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办理退休的过程中,往往可能都会面临一个问题。社保局一般都是让大家去提供有效的个人档案,当然这个个人档案还不能够是自己携带,必须是通过公对公的方式来进行调档转移,才能够正常的认定,一般情况下拥有实际缴费年限的部分,其实个人档案仅仅只是一个印证,最终是按照你的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来确定的。
那么提供个人档案,主要认定的是我们的视同工龄部分,比如说有很多企业单位的在职职工,他在1992年之前就已经参加了工作,这部分工作年限的认定,必须要通过个人档案才能够完成,如果说你没有个人档案,那么就无法认定视同工龄,最终也就无法获得过渡性养老金的待遇。这就是个人档案的重要性。
但是有些人他可能偏偏丢失了个人档案,最终的结果是不言而喻的,但是社保局它也有一个变通的解决办法,就是能不能够提供这几年的工资流水,如果说能够提供这几年的工资流水,也是可以认定你的视同工龄的。像有些人的工作单位它还存在,比如说他曾经1992年所做工作的这个单位,现在也依然是正常存续的,通过工作单位调出之前的那些工作经历,那么其实就可以打印工资流水,这样的话也就能够印证我们的视同工龄了。
但是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这么好的运气,有些人他确实是没有这么好的运气。档案也丢失了,而且原来的工作单位也不复存在。这样一来的话,根本就打印不到那些年的工资流水毫无疑问,最终的结果就是无法去认定个人档案,完整的个人档案才是认定我们养老保险,累计年限的重要依据所在。你无法认证,那么最终的结果就是享受到的养老金,也可能会更低一些。有一些人他可能从原单位出来以后,及时的把自己的个人档案转移出来,转移到有资质的机构当中去,也就是今天我们所看到的人才交流开发中心,向过去叫做职业介绍所。以这样的方式来进行有效的托管,将来在办理退休的过程中正常的调档就可以了,一般情况下在档案中只要你的记录完整,都能够认定视同工龄的部分,在办理退休的过程中,就不会有任何的吃亏了,同时他也能够认定医保的视同工龄部分。
但如果说你无法提供档案,其实它不单单是影响我们养老保险的视同工龄认证,实际上医疗保险的视同工龄认证,也是会有影响的。医疗保险我们都知道,大约是从2000年左右来开始缴纳的。在此之前,只要你拥有养老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那么都能够被认定为,医疗保险的视同缴费年限,从而能够获得一个更长的累计缴费年限。但如果说你没有档案,不但是不会认定养老保险的视同工龄,那么医疗保险的视同工龄也可能会受到影响,所以我们在补交医保的过程中,可能付出的医保费用水平也就会变得更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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