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让婚姻成为法外之地

猫弦吃汤包 2023-04-01 13:29:52

也许婚姻真是法外之地

常听说家是讲情的地方,不是讲理讲法的地方,这句话听起来似不错,但是细品起来感觉是怪怪的,讲情每个人都喜欢,但问题事实是家是一方讲情的地方,另一方根本没有讲情的权利。待到讲情不行,只有讲法讲理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时候,“家已不是家了”,这是个问题。最近听到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家里有这样一个媳妇,过日子很是诡辩,总是找百般借口挑家里的不是,制造矛盾挑起对立,而且自己指出的问题在自己娘家就什么也不是,要人家和和平平的跟自己走亲戚过日子,小伙子感觉出来她做事非常“双标”,但是也说不听她只有无可奈何的忍让着。        直到后来媳妇不让他照顾生病的母亲,而且他生病的时候对他不管不问还对他又打又骂,而且她家里人也支持她的打骂行为,还说是人家对她不好,而且还不让人家自己给自己做饭吃,而且还一说话就找个机会搬出去了,清醒了的小伙子才意识到自己是被家暴了,于是选择了报警。

根据《反家暴法》的描述,一切限制他人威胁恐吓的行为都构成家暴,家暴有第一次就有无数次,所以一定要在第一次时报警维权制止家暴,小伙子以前一直都是喝“你是男的你要让让媳妇”的毒鸡汤,所以没维权,但这一次一定要借助法律武器维权了。制止家暴,再晚都比从来没有强,但是这个媳妇并没有畏法,也没有忏悔。派出所民警表示,以后要好好过日子有事多沟通,不要再发生这种鲁莽事了,但媳妇并不知错,她认为在家里不能像派出所讲的那么好,因为“家是讲情的地方”,不是讲法的地方,甚至在派出所出来的几天里还在侮辱攻击丈夫:“你这种人怎么还能结婚的?”俨然报警维权也全然是对方的不是,而且没有保证没有承诺,有的还是接二连三的威胁和闹事并叫嚣:“你报警去啊!”后来这个媳妇紧接着闹离婚,把事情闹到了法院,一纸诉状轻轻松松的来到法院。媳妇罗列了一大堆要求离婚的事由,小伙也是接受这种情况的,因为他想只有在法庭上才有自己真正说话辩驳的机会和权利。很显然,小伙一一推翻了媳妇的谬论,法庭结论也显而易见。法官也对这场婚姻发表了批评教育,法官说对待婚姻家庭一定要有谨慎和敬畏之心,不能因为生活上的一些琐事就闹上法庭,离婚毕竟不是一件光荣的事情,离婚也许大人解脱了,但受伤的永远是孩子,夫妻二人为了家庭和睦为了孩子应互相体谅互相帮助共同经营好自己的家庭。经过最高法律效率的宣判,媳妇还是心有不甘,经过公安法院两次道义上的挫败,她甚至埋怨司法不公,而小伙胜了两场面对媳妇这个样子,还是什么也不能说,教育也好哄话也好,在事实面前好像都没什么意义了。本来经过全方位的尝试,媳妇应该知法畏家了,但媳妇还是我行我素,丝毫不把人家的合理要求放在眼里,只要不按自己说的来哪怕违反公序良俗违反法律依然毫不在乎:“不按我说的就坚决不行”因为家是讲情的,不讲德法,“你同意也得同意不同意也得同意,你不服报警啊!你不依我就离婚,我出去半年以后就可以再来告你,现在没有离不掉的婚!”面对如此,还有什么德法情可讲,因为这些法律都还不能有效调节,家暴法不能调节家庭关系,婚姻法不能维护婚内的每一项合法权益,感情破裂是唯一归宿,离婚才能提维权,这也是当代法律需要急切完善和进步的地方。如果婚姻是法外之地,那么普通的人们只有忍耐,愿法律不断进步维护到每一个人,愿家家平安幸福祥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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