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蔡垒磊
昨天在某红书刷到了这样的话题,而这个话题又是从某乎里截取的,可以说是buff叠满,长这样:
然后某红书里的提问是,如果大家都赞同这个老公的分配方案,那么作为全职太太,作为这个合伙企业占股50%的人,只拿到1/10的收益,是不是不公平?又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这件事有法律上的答案,也有人生建议上的答案,我都可以告诉你,取决于你想听哪一个。
婚姻就是合伙企业,只不过被强制赋予了50:50的股份比例,即不管多烂跟多好的结合,都得是50:50,而我们都知道50:50是最烂的合伙股份分配方式,每个做股权架构的老师都会这样告诉你。那有人说了,既然对方当初同意结婚,那就说明价值是对等的,怎么能说多烂跟多好呢?是,可是人的价值是会变化的,当初他一年挣3万跟你的价值是50:50分配合理,不代表他挣300万/3000万的时候,跟你50:50还合理。现实中你的贡献不足还占着50%的股份,就是会被扫地出门的——你看看合伙企业谁纯挣大几百万几千万,还会给一个毫无贡献毫无价值的合伙人长期分钱,你看看,看看,不是转移业务到自己的新公司,就是逼你退位,强制收购你的股份——有一百种方法可以达成这个目标,而你无可奈何。
所以我说,你要的是一个法律上的答案,还是一个人生建议上的答案?法律会告诉你,你主张多少权利是合法的,而人生建议是告诉你,你主张多少权利是更有利于你的下半生的。
合伙企业有一个重要原则,那就是谁的贡献大,谁拿钱多。这个贡献不是嘴上说说,不是说“我也很辛苦”就行的,它有客观的量化标准,比如那些资金为王的赛道,谁出钱多谁是大哥;那些需要资源和资质来跨入门槛的赛道,是谁能搞到稀缺资源谁是大哥;而那些不需要多少启动资金,也不需要什么稀缺资源,业务做好了现金流就充沛的赛道,就是谁出力多谁是大哥。什么是大哥?你出了多少钱,实际占股多少,那都是法律上的大哥,而实际上的大哥,就是按我说的来,它根据不同的赛道,有实际的客观标准,谁要是违背这个原则不调整,企业必四分五裂。四分五裂后,实际上的大哥换一批小弟依然牛逼,剩下的合伙人就会一落千丈。
婚姻也是一样,法律上50:50没问题,可实际上呢?还是看大家的稀缺程度。你别看这个年入600万的老公分60万给老婆看起来很不合理,你看看那些月入5000的老公,连一分钱零花钱都不敢留都上交的,这就合理了吗?你可以说这5000不管谁来分配,也都是用在家里了,但钱在谁手上,购买谁的主观偏好更大的东西是一个常识,效用肯定是对拿钱的人有利,这就是50:50了吗?怎么没人说这个?
因为前者,这个老公可以轻易换掉对分配比例不认同的老婆,而后者,这个老婆可以轻易换掉对分配比例不认同的老公,就这么简单——全职太太并不总是弱势的,有一些男人就是可以拥有远超全职太太的另一半,而有一些男人,就是连拥有一个只在家里嗑瓜子什么都不干的另一半也是不配的。法律并不能强行绑住一个组合,谁更容易被替代,却不认同那个事实上合理但在法律上不合理的方案,谁就得卷铺盖走人。
所以聪明人从来都知道自己该拿多少钱,该处于什么样的位置,如此,才利益最大。比如同样是做全职太太,你说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你看你做全职太太这回事是不是划算。你要能自己创业赚100万,还远不如做全职太太那么辛苦,那你就不划算了,赶紧别做全职太太,家里这条件,可以把保姆厨师司机都配齐,一同照顾你和你先生。但如果你不能,就别用什么“50:50”、“我也很辛苦”来麻痹自己,这是笨人,因为你的那些跟其他人差不多辛苦的劳动,已经获得了别人想也不敢想的回报率。
有人说,如果不同意50:50分配,那就离婚呗,一下子能拿到一大笔钱不好吗?这就是一辈子没接触过有钱人的某红书专属笨人。
离婚以后,他的赚钱能力大概率依然在,你呢?你一辈子没打理过大钱,你不是肥肉谁是?你失去了持续的收入来源后,真以为这笔钱能保你生老病死?而你的工作价值大概率根本不可能支付得起你想要的生活水准。
还有,你真以为你能分到一大笔钱?再说个事实,有钱人离婚分你多少,它是个道德问题,而不是法律问题。在他们察觉你有离婚倾向,或者不满金钱分配的那一刻,可以在非常短的时间里,让你拿不到钱直接滚蛋。贝索斯和比尔盖茨的老婆成为富豪,那是他们想让她们成为富豪,你看看伊隆马斯克的老婆们都分到多少,嫁给世界首富离婚后,真不一定比得上上面的全职太太。所以就算要离婚,也要体体面面,讲情感讲不容易,痛哭流涕,想翻脸也要等把钱拿到以后再说——再说明一下,以上都是人生建议,不是法律建议。
古人说,人贵有自知之明。这句话特别好,那些看似支持你,怂恿你,教你道德教你法律的人,未必就是你的战友,你这辈子真正的战友只有一种人,那就是能准确或超额支付你的劳动价值和情绪价值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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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蔡垒磊,感谢你的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