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阜南公安:大爷遛弯捡“大鸟”报警求助派出所

时代安徽 2024-10-29 12:26:03

运营总监:鲍安常LJ007

2024年10月29日整理

“喂,警察同志吗?

我遛弯的时候捡到一只

说不上名字的‘大鸟’......”

近日

阜南一大爷在乡下遛弯时

捡到一只受伤“大鸟”

接到报警后

经济开发区派出所的民警

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现场已经围满了看热闹的群众

大家议论纷纷

但没人能肯定的说出这是只什么鸟

“大鸟”嘴尖具有攻击性

民警在大爷的帮助下

将其带回派出所

民警一边检查“大鸟”受伤部位

一边与动物救助部门取得联系

初步确定这只“大鸟”

是国家“三有”野生动物苍鹭

随后民警将其送往野生动物救助站

普法小知识

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温馨提示

如果遇到需要救助的野生动物

请及时送交公安机关或相关野生动物保护部门

不要自行处理或进行非法售卖

保护野生动物

共同营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环境

来源 | 经济开发区派出所

编发 | 阜南县公安局融媒体工作室

运营总监:鲍安常LJ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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