躺在床上时,就想着这样的夜晚如此宁静,适合听书,看书。
心里总觉得,纸书总是最好的读物,字里行间都透着人间的烟火气,它也是最能走进人心的,让人感动于山水人情。
在这个手机不离手的时代,也唯有纸书能让我们还记得自己原本是识字的。
说到识字,也只是认得一些字而已,终究是不太懂得许多字拼凑在一起的深意。如今,到了一定的年岁,有些字读过便记得了,而有些字即便当时认得,日子久了,也不会记得。就像从前年少的自己是最不愿意写日记的。
私下觉得若有些人、有些事当真那么重要,便会记下一辈子。那时,说在嘴上的“一辈子”三个字,仅仅是用来形容“长远”的,没有任何附加的意义。现如今,这“一辈子”已经过了半辈子还多了,才发现“一辈子”不仅仅是长远,还有温度和厚度。
也正因为如此,能留在记忆里的自然就不会太多了。有的人,只是认得皮相,能区分出张三、李四。有的人,识得了他(她)的心,便在心里归了类,入了群。有的人,离自己很远,心却离的很近。有的人,离自己很近,心却隔山吊水。有的人来了,是为了告诉你,什么人值得你珍惜。有的人来了,是为了让你懂得如何才叫“珍惜”。
你看看,已有这么多的心思放在了心上,更不必写什么日记了。因为,多年以后,能记得的终究是此生该记得的,与那日的天气无关,与那人那事能给我们留下多少教训,多少爱意,多少波澜有关。或许,真的走到“一辈子”的尽头时,就会懂得活着说到底,不过是来此一世,与人相遇,因事结缘,缘聚缘散皆是命数,幸福也罢,纠结也罢,悲凉也罢,不过是行色匆匆的旅途上的一个调剂,只要归途不改,所有的一切都会归于一个原点。
我们是被人以爱之名带到这个世界的,没有人与我们商量要不要来到这个世界,也不会有人提前帮我们走完未来。日子是三餐四季,生活是苦辣酸甜,哪一种味都是不可或缺的。在季节的更替里,有一滴雨的痴情,有一阵风的狂野,还有一片雪花留下的婀娜与圣洁。
就这样安安静静地在灯下看书,能记得的,就是最该记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