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为什么会很难见到有失业经历,缴费低于35年的男性,因为过去就有传说养老金和医保年限会按工龄发放和报销。
八十年代后期,那个时候有一个土政策,工作满8年,休病假不扣钱,好不容易熬到8年,工厂被强制分拆分到公司。
到了公司不认工龄8年的土政策,又改用20年的工龄。因为在九十年代初单位进行医疗改革,最开始是按工作年限20年为红线,确定报销的比例为门诊报销为80%至85%。
到九十年代中期,眼看就要熬到20年的时候,又改成了女40岁和男50岁,做为报销门诊医疗的红线。
最后直到买断失业,工作年限达到22.5年,岁数距离40岁多还差1年半,更别提50岁了。
那个时候只关心门诊的报销比例,如果是大病住院,医保会报销,因为那个时候缴的费,就是大病统筹,门诊看病的费用回单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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