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是毗邻的邻居,但亲密的关系却成了偷情的最大助力。云南一位男子发现自己老婆与邻居有染,便拉着邻居老婆一同前去捉奸。结果在酒店的床上却躺着两具尸体,正是这对奸夫淫妇。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时间来到2013年。
阿强(化名)带着小红(化名)急匆匆地冲进一家酒店,他们这架势仍谁看也不是来开房的,并且二人的关系并不是很亲昵。从阿强的神情来看,他明显心里藏着一股火。
事先获悉了妻子所开的房间号,阿强以火箭般的速度直奔那间房间,小红紧随其后。可当他们愤怒地打开房门后,二人被眼前的一幕吓到了。
只见房间内的床上横竖躺着两具尸体。男尸是小红的丈夫老戴(化名),他的胸口插着一把刀子,鲜血把床单染红了一大片。女尸则是阿强的妻子丽丽(化名)。
她看上去没有什么外伤,但地毯上还有一个空农药瓶,丽丽大概是服毒了。此刻的阿强也不谈发泄怒火了,救人要紧,他急忙拨打急救电话。
为何丽丽会和老戴厮混到一起?为何二人双双死在酒店?
原来两家是邻居,平日里经常来往,久而久之两家人处成了要好的朋友。“朋友妻不可欺”这句话是一句至理名言。但是并不是所有人都是具备良好道德之人。
譬如阿强的邻居老戴就是一个道德有瑕疵的人。
因为工作原因,阿强经常出差,独自一人在家的丽丽就略感寂寞。此时,她把主意打到了老戴身上。老戴比阿强年轻几岁,可能是由于从事体力劳动,所以他身材保持得很好,没有啤酒肚。
于是,丽丽试探性的勾引了下老戴。
她做出此举也是带有多少的忐忑,万一老戴是个正人君子,把这事跟阿强一说,那丽丽就再也没脸见人了。事实和丽丽预料得一样,老戴其实也是个不守本分的人。
丽丽略微一勾引,老戴就乖乖上钩了。
二人在各自配偶的眼皮底子下出轨。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有人善意提醒阿强,她老婆的私生活有些混乱。阿强留了个心眼,果然发现妻子和老戴有染。
但阿强是个十分能隐忍的人,他知道仅凭一些聊天记录并不能将妻子钉上耻辱柱。他要当场捉奸。
接着便发生开头阿强带着小红去酒店捉奸的那一幕。尽管阿强在发现二人的第一时间就拨打了急救电话。医生告知阿强,二人已经死亡多时。
在有关部门的调查下,这起离奇的案件才逐渐揭开了真相。
原来,丽丽不满足于当老戴的情人,她要和老戴结婚。她在这次的偷情途中将心意告知了老戴。结果老戴只是享受偷情的刺激感,他并不想和小红离婚。
被拒绝的丽丽,一气之下用私藏的刀子一刀捅进老戴的胸口,她此举导致老戴失血过多身亡。随后,她也喝下了携带的农药,服毒身亡。这也是为什么阿强打开房门看到两具尸体。
谁能料到一场捉奸竟以这样的局面收场。
【以案释法】这无疑是一起出轨引发的惨案。在这起案件中,丽丽的行为如何定性?
1.丽丽构成故意杀人罪。该罪是指行为人实施的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具体到本案中,丽丽使用刀子捅死老戴的行为,在客观上造成了老戴死亡的法律后果。她此举构成故意杀人罪。
2.法院是否需要对丽丽进行处罚?答案是不需要的。
本案的丽丽虽然杀害了老戴,但她也已服毒自杀了。据刑诉法的相关规定,行为人在立案前死亡的,司法机关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
综上,丽丽在被公安机关立案前已经死亡,所以此时再追究她的刑事责任已失去意义。
3.老戴出轨丽丽的行为,是否构成重婚罪?答案是否定的。
我国刑法规定,重婚罪是指行为人在具有合法配偶的情形下与他人结婚,或明知他人有合法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从法条的内容可知,行为人构成重婚罪,必有一方具备合法配偶。以本案为例,虽然老戴和丽丽均有合法配偶,但二人并未结婚,而是偷情。
此外,司法解释规定,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以重婚罪论处。本案的老戴和丽丽只是邻居,住得近而已,二人并未同居。
综上,老戴出轨丽丽的行为,不构成刑法上的重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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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老戴功能比她老公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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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奸情出人命…死得好!
阿强可和老戴他老婆合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