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下人的悲歌》,不只是万斯的“屎、尿、屁”

城事知识局 2024-10-16 11:40:23

《乡下人的悲歌》是一本自传式的回忆录,作者JD万斯是地地道道的美国乡下人出身,如今因被再次竞选美国总统一职的特朗普提名为副总统而再次被广泛传播。万斯写这本《乡下人的悲歌》时也才32岁,那时候的他还没有做过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但他的回忆录却受到了硅谷精英比尔·盖茨、彼得蒂尔等人的高度关注。曾霸榜《纽约时报》和亚马逊畅销书排行榜前十将近一年。比尔·盖茨说,这是一本伟大的书,他所讨论的重要的社会议题远远超过了万斯撰写这本书时的想象。这本书不仅解释了特朗普是怎么崛起的,也揭示了美国穷人和主流社会之间隔阂越来越深的这一深层次的社会问题。万斯出生于美国中西部的贫穷山区,在没落的钢铁小城长大。他的母亲吸毒,父亲则很早就放弃了他的抚养权。万斯的整个家族没有几个人上过大学,但他却凭借着自己的努力考上了耶鲁大学的法学院,成为了高中同学中唯一一个考进常青藤名校的人。就是这样一个励志故事的背后,呈现的却是整个美国中西部地区的经济衰退,以及当地白人工人阶级的焦虑与绝望。美国的工业经济向南转移之后,当地的工作机会逐渐减少,就连续多当铺都倒闭了很多,像万斯一样出身底层的白人小孩只能困守寒门。他们的家庭矛盾不断,孩子们要么早早辍学,要么死于毒品,这里的人已经不再相信通过努力奋斗还能获得更好的生活。他们放弃了美国梦。在2016年的美国大选中,67%的底层白人投票给了特朗普。希拉里只获得了28%的支持率,将近40%的选票差距成为了特朗普获胜的关键。美国的主流媒体认为,被主流社会抛弃的底层白人通过这次选举表达了他们长期以来被充分压抑和忽视的声音。那么,是什么让这些底层白人被主流社会抛弃,他们又为什么把选票投给一天穷人也没当过的特朗普呢?就像是同一个问题的A/B面,个人和社会的合力才能出现一个寒门的贵子。但是当下这个社会和个人的合力之下,导致寒门再难出贵子。

所以,在《乡下人的悲歌》这本自传式回忆录里,万斯这样一个底层白人付出多大努力,才过上了更好的生活,才有了今天的荣耀。万斯1984年出生于美国俄亥俄州破落的钢铁小城米德尔顿市。如果用一个词语来形容万斯的童年,那大概就是”混乱“了。他刚会走路的时候,父母就离婚了。他跟着母亲和同母异父的姐姐生活。母亲当过护士,一生结了五次婚。不断出轨,不停恋爱。频率高的时候,每隔几个月就换一个伴侣。一个一个的临时爸爸像走马灯一般从万斯和姐姐的生活中闪过。他们中有人曾短暂地给过万斯正常的家庭生活,只是这样的生活也不长久,万斯母亲被俘,酗酒、吸毒,在一次次感情失败后,她的情况越来越糟糕,精神恍惚中因为吸毒后在急诊室里滑旱冰,丢了工作。从9岁到16岁,万斯跟着母亲搬家搬了7次,本来他成绩不错,但因为家里无休止的变动和争吵,导致他的成绩越来越差,脾气也越来越差,还在第四个继父的家里学会了抽大麻。万斯长成了一个愤世嫉俗的少年,遇到问题,也喜欢拿拳头去解决,还觉得问题都出在别人身上。他痛恨自己穿不了名牌衣服,痛恨自己得坐公交车去上学,而不是像其他同学一样坐家里的车。他不仅恨自己不负责任的父母,甚至还痛恨一直支持和保护自己的外公,因为他的去世让自己失去了庇护。万斯的外公和外婆虽然也是乡下人出身,但却给了万斯力所能及的照顾和情感支持,如果不是他们万斯或许早已辍学或染上毒瘾。万斯从来没有一个像样的父亲,是外公教他做数学题,告诉他男人应该知道的问题。当外婆但发现万斯学会抽大麻,她第一时间把万斯接到了自己家里鼓励他好好学习,教会他劳动的价值。外婆总是对万斯说,生活就是一场斗争,千万别像那些怂包一样,觉得现实对自己不利,你想做什么都可以尝试去做。如果说外公外婆的支持像避风港,让他可以喘口气。那真正让他有机会去追逐美国梦的事海军陆战队。高中毕业之后,万斯在表姐建议下决定先去当兵并加入了美国海军陆战队。当兵的经历,从身体和心理上都改变了万斯。万斯以前是一个胖小子,从没跑完过一英里。不到四年的训练,万斯就能用19分钟的时间轻松跑完三英里。更重要的是,军队里的残酷训练和管理,磨练了万斯的意志,也让他的心态变得更加积极。从前的万斯很悲观,他支离破碎的儿时生活总是释放出一种信号,像他那样的人并没有能力过上更好的生活。但慢慢,他才发现自己低估了自己。2005年,他跟随部队奔赴伊拉克,成为一名媒体联络官。他在战场上遇到的一个伊拉克小男孩给了他很大触动。他送了一块橡皮给这个小男孩,小男孩开心的笑了。这让万斯意识到,相比于饱受战乱之苦的孩子,他以往的那些不幸都算不上什么。23岁,万斯从海军陆战队退役。彼时的万斯已经清楚知道了自己想要什么样的人生,以及该怎样去实现这样的人生。退役后,他靠打工上了大学,并以优异成绩在俄亥俄州立大学获得了双学位,随后又进入了耶鲁大学法学院学习,毕业前就拿到了顶尖律所的录用邀请。在耶鲁大学的三年,他遇到了完美的人生伴侣并顺理成章地结婚了,他过上了梦想中的生活。也就是在耶鲁大学的三年,让万斯意识到他以及和他一样出生的底层白人与主流社会是如此的不同。耶鲁法学院里几乎没有家庭背景和他类似的人,超过95%的学生都来自中产以及以上的阶层,大多数人非常富有。在美国一个中产阶级家庭年收入约为16万美元。

除了财富差距,万斯的法学院同学们的家庭都很完整,家人之间也很和睦友爱,而且他们都充满自信,相信自己的判断和能力。而万斯认识的底层白人却没有一个人有这种自信。他们习惯性觉得自己无法掌控自己的人生,自己做的任何决定都不会影响到未来的生活。至于别人的成功,那大多是运气和天赋。自己这么水,则都是别人和环境的错。心理学家把这种行为成为”习得性无助“。万斯从自身分析,这种习得性无助很大部分来自于他们小时候家庭的混乱,他觉得自己什么都控制不了。我们都知道,生活在多变环境中的孩子,比起生活稳定的孩子更容易掉进不确定的怪圈。他的大舅高中没毕业就进入了钢铁公司做工人,小阿姨16岁高中辍学便结婚了……万斯家族的经历就是美国底层白人生活的真实写照。研究表明,多次经历童年创伤的孩子更可能被焦虑和抑郁所折磨,也更有可能在成年后情感关系不稳定。即便像万斯这样成功进入上流社会的寒门弟子摆脱了物质方面的贫困,但也很难从根本上摆脱精神贫困。万斯经常思考,“为什么家庭矛盾在底层白人家庭中如此普遍,像他这样出身底层的白人,为何在美国精英群体中少的可怜?又是什么造成了他们身上的习得性无助,让他们始终无法摆脱贫困?”让乡下人无法摆脱贫困的原因,一是社会区隔,二是文化区隔。社会区隔是居住和种族群体的相对隔离,但社会区隔是如何形成的呢?万斯在书中记录,在美国的白人根据祖先的出生地氛围很多种,万斯和他的家人自认为是苏格兰爱尔兰人的后裔,他们的祖先当年在美国南方当奴隶,后来成为机械厂、煤矿工人。由于他们大多没有受过高等教育,在美国他们只能被称为乡下人或”白色垃圾“。万斯的外祖父母都是从肯塔基州的小镇杰克逊过来的,这个小镇位于美国阿巴拉契亚山区,这里有煤矿。所以当地人除了务农之外的选择就是下煤矿。二战后,五大湖区的工业区崛起,这里的人便又携家带口去这里务工。每到感恩节和圣诞节,中西部任何一条向南的公路上,几乎都是带有俄亥俄州、印第安纳州和密西根州车牌的小汽车,车里都是回老家过节的乡下人。万斯的外祖父母也就是在这一波移民潮中来到了俄亥俄州的米德尔顿,一个一度因钢铁繁荣的城市,万斯的外祖父赶上了这一波潮流,并和千万进程务工的想想人一样,从贫穷的农民变成了有车有房的蓝领中产。到20世纪70年代,石油危机引发了美国经济的衰退,加之产业结构升级,五大湖制造业在国内经济占比逐年下降,政府出手干预将制造业转移到西部、南部和海外。于是,受过良好教育的人、有钱人,以及有关系的人也都跟着去了南方。五大湖区成了著名的“铁锈地带”,留在当地的要么年纪大了,要么就是工作能力不行。加上房产快速贬值和难以出手,搬家成本高企,导致被困住的往往是贫穷的那些人。80年代后,米德尔顿市区最繁华的购物中心、大型商场和酒吧变成了一堆废墟,到处都是被打破的窗户,当年有钱人的聚居区成了瘾君子和毒贩们接头的地方。贫穷从市区扩到郊区,居住在贫困社区的工人阶级白人越来越多。1970年,只有25%的白人孩子居住在贫困率在10%以上的社区。到2000年这一比例上升到40%,而现在这一比例只可能更高。公里普通中学的新生当中有20%在毕业前辍学,大多数人不会拿到大学文凭,也几乎没有人到俄亥俄州之外的大学去读书,因为州内上学大学学费便宜了不止一半。阿巴拉契亚山区的情况更早,杰克逊整个镇三分之一的人生活在贫困中。2015年这年,镇上有几十个人死于服用海洛因,这个镇上也有很多年没有学生能考上大学了。当时有经济学家就说,现在美国的穷孩子凭借自身才能,想要爬的更高的概率存在着非常大的地区差异。来自“铁锈地带”、阿巴拉契亚山区的穷孩子突破阶层则是最难的。

原因有二,一是这里单亲家庭多,二是家庭收入差距造成的社会区隔现象更普遍。居住区隔会让人们看不到生活能够变好的迹象,孩子们看不到靠努力就能改变命运的榜样。穷人们聚居在这里,每个人的生活都差不多,贫穷、暴力、毒品和复杂的情感交织在这样的社区,长此以往让他们形成了一种“不管怎么做像他那样的人是不会成功”的观念,这是让他们形成“习得性无助”的重要原因。此外,社会隔离没有办法给穷孩子们突破隔离所必须的人脉资源、社会支持,这是万斯上了耶鲁大学法学院之后才明白的道理。一个人所拥有的人脉资源和社会支持,有时候比勤奋和运气更重要。他在一次面试中回答错了关键问题,他原本以为会失去这次机会,但他的一位推荐人过后给这家公司打了个电话,对他大加赞赏,最后万斯仍然得到了这份工作。而除了上述居住在社会区隔地带的人,除了没有榜样、人脉资源和社会支持外,万斯认为乡下人更应该从自身找原因。这是万斯在这本《乡下人的悲歌》里重点强调的东西。在乡下人和主流社会之间还存在一层文化隔离,它隔绝了底层白人的事迹,让他们不愿意对自己的人生负责,习惯性的把失败归因于他人。文化区隔首先来自乡下人自己的荣誉文化和逃避文化,从阿巴拉契亚山区走出来的苏格兰爱尔兰人后裔,对自己的家族、家园有着强大的忠诚度,为了捍卫家族和个人荣誉,他们不惜武力相向。这就是万斯所说的荣誉文化。乡下人移民到城市后,并没能很好融入城里人的文化秩序中去。城市要求秩序和理性,而不是拳头和武力。万斯的外婆在12岁的时候差点枪杀了一个偷牛贼。进城之后,成立那些中产家庭的妇女们经常组织缝纫下组参会,但万斯的外婆却觉得自己格格不入,索性待在家里不去参加这些聚会。这就是逃避。他们假装问题不存在,或编造谎言自欺欺人。当家庭出现危机后,外公选择酗酒,外婆则选择把自己封闭起来,不做家务不跟邻居们来往,也无从倾诉自己的苦楚,寻求帮助。外婆成了邻居小孩们眼里的“邪恶巫婆”。万斯的母亲解释自己吸毒,是为了逃避付账单的压力和缓解失去外公的痛苦。《经济学人》发布的一份报告指出,白人工人阶级比受过高等教育的白人工作时间更长,但万斯认为这个结论不准确。因为调查结果是打电话得出的,而乡下人总是夸夸其谈,米德尔顿30%的年轻人一周的工作时间都不会超过20小时,但人人却喜欢提勤奋。过分重视荣誉和自欺欺人,让底层白人们总是高估或低估自己,美化好的,却对不好的方面视而不见,这又带来了另一个后果,就是他们习惯性觉得自己无能为力,别人的成功都是运气和天赋,自己的失败则是别人的错。这也是我们前文提及的“习得性无助”。万斯在书中讲述了一个同事的事儿,在进入法学院的那个夏天,万斯在一家地产公司工作,主要任务是开铲车搬砖,时薪13美元,一年下来其实收入还不错,在这个公司工作时,他认识了19岁的同事鲍勃,当时鲍勃女友怀孕了,公司给他的女友也安排了一份打电话的工作。但鲍勃却和他的女友因为消极怠工双双被开除。鲍勃是长期迟到,每天都要去三四次厕所,一去就是半个钟头。他的女友则每隔两天都会有一天旷工,而且也不通知上级。在二人双双被开时,鲍勃还对经理破口大骂说你怎么能这样,不知道我有一个怀孕的女友吗?万斯发现,经济不景气,确实让没有大学学历的人更难找到脑力工作。但薪水高,福利好的体力工作却没有人做。不只是年轻人这一代不愿意付出努力,他的一个老熟人也因为接受不了早起而辞职,却在社交媒体上抱怨时任总统奥巴马的经济政策严重影响了他的生活。即便一个乡下人想要努力向上,他也会发现与主流社会的文化区隔。在万斯进入耶鲁大学法学院之后发现,这个世界的准则跟他原来所处的世界完全不一样,他不知道面试要穿正装和皮鞋,大家不是靠投简历找工作,只需要搭建好人脉网络,就能轻松拿到offer。越来越明显的社会区隔和文化区隔,以及因此产生的“习得性无助”心理,让美国底层白人深陷贫困,并与主流社会越走越远。他们不相信自己有改变自己人生的能力,他们身上看不到一星半点的主观能动性。他们早就放弃了自己。知名调研机构皮尤曾发布一份报告,白人工人阶级是美国最悲观的群体,只有44%的白人工人阶级期望他们的子女在物质上比他们过得更好。这一比例比更贫穷、经济前景更差的黑人群体、拉丁裔移民还要低。这也就是为什么美国白人如此讨厌奥巴马的原因之一。他们认为奥巴马是个天才,加上运气好才当上了总统。万斯在耶鲁大学法学院毕业后成为了一名法官助理,就结束了。书里并没有提到特朗普。但这本书却帮美国主流媒体和精英们理解了特朗普为什么能赢得总统大选。万斯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底层白人之所以投票给特朗普,原因正在于他们对政治精英和主流媒体的彻底不信任,以及他们对现实生活的焦虑与绝望。特朗普看到了他们的焦虑并承诺创造更多的就业。

特朗普在竞选时的那种愤怒的态度,也正好迎合了这些底层白人的心态。”写出《乡下人的悲歌》的万斯,并不认为乡下人是值得同情的。相反,万斯认为乡下人需要扪心自问,生活无论好坏有多大程度是环境不公、家庭不幸带来的,又有多少程度取决于自己的个人努力。万斯刮骨疗伤的非凡勇气和深刻剖析,成就了《乡下人的悲歌》这本书。然而他对乡下人的“习得性无助”的剖析,也引来了生活在肯塔基州、俄亥俄州等地与他经历相似的人的批评,他们不否认生活在乡下的绝望,但他们也认为底层白人的生活困难重重,当下的危机就够他们应付的了,没有时间再去计划未来。他们大部分并不像万斯说的那样懒惰,他们有工作却得不到更好的报酬,许多人打两份工甚至都养活不了整个家庭。个人的志气固然重要,但他人的帮助也必不可少。2017年万斯搬回俄亥俄州成立了一个复兴白人工人阶级的非营利组织,帮助处理当地的吸毒鸦片等事件,同时提供更好的工作学习给本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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