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不离家男方的债务女方需要承担吗

吴律无虑 2024-02-02 15:17:44

一对夫妻结婚多年后离婚,为了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庭,双方登记离婚后还在一起共同生活。离婚一年后,男方做生意向朋友借款10万元,后来生意失败,无力偿还,出借人就将他们夫妻双方起诉到了法院,要求他们共同偿还债务。

在法庭上,男方承认欠款的事实,但认为与自己的前妻无关,因为这个款项是发生在离婚之后的。女方也表示自己对借款并不知情,其款项也没有用于双方的共同生活。

法院审理后认为,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对外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属于离婚不离家的情况,那在其共同生活期间,女方的银行卡也经常提供给男方使用,出借人不知道男女双方已经离婚的这个重大事实,而是基于相信男女双方有婚姻关系这一事实才向男方提供的借款。

因此,法院认定女方应当是本案的共同还款人,判决女方应共同偿还这10万元的债务,这就是离婚不离家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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