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岁的回族英雄,被日寇挖掉眼睛砍断胳膊,留下的遗言使山河泣泪

华清聊军事 2023-03-01 05:38:08

“在敌人的拷打利诱中,我没有暴露一点秘密。牺牲是为了革命,这是革命成功的代价。”这封写在烟盒上的诀别信,辗转到了代县县委领导的手中。殊不知,这是金方昌在临刑前夜,用剩下的一条胳膊、一只眼睛,忍受着剧烈的疼痛所写。

金方昌,1920年6月11日出生在山东聊城的一个回族家庭。15岁时考入山东省立第三中学,这年冬天,北平爆发了影响全国的“一.二九”学生运动,金方昌和同学们积极响应声援,此后,他的爱国激情逐步向革命思想开始转变,次年,他秘密参加了共产党地下组织。

金方昌烈士

纵观金方昌的成长历程,与他从小嫉恶如仇的性格密不可分。虽然他出生在一个殷实的家庭,但看不惯富人欺负穷人,尤其是酷吏和把头对百姓的盘剥,使他义愤填膺。因而,改变旧世界的信念为他在革命道路上的成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加入共产党之后,这种信念升华为坚定的信仰。

1938年2月,18岁的金方昌加入了中国共产党,8月被派到晋察冀边区工作,不久担任了山西代县赵家湾区委书记。在他的领导下,赵家湾区的抗日活动有声有色,以至于日寇悬赏五千元捉拿金方昌。

1940年春,金方昌当选为中共代县县委委员,同时兼任城关区委书记。11月13日这一天,金方昌带领自卫队的五位同志在执行运送公粮的任务中,由于汉奸告密,被200多个日伪军包围。他和自卫队的队员仅凭手枪与敌军展开激战,子弹打光后,徒手与敌人肉搏,最终被日军抓获。

为了挖出代县的抗日组织,日军对金方昌进行了残酷的刑讯,面对各种令人发指的酷刑和威逼利诱,他以破口大骂进行回击。惨无人道的日军挖掉他的一只眼睛,又砍下了他的一只胳膊,也未能使他有丝毫屈服。

在临刑的前夜,他忍受着剧烈的疼痛,拿出藏在身上的铅笔头,在烟盒上给组织留下了这封诀别信。为了表达自己的抗日决心,他用鲜血在墙壁上写下这样一句话:

“严刑利诱奈我何,颔首流泪非丈夫!”

这句慷慨激昂的誓言,如今镌刻代县烈士陵园里,以此向后人昭示一位年轻革命者的铮铮铁骨和民族精神。

为纪念金方昌烈士,晋察冀边区政府将他生前战斗过的大西庄村改名为“方昌村”。

铭记历史,缅怀英雄,为得是将中华民族不屈不挠的精神代代传承,而这种精神,正是一个国家和民族强盛的基石。

向抗日英雄金方昌致以崇高的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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