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余万元纠纷5天化解!

北方法制报 2025-04-11 08:56:20

本报记者 林冬雪

近日,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一起涉企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经过承办法官耐心细致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分期付款调解协议。

2016年,原告、被告双方协议签订了《钢筋砼管购销合同》。2016年至2022年期间,被告多次从原告处购买各种规格水泥管和检查井用于其承包的各类项目建设,后因被告资金出现缺口,导致50余万元货款逾期未付,原告多次催要无果后,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受理该案后,经研判认为该案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且双方已经连续合作多年,存在良好的合作基础,以调解形式解决纠纷更有助于双方企业继续生产经营。

承办法官根据案件特点,及时制定了“三步调解法”展开解纷工作。第一步,倾听诉求稳情绪。承办法官将双方一起约到法院,对双方进行“面对面”调解。一边安抚原告货款迟迟未能到账的慌乱,引导原告理解被告资金周转的困难,一边向双方表示不能只做“一锤子买卖”,劝解双方换位思考,确定调解意愿。第二步,量体裁衣定方案。考虑到双方企业生产经营现状,以及被告建筑公司资金回笼需要一定时间,承办法官提出分期履行的方案,最终原告自愿放弃利息等其他诉求,仅诉请本金部分,多次协商后确定分三期进行给付。第三步,双重保障防风险。原告除针对调解书可申请强制执行外,在调解书中亦明确若被告不按期支付则从调解之日起以剩余货款本金为基数支付利息并承担现有案件诉讼费用,防止被告拖延给付。

本次纠纷从立案到达成调解仅用时5天,既保障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又为债务企业赢得经营缓冲期,“两难”变“双赢”,生动诠释了“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接下来,双阳法院将继续秉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准确把握“调”“判”关系,为民营企业搭建高效解纷平台,为营造公平有序的营商环境、促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支撑。

初审:林冬雪

复审:韩蕊

终审:姚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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