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上海内环高架上,发生了惊险一幕。
一辆黄色道路养护工程车,半个车身都挤出了内环高速的护栏,而下方就是人行横道和自行车道,如果掉下来,后果不堪设想。
而从高架上的画面看,更是令人揪心。黄色工程车三个轮子都已经挤出了护栏,用命悬一线来形容,也不过分。而蓝色奥迪的情况,也不容乐观。
然而,围绕这一事件,众多网友在评论区中,纷纷指出,黄色工程车辆,应该承担事故的全责,并得到了大量支持。
笔者认为,如果真的是懂车又懂法,就不应该鼓吹这样的结论,这是完全不负责任的,可能会误导很多年轻的驾驶员,甚至是误导他们去违法犯罪!
我们可以交流行车心得,可以分享交通常识,可以传授安全行车的经验,可以探讨责任划分,但绝对不能把“违法行为”包装成“合法行为”,不能“言大于法”“情大于法”呀!
整个事故过程,是非常清晰的,双方都不能免责整个事故的过程,是有完整的视频记录的,大致分为三个阶段:
一是“交替通行”,黄车从抢道,到让道,未发生事故。
17时50分左右,蓝色SUV从右侧匝道,试图变线驶入主路。右侧的指示牌写明“交替通行”。通俗讲,就是左边过一辆,然后右边过一辆。这与部分地区,主线直行车辆,享有道路优先权是不一样的。
此时,蓝色SUV明显超出黄色工程车,半个车身,且已经打开转向灯,缓慢变道。但黄色工程车,丝毫没有减速让行。但最终,还是变到了左侧车道,双方相安无事。
这时,如果双方发生剐蹭,那么事故责任铁定是黄色工程车辆的。但记住,这是在“交替通行”的情况下!
二是“故意抢道”,黄车剐蹭蓝车,导致蓝车受损。
接下来,已经进入左侧道路的黄车,在没有打转弯灯的情况下,突然向右侧车道变道,并直接剐蹭到蓝车。这是明显的侵占蓝车的道路使用权。
事故发生后,黄车和蓝车都没有选择第一时间停车,而是都以缓慢的速度向前行驶。黄车把蓝车顶向护栏,一路“摩擦”着前行。
很显然,黄车的行为已经明显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且属于主观故意。其对蓝色车辆的损失,承担全部责任,并且涉嫌违法犯罪。
三是“蓝车加速”,故意冲撞黄车,差点酿成悲剧。
黄车在发生剐蹭,并强行挤占右侧车道后,两车逐渐脱离。黄车没有停车,而是以缓慢的速度,向前行驶。
这里面,有一个争议点,黄车算不算肇事逃逸呢?笔者个人认为不一定会认定。主要是双方还没有造成重大事故,也都没有停车,且黄车在前方道路通畅的情况下,也没有加速驶离。笔者更倾向认为,这是一种持续的“挑衅行为”。
接下来,蓝车在被挤压、剐蹭后,立即加速变道,从左侧狠狠撞向黄车,并且持续将黄车往护栏外挤压。
很明显,从蓝车的行为看,同样是主观故意的,是带有报复性的,并且该行为的目的,就是要把黄车挤出去,挤下高架。要不是路灯杆挡着,黄车很可能已经掉下去了。
从事故引发的起因来看,无疑是黄车有错在先。从事故潜在的危害和后果来看,无疑是蓝车危害更大。
整个事故的定性,尚没有最终确定,但双方都涉嫌犯罪整个事故发生后,上海交警第一时间介入,并且控制了两名驾驶员。
从现有通报来看,没有明确对两名驾驶员采取了何种强制措施。并且使用的是“斗气”行为。也就是说,并没有给出确切的定性,还处于调查阶段。
但必须清楚的是,该两名驾驶员的行为,已经严重威胁了交通安全,并且造成了恶劣影响。而类似的案例,是有现实案例的。
比如,2019年6月19日,南京浦口区,一辆白车因避让施工人员紧急制动,后方蓝车以为其故意阻挡其超车,便多次恶意别挡白车,并最终导致白车在躲避中撞向隔离带。最终,蓝车驾驶员被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1个半月。
而对于该事件,也有经验丰富的交警和法律界人士指出,双方均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而黄车驾驶员,也可能涉嫌构成寻衅滋事罪。
这里面,有很多人提到,蓝车是属于正当防卫,又或者是拦截肇事车辆等等。这完全是胡扯,交通行为中,就没有这样的说法。
试想一下,如果当时不是路灯的阻拦,而黄车最终被撞下了高架,会是什么样的后果呢?黄车的驾乘人员会怎样?如果砸到下方的车辆和人员,又会如何?
这样的行为,如果被认为是正当的,是可以免责的,试问,高架下的行人安全,谁来保证呢?要真被砸到了,就是路人活该吗?
至于,最终双方会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又各自会承担怎样的责任,这有待交警的事故认定,更需要法院的公正判罚。
但毫无疑问的是,对于黄车的行为也好,对于蓝车的行为也好,都是置双方的安全于不顾,更是置公共安全于不顾。
谁想为某一方,单方面的洗白,这都是对所以路人的不负责任!
整个事件的警示,也是非常清晰的,同情不能替代法律对于这种一个典型案例,令人感到意外的是,确实出现了单方面“洗白”的情况。
有一位来自上海的网友称,“黄车全责无疑”,并且喊话“上海交警”。这要不这么判,不知道这位网友又会怎么说?
而一位安徽的网友,则直接呼吁网友,支持蓝车无责。好家伙,2.8万人表示支持。你们都是家里开奥迪,不用在高架下骑自行车的吗?
有一位来自天津的网友说,“黄车不判刑,这个社会就没公道可言”。当然,黄车的责任不容推卸,但蓝车怎么说呢?
笔者真的很诧异,为什么在这一事故中,这么多少为蓝车“喊冤”?是官方的通报,有偏袒过黄车吗?又或是大家发自内心的想要学习蓝车呢?
作为一名奥迪车主,我想是很有素质的,当遭受到不法侵害时,也更懂得如何用法律保护自己,努力维护合法权益。当黄车剐蹭后,奥迪车主如果报警,警方百分之百,会支持他,并保障他的合法权益。而警方和法律,会教黄色工程车做人的。
而他选择了用危险的方式,撞击黄色工程车的行为,看似解气,实则把自己搭了进去。对自己来说,这样的做法,划算吗?为此承担法律责任,值得吗?
人的素质是有高低之分的,我们常说,不要和愚蠢的人生气。当你和愚蠢的人,置气争斗的时候,赢了又如何,输了可就搭上了自己呀!
而哪些动不动就鼓吹蓝车免责的人,你们在同情蓝车的时候,有没有同情过高架下的路人呢?你们在无视法律的时候,有没有想过会误导多少人呢?你们在支持撞回去的时候,真的在支持奥迪车主合法维权吗?
笔者想说,黄色工程车没有特权,蓝色奥迪车也没有特权。双方都是交通安全和公共安全的破坏者,都应该依法受到严惩!
而某些片面的“洗白者”,法律的“无视者”,安全的“拱火者”,你们的戾气,该收一收了!
不然,这种戾气和鼓吹,或许就是你们效仿的“烂借口”,并成为烧掉理智的“助燃剂”!
可惜黄车没掉下去
还好把黄车留下来了,让他跑了都不知道谁开车了
套用一句法律术语:蓝车属于正当防卫!
黄车剐蹭到蓝车后为什么不停车报警等候处理呢?
这不是拦截逃逸?谁说逃逸一定要加速的[无奈吐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