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在很多人观念里,恋爱分手自杀,只有在那些恋爱脑或者自轻自贱的人身上才会发生,但如果这种事情发生在一个北大法律系才女身上呢?
2019年,轰动一时的“北大包丽案”,揭开了一段女性在恋爱过程中被渣男精神控制,最后不堪忍受选择自杀的秘密。
在遇到牟林翰以前,包丽是一个自信开朗的美丽女孩,是父母眼中的骄傲。跟牟林翰谈恋爱以后,牟林翰得知包丽有过恋爱经历且已经不是处女的情况下,开始了第一次对包丽的PUA:“你居然把最好的第一次给了别人,你知道第一次对一个男生来说有多重要吗?我不能接受”。
“我最好的东西是我美好的前途。”第一次接收到异常信号的包丽还十分清醒。牟林翰见第一次试探失败,立马解释:我是因为太爱你了,所以才在乎。
本以为此事就这么过了,哪知在随后的生活中,牟居然动不动就拿这个事情说事,还说自己跟朋友也讨论过了,朋友也觉得女生的第一次应该给自己最爱的人,只要不是第一次,后面多少次都没有意义了。
此时,如果包丽脑子还保持清醒的话就应该果断选择分手,但此时包丽已经被所谓的“爱情”冲昏了头脑,她甚至已经开始怀疑起自己觉没有把第一次留给男友是做错了。
见包丽已经开始自我怀疑,牟林翰开始了对包丽的精神控制和打压,包括不断贬低包丽的人格、对其实行冷暴力和肢体暴力,甚至提出了各种不合理甚至变态的要求,例如让包丽在身上纹上“包丽是牟林翰的一条狗”的字样,还要求包丽把纹身过程录下来发给他;要求包丽拍裸照,包丽开始不愿意,牟花言巧语骗她只是自己欣赏,不会外传。但包丽把裸照发给他后,他又立马威胁包丽要是提分手,就把裸照公开。
不堪忍受的包丽,几次想选择分手。但耐不住在对方的自杀威胁中一次次心软,一次次又回到这个恶魔身边。
此时,估计这个渣男真的已经把肉体和精神上折磨包丽当成乐趣,但是包丽一旦开始反抗,他就拿出那套:都是因为我太爱你,太在乎你。
最后包丽都已经完全分不清对方到底是真爱自己还是在折磨自己,甚至有一次闹分手时,牟林翰提出了更加变态的要求:分手可以,但你要先怀一个我的孩子,然后流产,而且以后只能单身,不能结婚;另外还要切掉你的一段输卵管给我保存,而包丽居然鬼使神差同意了。
但牟林翰似乎只是想试探包丽底线,见对方同意后,立马又反悔了,估计觉得就这样分手了还不过瘾,以后就没得玩了。
包丽于是选择跟对方断联,不回复对方信息,结果遭到了对方辱骂短信的轰炸,估计是觉得包丽居然敢反抗,对自己失去控制权而变得异常愤怒。
于是他还对包丽动手了,事后又来了一套神奇逻辑:我打你是我不对,但你不理我是你不对,但我原谅你了。
可是,大概率此时的包丽已经被折磨得没有思考能力,牟说什么就是什么了。在牟林翰一次次的威胁和打压下,包丽几次选择自杀被救回来,终于在最后一次,吞下了近200颗药片。
牟林翰在找到包丽后,并没有第一时间叫救护车,而是对包丽进行灌水催吐。甚至连辅导员给包丽打电话时,他还撒谎说包丽在睡觉。最后催吐无效,他把包丽拖上车,送到医院。2020年4月11日,在医院躺了半年的包丽,被宣布死亡。
而包丽此生最后的一句话居然留给了这个渣男:“此生最遗憾的事情莫过于此了遇到了熠熠闪光的你而我却是一块垃圾。”而牟林翰却在医生说包丽没救了的情况下,再没去过医院。
后包丽母亲蔡某在包丽的手机里发现了大量牟林翰精神控制包丽的对话,以及各种包丽的裸照以及跟牟林翰的性爱视频,终于知道女儿一向阳光开朗的女儿为什么会自杀了。于是以牟林翰故意杀人向派出所报案。
一审以虐待罪判处牟林翰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同时赔偿原告蔡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73万余元。
牟林翰提起上诉,认为自己跟包丽之间只是正常的情侣矛盾,其自杀行为跟自己无关,自己不构成犯罪,也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二审认为二人已经见过双方父母且得到双方父母认可,维持了长期稳定的同居关系,二人跟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没有区别,虐待罪主体条件符合。根据双方的聊天记录,可以看出牟林翰对包丽有长期的贬低打压谩骂威胁等精神折磨的行为,且阻止对方分手,最后导致包丽无法忍受服药自杀,其对包丽长期实施的精神虐待及当日再次实施贬损人格性质的言语刺激与包丽自杀死亡之间存在刑法的因果关系。因此,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
牟林翰大概是第一个因情侣间的纠纷导致对方自杀,而被判刑的第一人,也让我们看到一段畸形的恋爱关系,对弱势一方的伤害有多大,能让一个曾经三观正确清醒又自信的女孩,最后连临死都觉得是自己配不上渣男,简直在渣男的精神控制下把自己隐入尘埃。
而我们作为一个正常人,在恋爱过程中也一定要擦亮眼睛,当一段关系已经让自己感觉被打压、被控制甚至被折磨,一定要及时逃离,不要小看“煤气灯效应的精神控制法”,一旦有人让你陷入自我怀疑或者自我贬低,一定要清醒地拒绝。真正健康的恋爱婚姻关系,最起码都应该是平等和尊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