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错纠错,等于错上加错

莲雾标准 2024-07-22 05:57:02

有一家外资企业有个奇葩的规定:上厕所要规定时间、次数,且每次不得超过3分钟,每天不得超过3次,好像服药似的,门卫室还有一个保安拿着本子在记。

这是上世纪90年代初的事了,当时劳动法还没有出台,很多政策还不太规范,可以理解。没想到进入新世纪了,还有这样的事情发生:2020年12月23日,有新闻报道称东莞某企业存在奇葩规定,员工上厕所要登记,且每个班次只允许上一次,如果连续上两次或未登记,就要罚款人民币20元,消息爆出后,令人震惊。12月29日东莞市人社局回应称,责令其修改厂规厂纪,并要求限时退还员工罚款。

人是管理的中心,我们经常讲:人性化管理,又说管理要以人为本。那么什么是以人为本呢?很多人包括一些管理人员都说不上来。以人为本就是重视员工的社会价值、尊重员工的独立人格。通俗地说就是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激励人、培养人。其中尊重是摆在第一位的。比如:IBM基本理念是尊重企业中每一个人的尊严和权利。而摩托罗拉的基本理念是尊重每一位员工。

反观国内的一些企业,就是对国家明令的劳动法规也不是很遵守,更别提以人为本了。比如:试工不算工资、试用期不办理社会保险、动辄罚款、随意解除劳动关系等等。有些老板经常教育员工要以厂为家,可是作为老板:扪心自问一下,你的工厂有家的样子吗?我举个例子:有一家企业老板不让员工工作时间抽烟,这本来是件好事,完全可以通过宣传教育以及激励措施来管控。可是当年老板出了一个损招:员工只能在厕所里抽烟。这到底是让抽烟还是不让抽烟呀?说是不让抽烟吧,又可以在厕所里抽;说是让抽烟吧,在厕所里抽烟顺便还把臭味吸进去了。

我说这些,是想说明一个现实:国内的一些老板从骨子里没把员工当人看,他们从潜意识里认为员工是低等人,没有自尊心且可以随时侮辱。

在上述的新闻中提到了:企业对上厕所不合规定的员工罚款人民币20元,其实这也是不合法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在2008年被废止之后,企业对员工其实就没有了罚款权;也就是说罚是行政机关的权利,其他机构则没有这项权利,因此企业对员工的管理也要与时俱进,比如:员工迟到,能扣钱吗?不能,但企业可以不让他享受全勤奖。

东莞这家企业为什么会出台如此奇葩的规定呢?据该企业经理称,员工经常躲厕所抽烟、玩手机,多次谈话仍不改,不得不出此下策。这是一种粗暴式的管理,实际上以错纠错,使问题扩大化了,变成错上加错。

如何激励员工?这对企业来说,的确是一道难题。但方法也不是没有,比如:设计相应的奖金,比如给予股权与分红等等。舍得,舍得,有舍才有得嘛。可以与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大监督力度,实行动态化管理相配合,双管齐下,效果才会好。

总之,企业管理的中心工作是发挥员工的积极性,而要想发挥出员工的积极性,企业就要了解并尽量满足员工的需求,尊重员工、关心员工,让企业与员工一起成长、壮大。市场规律一再告诉我们:你只有照顾好你的员工,市场才会对你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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