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来临,人社部发布养老金重要提醒,事关灵活就业人员,挺重要

淘淘社保 2024-03-02 18:26:28

草长莺飞的季节终于来临,在期盼中,我仿佛听到了春天的脚步声,3月,是一个让人值得期待的月份,是春节过后为全年发展方向定下基调的月份,两会将在3月份召开,3月份注定不平凡。而就在3月1日,人社部发布了一个养老金方面的重要提醒,事关灵活就业人员,挺重要的,一起看看。

3月来临,人社部发布一个养老金重要提醒

根据公开数据,我国有2亿多的灵活就业人员,其中新业态就业岗位人员有8400万人,这部分群体的养老保险缴费问题一直以来是大家讨论的焦点。

人社部发布的这个重要的提醒,就与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

有个词,大家一定还记得,“挂靠”二字,曾经被许多人用过,随着社保缴费的严格化,挂靠缴纳社保越来越不被容忍,如果有人挂靠缴纳职工养老保险,一旦被查处,不仅缴费年限作废,如果退休了,养老金还将被追回,挂靠缴纳社保,属于骗保行为。

人社部的提醒,就是要提醒那些以灵活就业身份缴纳社保的人员,不要花钱将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保转换为职工社保。

灵活就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通常有两种选择,一种是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一种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人社部特意强调,千万不要相信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转换为职工社保的信息,因为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际上就是职工养老保险,不存在所谓的转换问题。如果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的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不仅不能将居民保险缴费年限转移到职工社保,更不存在花钱能跨制度转移社保的情况。

其实,如果灵活就业人员基于各种各样的考虑选择挂靠,比如部分地区规定,女性灵活就业人员的退休年龄为55岁,比女职工晚5年才能退休,部分女性为了能提前到50岁退休,选择了挂靠缴纳社保。这种缴费形式表面上是合法的,实际上是社保制度所禁止的,虽然参保人员缴费了,但是被社保机构查处后,所有挂靠缴社保的年份统统作废。

因此,人社部的提醒,结合社会上存在的“挂靠”缴纳社保的情况来看,灵活就业人员主要注意两点,千万不要被蒙蔽了。一是挂靠缴纳社保是违法的,缴费年限不会被认可,到头来不仅竹篮打水一场空,而且还给个人造成比较大的经济损失。二是根本不存在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到职工社保的问题,因为这两种保险,实际上一码事,只是标准称呼和习惯性称呼不一样而已。

灵活就业人员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社保的缴费比例是多少?

目前多数地区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是20%,比有单位的职工个人缴费8%和单位缴费16%合计24%的比例低了4个百分点,这主要是考虑到灵活就业人员收入不稳定,为了让更多的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特意为灵活就业人员减轻了缴费负担。

需要指出的是,上海市在2024年3月之前,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的比例为24%,为了全国养老保险统筹的需要,根据国家对于社保工作的安排,上海市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从2024年3月1日起降低为20%,也算是与全国并轨了。

虽然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比例比单位职工的缴费比例低,但是负担却比单位职工高很多,这是因为灵活就业人员20%的缴费比例,费用全部由个人承担,而单位职工,个人只承担8%,另外的16%由单位承担。

综上所述

3月开始的第一天,人社部就立即发布了一个养老金事项的提醒,提醒灵活就业人员不要相信自己的职工社保身份转换为职工社保,也不要相信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的工龄能花钱转换为职工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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