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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国家都有国防部长,但无论国内外,这一职位往往带有文职属性。即不负责军队的具体管理,只负责与外军的交流和交往等事务。
最关键的是,军队的调动和指挥等权力,更不在国防部长的手上。比如美国,总统才是三军统帅而非国防部长。军队的日常运作管理,有参谋长联席会议制度在具体维持。
很多人就会想到咱们国家,解放军包括武警部队在内的武装力量超260万人,指挥和调动的权力,是谁来具体掌握呢?
要回答这个问题,就得先来回顾一下,我军自革命年代起,部队的根本指挥原则是什么。
“党指挥枪”不是一句空话毛主席早年说过枪杆子里出政权,我们也经常听到党指挥枪这一原则。在大多数人看来,后一句话可能显得有点抽象。而党指挥枪的本质,在于明确军队的使命,厘清革命的方向,提升部队整体的战斗力。
这一基本原则的确立,大致上经历了三个主要阶段。
中国的革命,或者说中国的武装斗争革命起源于南昌起义,以及紧随其后的秋收起义。
原因就在于大革命的失败,让共产党人认识到了武装斗争的重要性。而在南昌起义的时候,作为总指挥的贺龙,他当时还未入党。
如果是按照旧军队旧军阀的习惯,谁是军队的指挥,整个队伍就会听谁的。这样的军队演变到最后,就会只效忠于个人。
民国时期为何会出现大规模的军阀混战,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军队只效忠于每个军阀头子。甚至在每个军阀内部,也产生很多派系,所以彼此间纷争战乱不断。
而南昌起义的共产党人,从一开始就避免了这种情况。因为军队的指挥权,并不是在具体的某个人身上,而是在党的手里。
彼时成立了前敌委员会,周恩来是书记,李立三、恽代英和澎湃是委员。按照这一原则,前敌委员会就是起义队伍的领导和指挥机构。
贺龙作为总指挥,也向前委书记周恩来表示,他完全听党的命令,要怎么做就怎么做。可以说,从南昌起义开始,我们的军队就完全摆脱了旧军队只效忠个人的恶劣风气。
正是在这个基础上,等到秋收起义之后,党指挥枪的原则,被进一步明确了下来。
秋收起义,受到了敌人优势兵力的围攻,起义受挫后于南下的路上,毛泽东果断对部队进行了改编,这便是历史上著名的三湾改编。
其中的一项重要决定,便是军队的指挥权归前敌委员会。每一级的军队再设立党组织,营、团以上设立党委,连一级设立党代表。
所有关于部队的指挥和调动问题,都由每一级的党组织讨论决定。这样一来,过去旧军队那种散漫的风气,尤其是只效忠于个人的状况得到彻底改变。后来的红军为什么能一直打胜仗,军队指挥的焕然一新是根本因素。
到了古田会议以后,党对军队的领导原则被进一步明确下来。我们现在经常听到的党指挥枪,正是由这次会议形成并确立。
从这之后,军队各级都健全了党的领导,并从革命年代一直延续到了现在。
所以从大原则来看,解放军现在的指挥和调动等权力,是在党的手里。具体到现实层面,又跟军事委员会的形成和确立有关。
武装力量的统领机关在革命以及抗战年代,我们成立了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它是各地抗日武装力量的最高军事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党的军事工作。
可能有人就会疑惑,既然军事委员会拥有最高的统领权力,各个抗日根据地的军队,具体负责的司令员和指挥官们,他们不是也具有指挥和调动的权力吗?
他们当然拥有这个权力,但是他们指挥和调动的授权,来源于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
说的直白一点,各地的指挥官和司令员们,他们日常负责的具体工作,都要在军事委员的授权和领导下进行。
当然,最高统领机关,也不会事无巨细处理一些细节,但一个大的原则是,底下的指挥官们,不能违反设立的规章制度。
比如说,要进行某场战斗或战役,很多命令的下发是由各级领导机构决定的。再比如说,一个指挥官私自调动军队,肯定是违反了军队的制度。
我们看《亮剑》里的李云龙,他几次三番调动军队私自采取行动,观众看的热血沸腾,但在现实中这样的情况根本不会发生。真要有部队主管这么做,等待他的就是上军事法庭接受审判。
这是革命年代的情况,新中国成立后,我国依然延续了过去的制度模式。
比如在1954年颁布的宪法中,规定了政府中设立的国防委员会,属于咨询和统一战线性质的机构,不负责军队的领导。
军队的领导,则由随后成立的军事委员会负责。军事委员会的上级机关,是中央政治局和书记处。
到了1958年,新规定又进一步明确,中央军委是军事工作部门,全军统帅是军委主席。
1982年,我国出台新的宪法,对于军事领导工作又做了新的明确。当时成立了国家中央军委以及党的中央军委。
虽然办公是两块牌子,但实际是一个机构,同时向中共中央以及全国人大负责。中央军事委员会是最高的军事领导机关,其中又确立了主席责任制。
即担任军委主席后,就是事实上的全军统帅。而全国所有的武装力量,日常管理、运作、调度、指挥等等,都要在中央军事委员会的领导下进行。
这一原则,从中央到地方,在各级政府中又明确贯彻了下来。
有主管但没有调度权经常看时政新闻的人会注意到,省市一级的主要领导,通常都还兼任所在地军队的党委书记一职。
比如某省的省委书记,按照规定他同时兼任省军区党委书记一职。到地级市一级,市委书记也兼任某军分区或者某警备区党委书记一职。
这种制度规定,体现了党指挥枪的原则。但通常来说,地方上的主管领导,并不具体负责部队的日常管理事务,后者主要有各级的军事主官来负责。
只有遇到一些特别重大的事情,需要军队介入的时候,军事主官和地方上的主要领导,才会共同决策和领导。
但是请注意,这里的决策和领导,并不是说他们具备直接调动军队的权力。需要请示过中央军委之后,后者作为最高的军事统领机关,才具备最终的决定权。
所以说,调动和指挥部队的权力,地方政府包括各地区的军事主管,他们都没有这样的权力。
值得一提的是,此前各级政府,曾有调动武警的权力,不过经过改革之后,这一权力地方政府也不再拥有了。
武警指挥权直属中央军委2017年武警部队改革之前,该部队属于双重领导,中央军委和国务院都对其领导。
在地方上,省一级设立有武警总队,市一级设立有支队,县一级则设立有中队。按照过去的原则,每一级的武警部队,党委、政府包括公安部门,是有调动权力的。
1995年,国家有明确规定。比如在本市或本省,处置突发事件需要武警部队,各级党委和政府能按照规定进行有限度的调动使用。
彼时,还能跨行政区调动和使用武警部队,不过这种跨区域调动,需要提前上报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批准。
此后,这一规定便一直延续下来了。在实际层面,就是说县一级以上的政府,都有权力调动各地的武警部队。
2017年,武警部队进行了改革和重大的调整。原来的双重管理模式,去掉了国务院,变成了中央军委管理模式。与此同时,地方政府不再有调动武警的权力。
具体来看,如果各地出现了突发情况需要出动武警,最终的决策权地方政府不再拥有,而是在武警部队和中央军委的手里。
地方如果有需求,要出具正式的书面文件,经过上一级的同意后,武警才会出动。
有人担心,如果要向上级请示,会不会影响到出警的效率?对于这一点,此前的职能部门曾表示,在具体执行的时候不会那么死板。
比方说一些紧急情况,如果有需求,武警部队还是会第一时间出动。但相关的调度权力,不在地方政府而是在军委手里。
针对一些突发情况,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认为,各地也可以采取边行动和边报告的方式来操作。
但总的原则有一条,武警部队直属军委领导,各级政府不再拥有真正的指挥和调动权力。
至于像解放军这样的正规部队,指挥和调动的权力,自始至终都在中央军委手里。
结语总结我国的军事领导就能看出来,党指挥枪从过去到现在是基本的原则。在具体的指挥和调动等层面,中央军事委员会是最高的军事领导机关。
而中央军委又实行军委主席负责制,担任军委主席,在原则上就意味着是全国武装力量的统帅。
而关于军队的一切工作,统一都在中央军委的领导下进行。这一原则从过去到现在,细节上有过变动,但基本方向以及大的领导架构没有改变过。
以上,便是我国军队的领导和管理架构。正是有了这一基础保证,人民的军队才能以稳定的形式保卫人民的江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