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优米MaMa~
这几天一直在关注“邯郸3名初中生杀害同学”这事,一路跟着案情进展追了过来,内心充满了愤怒!
昨天看到孩子爸爸语带哽咽地说道:“咬着牙看完shi检全程,我不甘心,我就要弄清楚,我这么好的一个孩子,是怎么没的”,那一刻真的心如刀绞。
还刷到孩子生前在家帮奶奶卖苹果的视频,内心的愤怒更是达到了极致!
据说有个凶手和小光是同桌,每天朝夕相处的伙伴,真的很想知道,他到底是怎么下得去手的?
看到了两条比较扎心的评论:
“全国的霸凌者都在等待判决结果。”
“如果那三个恶魔不被判死刑,我会告诉我的孩子,谁霸凌你,别怕,弄si他。”
尽管言辞有些激烈,但从字里行间不难察觉到网友们对于善恶有报的普遍期待。
未成年人这一身份,绝不能成为任何人违法犯罪的庇护伞。如果我们最信赖的法律,都不能保障孩子们的权益,那身为父母,我们以后到底该如何教育孩子?
今天看到案件最新进展:经过技术部门勘验,认定此案件为有预谋作案!三名嫌疑人曾分两次进行挖坑!头一天挖过一次,在案发当天又挖了一次!
小小年纪,好好的人不做,非得要做chu生!
站在一位普通母亲的立场上,真心希望法律从严从重处罚这三名初中生!
从案件本身来说,这件事太恶劣了,必须给受害人家属一个交代。
从社会影响来说,这件事影响范围之大已至全国。
有家长气愤地表示:“我在等这件事情的判决结果,来决定如何教育孩子!”。
其实不止这位网友,全国的家长都在等结果,大家都害怕自己的孩子被人霸凌,甚至伤害,我们担心没地方申诉说理,更担心孩子受伤之后,霸凌者却被轻飘飘放下!
个人认为,这已经不是简单的刑事案件,而是一起影响极其恶劣的社会事件!真心觉得:不严惩不足以平民愤!
律师解读看了受害者家属委托律师的采访,律师表示:受害人头部背部脖子都被尖锐物体打击,孩子口鼻处有大量的积雪。我认为犯罪嫌疑人的手段极其恶劣,其行为惨无人道、令人发指!
一个见惯刑事案件的委托律师,用了“令人发指”“惨无人道”等形容词,足以想象这个作案过程有多残忍,真的不敢想!
恶魔不能分大小,这就是全网人民群情激愤,要求严惩凶手的主要原因。
但让人无力的是,不少律师站在理性的角度上分析,给出来结果:si刑不可能,无期其实也很难!
周兆成律师分析:
未成年人犯罪只有罪行极其严重的才有可能适用于无期。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罪一般不会判处无期。而这三个凶手都未满14岁!
看到一位网友的留言,瞬间泪流满面:他们犯了罪,却还有改过自新的机会,我没有错,却要长眠于此!
地狱空荡荡,恶魔在人间!
这两天还看到一个很让人恶心的新闻:湖北那个杀害4岁女童的男孩,已经正常上学了!
一条鲜活的生命,只需要6个月的矫正治疗,这样的等式应该成立吗?
身为父母,我们总是教育孩子要善良勇敢、关爱同学、和同学处好关系。但若是这样的同学,我们又该如何教育孩子呢?老母亲真的有些迷茫了!
提高犯罪成本,才能有效制止犯罪!整件事情最让人愤怒的,不仅仅是三个小恶魔残忍的作案手段,更是他们犯事之后无所畏惧的态度!
事发后他们不仅没有慌张,反而几次给出错误信息,拖延寻找时间。有人甚至第2天,还毫无压力地去上学。
这让我想起李玫瑾老师讲过的一个类似的刑事案件:
20年前,北京市石景山发生了一起恶性绑架sha人案,4名少年明知自己未成年不会判si刑,绑架并杀害了16岁同学,还向受害人家属勒索150万元赎金。
事后从法庭走出,4个少年甚至相视而笑,果然没有一个人被判处si刑。
后来审判时才知,他们在作案之前曾商量:刑法上,不到18没有极刑,我们都不到18岁,所以我们可以做大案!
你看,对恶魔的保护,从来都不会换来感恩,只会换来变本加厉的歹毒!
13岁了,已经有了一定的是非判别能力。既然自己作出了错误的行为,就要为错误行为付出代价!
法律是用来保护人的,当他们决定作恶的那一刻,已经不配为人了!
就算小恶魔不能处理,那已经成年的家长呢?
据受害人家属反应,三个罪犯的家长,没有任何一家站出来道歉,甚至有两家已经连夜搬离!
也许正是家长这毫无愧疚的态度,才造就了杀人不眨眼的恶魔!
特别赞同李玫瑾老师对此事的态度:让作恶少年的父母肉疼才是解决这类“生而不教”父母重视管教、约束子女的溯本清源之道!
既然你“养而不教”,那就自己来承担后果好了,即便不能按同罪行重判这类父母,也要让他们付出一些代价,比如先进去蹲一段时间再说,以后的每笔收入更是要按比例赔偿给受害人!
只有这样才能起到真正的震慑作用,你觉得呢?
犯罪行为极其残忍,造成的影响极其恶劣,建议人道毁灭
全国的校霸都在看着,如果判轻了,他们会变本加厉,全国的父母也在看着,如果判轻了,以后教育的方法也会改变,所以,必须枪毙
死刑三个。然后连带监护人追究刑事责任。校方也必须追究责任。不然以后这样的事还会发生。未成年犯罪现在是越来越离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