。
当我们在谈论“处境”时,是一种客观而冷静的描述,而一旦涉及到性别,则容易关联性别印象,导致判断失衡。而这,恰恰是“女性是一种处境”描述的独到之处。
固然,女性群体只是“处境”中的一部分,然这份处境,源自上千年来社会语境中对女性生存现状与真实诉求的淡漠与忽视。
事实上,直至今天,受教育权与选举权已然实现“男女同权”,就业上的性别歧视也依旧存在,女性面对事业、婚姻的二元对峙现象仍是一个难题。
《女性的奥秘》的豆瓣评分 | 自由女性主义代表作
致力于推动女性在教育、就业、选举等的平等权利
呼吁女性进入公共领域,却并未指出男性参与私人家务的必要性
由此女性“事业/家庭”两肩挑便成为一个现实
这些困惑与出口,显然都需要一个答案,一个足以诠释隐秘而无法宣之于口的“处境”何以形成的理由。
在此情形下,直面处境、近身格斗,是每一个身处自身处境、难以挣脱的个体无法回避的生活叙事。这些处境,关乎性别,却也绝不止于性别。
01 直面处境:作为工具的“女性主义”在直面女性“处境”中,女性主义理论是一个很好的工具,帮助不知一二、迷茫困惑的人以灯塔。
波伏娃的《第二性》,至今仍被奉为“女性主义圣经”,其观点“女人不是天生的,而是后天形成的”,更是点破女性处境艰难的原因:
性别生理上的差异是显性的,被区别对待自身诉求与发展路径的差异却是隐形的。在长期被社会规则制约于“家庭内部”,被反复提醒接受“供养”的命运,被向外抗争“娜拉出走”之后的境遇恐婚、选择顺从……这就是女性的处境,成为“他者”,是明显区别于“男性”的第二性。生而为女,就要学会认命,这是千百年来女性生存境遇的写照。
《第二性》的豆瓣评分
造成这一处境,固然有得益最大的男性上位者谋算,却也有女性群体的合谋。这在《她之所以为她》一书中表现得更为明显:
女性顺从,是一种结果,也是一个过程。一开始,她们没有选择权,除了顺从,别无他法;之后,她们通过“母凭子贵”、雌竞依附之路获得了一种“男人掌握天下、我掌握男人”的快感,此时,顺从成了一种“生存策略”。于是,循环往复,女性顺从成了一种结果。
《她之所以为她》的豆瓣评分
我们从女性共谋的历程与结果看,或许能体会到一种悲凉。“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复杂情绪在上涌,却也清晰地意识到:处境的微妙就在于,站在上帝视角的我们,永远无法真正理解身处其中的个体,所面对的挣扎与不安,这种指摘也就无处安放。毕竟,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
而米利特的《性政治》则为着重描述,“男性权力不可撼动、女性只能接受”这样的意识,是如何浸入人们生活,乃至于成为常识的过程。
《性政治》的豆瓣评分 | 激进女性主义的代表作
女性受压迫的根源是性别制度的不合理
著名口号:“个人的即政治的”( Personal is political)
男性气质/女性气质 在这一流派中被反复提及
换而言之,人们对女性处境的淡漠,很大程度上源于“这是常态”,也是一种事实。而事实是不容质疑的,尽管其形成过程中充满偏见、曲解……
正因如此,女性主义作为一种工具,能够有效打破所谓的常识,为身处困惑的人们展现“不符合常识”的部分。
可理论落地于实践,从书本到生活,“消除性别偏见,致力于两性平等”的大旗,无法阻挡女性主义内部分歧,更无法应对实践乱象的质疑声。
而这,在2012年《江海学刊》上的一篇文章有所印证:女性主义的四副面孔。
自由女性主义关注教育、选举、就业平等,却也无法真正解决“花木兰困境”,女性仍然只能按照男性的模板去生活,如何应对生理差异、并在此基础上实现男女两性的机会平等,则是未知。
激进女性主义认为女性处境源于不平等的性别等级制度,关注性别气质,却在生育与母职上再次分裂,生育权对于女性处境而来,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
马克思女性主义和社会女性主义,前者认为性别分歧的根源是阶级矛盾,提出的“家务计酬”方案并不能解决实际问题、反而令家庭关系更为紧张,呼吁女性参与社会与共建美好家庭似乎成为了一个悖论;后者则更侧重性别主控,认为女性受压迫是性别、阶级、种族等共同作用的结果。
后现代女性主义侧重分析二元对峙文化的不合理,两性自身的生理差异被放大。
而这仅仅是学理上的分歧,落到影视、互联网探讨中的田园女权主义者“双标”(凡不有利于我皆不合理)则更为广泛。
从这个意义上,女性主义作为厘清思路、找到共鸣的工具书指向是好用的,但用其来指导实践,便容易陷入“性别”语境中,从而忽视挣脱困境的最好方式,便是先上岸。
因此,我们要直面处境,却不能止于处境。
02 近身格斗:如何践行“四自”精神在处境之外,是身体力行的验证如何“逃出”处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七条显示,“国家鼓励妇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强,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妇女应当遵守国家法律,尊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履行法律所规定的义务。”。(文末“阅读原文”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全文)
即,在依法治国的华夏大地上,我们纵然无法排除诸如隐形性别歧视的钻空子行径,但可以用合法合规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理权利。
这一切的前提是,「直面处境」。唯有真正理解女性“做人/做女人”两难处境,才会有「近身格斗」的勇气。勇气之外,便是如何锻炼格斗的能力?
答案是,从践行“四自”精神开始。
1983年召开的中国妇女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自尊、自爱、自重、自强"的口号,1990年被凝练为“四自”精神,1992年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四自”精神的诠释
当文化惯习将女性判定为“应该如何”时,请自觉检视其表达是否在践行“四自”精神。即,在性别愿景难以实现之际,作为个体,你如何摆脱性别桎梏,过好自己的生活?
其一,自尊。尊重自己,你先是一个人,再是“女性”,你的价值不止于性别属性;理解“生而为女”的困境,在历史与当下的刻度中看见未来,关照自己,延及他人。
其二,自信。“生而为女”并非原罪,通过利用周围资源不断强化成功经验,让“相信自己”成为一种常态。
其三,自立。在今天,女性不是只有顺从这一种选择;女性完全可以依靠禀赋激发、能力提升、见识增长等方式,不依附于任何人,实现经济与精神上的独立。
其四,自强。女性的形象从而不只有柔弱,榜样的力量从未远去:替父从军的花木兰、宋代词人李清照……提倡女权女学的革命烈士秋瑾……倡导男女同工同酬的全国人大代表申纪兰、筹办全国第一所全免费的公办女子高中的华坪女子高中校长张桂梅……
可见,打破性别桎梏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我们需要从繁杂的女性主义思潮中看见「处境」,解开困惑;在理解与践行“四自”精神的路上,与生活格斗。做人挺难,做女人更复杂,所幸的是,在这条路上,同伴诸多,灯塔更多。
03 结语:知蔚,一直在路上女性议题的关注,始于湖南女子学院的校园生活:“四自”精神教育是开始,女性学的通识课程打开了视角,女性主义文学的深入提供了养分。
正因如此,2020年,「她知蔚语」作为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起步,以“关注女性,发展女性,赋权女性”为核心,以性别意识与女性境遇为关键议题展开视频创作。
2024年,站在新的起点,回望来路:
质疑有之,我们做这样的内容能改变什么?在争议性的话题里翻滚,建设性的声音能留存下几分?
认可有之,「她知蔚语」项目2020年获校级立项、2021年获省级立项,在学理与实践中得到诸多支持。
「知蔚」从校园学理探讨而来,到毕业后女性处境的观察,一直在路上,不过在“值得”而已。
身为女性、身在处境之中,向外发声的渠道、向前探索的行动与方法论,值得被关注、被看见以及能够被参考的期许从未改变。
未来,我们将从女性出发,不止于性别桎梏,观察社会现象,洞察商业落地,用经营性的思维去直面「处境」、近身格斗。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知蔚新语”(ID:zhiwei-xinyu),作者:知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