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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争爆发后,日本大本营制定的作战计划,包括甲、乙、丙三个方案,按第一期作战的结果而决定采取何种方案。
其中,“甲案”规定,如果联合舰队取得对黄海和渤海的制海权,则运送陆军主力至渤海湾登陆,在直隶平原进行决战。黄海海战、特别是日军侵入辽东半岛后,日本海军已经掌握了制海权,按照原定作战计划应立即实行“甲案”,山县有朋正是根据大本营的作战计划,才在11月初提出了《征清三策》。
其第一策实即大本营作战计划的“甲案”。但是,伊藤博文却反对立即将“甲案”付诸实施,而提出了对中国作战的新方略。那么日本为何不就近从渤海湾登陆?
1、美国密谋的“倒清事件”从1894年11月初到12月初的一个月内,日本大本营以是否实行“甲案”的问题事关重大,一直拖而未决。伊藤博文认为:“面临天寒冰结之气候,在渤海求运输交通之便利,乃至难之事,”这是他反对实行“甲案”的一个重要理由。
这个理由能否成立呢?
在此以前,大本营曾命联合舰队司令官伊东祐亨,派人至直隶抚宁县境的洋河口附近调查登陆地点。调查的结果支持了伊藤的观点。
据当时为日本探测水文的几名汉奸,提供了如下情报:
洋河口冬季西北风强烈,风力达5至8级,岸上冰雪厚积,登陆困难。这一理由,对于陆军来说,是有说服力的。
山县有朋也不得不放弃自己的主张,他说:
“据传伊东联合舰队司令官所谈,目下已迫近结冰时期,以兵力于渤海湾山海关附近登陆颇难。果如此,则第一策已不能执行。”
但是,伊藤博文考虑最多的还是政治策略方面的问题,这是他反对实行“甲案”的最主要的理由。
他认为:即使日军在直隶登陆成功,也必将在中国造成混乱状态,而引起西方列强的干涉。
这并不是伊藤的过虑。事实上,当时已经出现了列强干涉的明显迹象。
其一,是美国人密谋策划的“倒清”活动。
这个活动的主要策划者就是李鸿章的顾问毕德格。甲午战争爆发后,他认为清政府在日本的打击下将无法生存下去,要使中国从混乱中摆脱出来,李鸿章是最合适的统治者。
毕德格的密友威尔逊很赞同他的这一设想,并希望能够得到美国前国务卿科士达的支持。毕德格利用休假回国之机,同科士达进行了一番长谈。
科士达也认为:
“最好是改朝换代,推李鸿章掌握权力。”
并将这一密谋计划写信告诉了美国驻华公使田贝。威尔逊则写信给在日本驻美使馆担任顾问的美国人史蒂文斯,极力鼓吹日本控制中国的好处,应迅速采取行动,否则英、俄将瓜分中国,使日本丧失胜利果实。
他提出:如果清廷覆亡,只有让李鸿章和日本控制新局面。史蒂文斯回信说他已把信给栗野慎一郎看了,还准备抄送一份给伊藤博文和陆奥宗光。与毕德格等人的密谋策划相呼应,美国的报纸也不断鼓吹类似的论调。
如《纽约论坛报》即曾预言,日本将进攻北京,中国将被分裂为三部分,其中一部分由李鸿章统治。这起密谋事件表明,列强总在窥测方向,伺机插上一手,而这是与日本的利益相违背的,不能不引起伊藤博文的警惕。
2、八国出兵入京护馆事件其二、是八国出兵入京护馆。
在清政府加紧乞和的同时,列强也正在酝酿派兵进入北京的计划。本来,战争爆发后,北京外国使馆的保护工作一直由步兵统领衙门负责,每处派官兵42人守卫。外国使馆的安全从未发生问题。据赫德称:“北京十分安靖,民心尚镇定,除一二个别事件外,尚无仇外举动。”
尽管如此,美国公使田贝却以护馆为名要求派兵入京。11月23日,他致电美国国务卿格莱星姆提出:“请海军部长增遣孟诺加西号水兵50人在北京执勤。”
在此以前,田贝已经获悉毕德格等人密谋策划的“倒清”活动。威尔逊还非常露骨地写信对田贝说:“我要你在时机来临时充当华瑞克这一角色。”
可见,田贝要求美国政府派兵进入北京,并不是出于护馆的需要,而是有着更深远的打算的。如果说美国的派兵还停留在筹划阶段的话,那么俄国倒是闻风而动,准备提前行动了。
12月12日,俄国公使喀西尼照会总理衙门:
“兹有俄国水师游击一员,带领水手40名,于本月(十一月)十七日(夏历)由天津起身,前赴北京本馆执役。”
当天,总理衙门便拒绝了喀西尼的要求,指出:
“此事断不可行,免致另生枝节。”
并保证对外国使馆“自必力任保护,决不至有意外之虞”。与此同时,意大利驻天津代理领事马赤也向直隶总督衙门提出派兵11名进京,同样遭到了拒绝。清政府拒绝俄、意两国派兵,对田贝的计划无疑是一个打击。
田贝致电格莱星姆,主张派兵“以执行盛行于东方的(列强)合作政策”。格莱星姆也觉察到田贝已决定要求美国实行武装干涉。
克利夫兰政府虽然对田贝的行动持保留态度,但还是批准派兵进入北京,于是,田贝便积极地为美军和欧洲列强的部队一起进军北京而进行准备。
12月16日,总理衙门收到以田贝领衔的八国公使联衔照会,内称:
“现遵各本国国家之命,已调水手或海军枪兵若干人,聚会天津,以便遇事招来京中,在使署防护巡查。各国驻京使署准有护卫防守之兵,或常川驻扎,或暂行留守,(天津)条约早已载明,又系35年以来素有之事,无驳碍之理。请转饬自津至京一路,妥为设法,遄行勿碍。”
在照会署名的其他七国公使是:俄国公使喀西尼、英国公使欧格讷、德国公使绅珂、法国公使施阿兰、意国公使巴尔迪、比利时公使陆弥业和西班牙公使梁威里。
17日,总理衙门复照八国公使据理反驳:
“查各国约章,并未载有各国驻京使署准有护卫防守之兵,或常川驻扎,或暂行留守之条。30余年以来,亦无似此所行之事。英国条约第三款所称英国大臣公馆雇觅夫役,毫无阻拦,系指雇用中国人服役而言,并非护卫之兵。即十八款所称如有不法匪徒扰害各节,亦系责成中国地方官派拨兵役弹压,亦无准各国大臣自行拨兵保护使馆之文。”
最后说明:
“中国应尽保护之责,业已切实办理。来文所称自行派兵进京防护一节,转恐人心惊疑,易致生事,诸多不便。务希贵爵署大臣体谅中国力任保护之意,电达贵国国家作为罢论可也。”
21日,田贝等八国公使再次照会总理衙门,声称:
前次联衔照会“所引之权”,乃凭“与中国历订条约”,且“因明准所用人等送信、通事、服役等类,听自招选使用,并无限制;历年经有专拨之兵,至今仍有如此者。”因此认为这次派兵是“既凭此权,又据素来行过之事”,总理衙门坚决反对列强派兵入京,并对其联衔照会中歪曲条约之条文处予以澄清,说:
“至所称雇募送信、通事、服役人等,各随其意毫无阻拦者,系指各使馆佣工华人而言之。约内并无听自招选兵丁防护使馆之条。来文所解条约与原文之意迥不相符,未免误矣。‘至来文所称各使署有兵防护,至今仍留京中,此盖随员中间有一二武弁、原无不可。若以成群兵队在馆防护,则向来从无此事。”
各国公使见狡辩无效,便决定不顾清政府的反对而强行派兵进京了。27日,八国公使又向总理衙门递发了一份措词强硬的联衔照会:“现惟有向贵王大臣声明,本大臣等当必各操其权,俟自酌度缓急,即行拨兵由津进京,以资保护使署及本国人民。”
根据档案记载,除比利时外,其他七国都派遣了一支少则10数人多至50余人的军队。法国政府还以保护租界为名,派巡洋舰和炮舰各一艘驶至天津。
列强的剑拔弩张,当然不能认为就是单纯为了保护租界和使馆。这一点,伊藤博文当然是十分清楚的。
所以,他向大本营提出:“为使我得收战胜之利,则非善于权衡利害,慎重从事不可。”
3、列强的动向其三、是日本驻外使节所提供的列强动向的情报。
在此期间,日本派驻西方国家的公使非常活跃,或频访其政府首脑,或接触其政界要人,基本上掌握了列强的远东政策及其动向。日本对各国的了解也是逐步深入的。
当时,日本注意的重点是俄国和英国。
据日本驻俄公使西德二郎的报告,他起初认为:
“俄国政府所担心者乃日本是否永久占领朝鲜,对此,军人阶层尤为反对。”“俄国之主要兴趣为扩张并占领朝鲜东海岸,以获得某些不冻港。”
后来,通过同俄国外交大臣吉尔斯及政界人士的多次交谈,他才发现俄国所关心的不仅仅是朝鲜一地,于是向政府报告说:
“此地(俄国)人们所考虑者,即使我军进而取得攻陷北京之胜利,也并不希望我分割大陆之土地。何则?盖我若要求占有朝鲜之一部分,俄国亦必要求其所欲之另一部分;若要占有满洲南方之一部分,英、俄必共同反抗之。倘使图谋台湾,英、法亦必提出异议。因此,可以断定,今日我所欲谋求之土地势难实现。”
他还根据俄国某政界人士所透露的情况,再一次建议割取台湾。并强调此为“上策”,而且俄国政府“必不持异议”。
英国又是如何呢?
西德二郎先从俄国外交大臣吉尔斯处获悉:
“英国恐日本之最后成功将分裂中国”,但“目前尚未至干涉之时”。英国众议院议员巴特利特也告诉日本驻英代理公使内田康哉,说欧洲各国之举动“有危险的迹象”,“故不应使军队靠近北京”。
这不能不引起日本当局的高度重视。后来,日本还是间接地通过意大利政府获得了有关英国的准确情报。当时,意大利与英国在对外事务中利益一致,所以在外交政策方面往往采取相同的立场。
意大利外交大臣布朗克向日本驻意公使高平小五郎透露:
“英、俄两国虽有彼此相反的利益,但至争议可回避时则可联合。”
布朗克还劝告说:
“措施与条件应限于适当范围之内:第一、应避免割裂清国疆土或颠覆清国政府;第二、尽量不要搞乱正常秩序。”
并特别提醒高平:
“倘影响各国的利害关系,最初欲坐视者亦将不能坐视,乃至不得已而干涉之。”
西德二郎的情报也证实了布朗克的话。
他向国内发回的报告称:
“他日日清议定和约时,若日本乘战胜之威而提出削弱清国之命脉的条件,并使订约各国之利益蒙受损害,则各国(指欧洲列强)必共同反抗之。”
正是基于上述情况,伊藤博文才决定放弃“甲案”,而代之以进击威海卫和攻略台湾的新方略,以尽量避免列强的跃跃欲试的干预。
4、伊藤博文的图谋他在12月4日提出的《进击威海卫并攻略台湾之方略》中说:
“敌之北洋舰队现正泊于港内,因而大举进击威海卫既非其时,深入其港口亦不可得。今以陆军袭其背后,以水陆夹攻之,此即所谓扼其咽喉之半,且为剿灭长期挑而不战之敌舰之捷径也。…苟欲以割认台湾为和平条件重要条件之一,我方如不先以兵力将其占领之,则无使彼将其割让之根据,将奈之何?是故非坚信扼渤海之锁钥乃为至要之同时,必须南向获取台湾为大计不可。”
但是,为了减少来自军方的阻力,他不说放弃“甲案”,而说推迟“甲案”:
“如于冰冻季节毕此两役,待春暖时清廷犹踌躇而无向我请降之意,则进而坚决实行前此之‘甲案’,以水陆连胜之余勇,陷山海关,进迫天津、北京,亦未为晚也。”
这样,他的新方略也就为军方所大体接受。
山县有朋给明治天皇上《奏请采纳海陆合攻威海卫方略疏》,在肯定解冻后实施盛京及直隶平原作战计划的前提下,同意了伊藤的主张。
日本统治集团内部在伊藤的新方略问题上实现了有条件的统一。
日本历史学者指出:
伊藤的新方略“就是所谓歼灭北洋舰队,控制台湾,以造成有利的和谈条件,并获得割取台湾的‘根基’。作为文官的伊藤首相从政治策略的观点出发,指导了大本营的作战,压抑了只从作战的角度来考虑的军人,从而避免了长期进行的消耗战。战争的领导问题,由于伊藤首相而一元化了,军事被放在有利于政治策略的位置上。”
5、日特汉奸事件就在日本内阁讨论中国战事的新方略之时,在北京却发生了替日本充当间谍的几名汉奸为日本探测渤海水文被捕后被开释的事件。这一事件,为伊藤博文放弃从渤海湾登陆提供了重要情报。
10月12日,为日本使馆看守六条胡同公馆的高顺突然被步兵统领衙门速捕。当天还有另外两名日本仆役名赵春霖和吴承栋者也一起被捕。
到12月26日,美国驻华公使田贝致函总理衙门:
“想中日现已欲行议和,此人在押受苦已经数月,拟请转行酌为开释可也。”
总理衙门复函则称:
“闻此案情节重大,应由司法查照律例办理,业已送部,非本衙门所应过问矣。”
高顺等究竟涉及到何等重大案情呢?
从他们的供词中可知其罪行大致如下:
高顺即高二,或称高儿,宛平县人,年33岁,居住在顺治门外车子营路北。几年前,在日本武官井上敏夫海军少佐手下当差,每月工钱洋银10元。曾随井上坐小火轮游历长山岛、庙岛、矺矶岛、城隍岛、小平盛,并“观看旅顺炮台”。
又往盛京游历貔子窝、大沽山等地及朝鲜之大同江、平壤、仁川口,路过威海卫等处。
所走洋面均用千斤柁试水深浅,每处相距约100多里不等。”后又奉井上之命,在烟台“每日代看海关上悬灯挂旗,报知军船货船往来数目,及日本与中国在牙山打仗,伊仍旧代探船只。”
据自称,他是在井上回国后“酌量事情不好,恐怕被拿”,才从烟台逃回北京的。
赵春霖即赵二,天津县人,年45岁。早在1884年春间,即跟日本人东敬名由北京前往天津,坐火轮船游历营口、沈阳船厂。
又往宁古塔游历,与东敬名同被都统衙门逮捕。他在监押中逃回北京后,在交民巷日本公使馆“跑信”,每月工钱洋银7元。本年7月间,奉命住在六条胡同看房屋,“探听密事,即告知日本公馆”。
吴承栋即吴三,宛平县人,年33岁,住永定门外四合馆路西。
在日本代理公使小村寿太郎处当跟班,每月工钱洋银6元。小村下旗回国时,曾送到塘沽上船回国。自称“别事不知”,高顺等三人的供词避重就轻,隐瞒了许多重要情节。
例如《宗方小太郎日记》就记载了高顺的一些活动:
8月7日:“本日派高儿至威海,使之窥伺动静。”
8月10日:“下午3时,高某自威海归来。昨9日下午3时所见,目下碇泊于该港之兵船有镇远、定远、经远、靖远、来远、致远、平远、超勇、威远、广丙、广甲、康济、湄云、镇东、镇中、镇北、镇边17艘,另外尚有鱼雷艇4只。”
8月21日:“潜伏于天津之石川伍一终被官府捕获。下午派遣高某至天津,使之窥探石川之现状,兼探听津沽之动静。”
据此,可知高顺本是被收买的刺探军事情报的日特,干了不少危害国家的罪行,却都被瞒下了。
尽管这样,经刑部会同都察院、大理寺提犯亲审,判高顺、赵春霖二犯:
“均为倭人服役多年…甘心为效奔走;迨失和后,仍一为看望船只来往,一为告知营兵驻扎处所,虽与刺探机密走漏军情有间,究未便遽从宽典,自应严行惩办。…均合以境内奸细走透消息及境外奸细入内探听事情者斩律,拟斩监候,秋后处决”;吴承栋“甘心为倭人服役,虽未为之探听事件,亦应从严惩办,拟在部监禁5年,俟事平后再行酌核办理。”
刑部的判决说是“从严惩办”,实际上并非如此。在此时期内审结的间谍特务案件,都是立即正法,为什么对高顺、赵春森却要秋后处决呢?
因为这时清政府已决定对日乞和,感到对日特的处理自然要慎重:
放了难免有失人心,放又放不得,杀了又没有回旋余地了,杀又杀不得。处在两难之中的清政府,只好来个“秋后处决”八拖一拖,以待时局的变化。可见,所谓“秋后处决”,即田贝所说“酌为开释”之变相也。
这件京城日特案,本是中国国民犯法,由中国法庭审理,纯属中国内政,不容外国人置喙和干涉。
但由于后来中日《马关条约》的签订,这件本来纯属中国内政的京城日特案却变成众所瞩目的涉外案件了。
《马关条约》第九款有云:
“中国约将认为军事间谍或被嫌逮系之日本臣民即行释放,并约此次交仗之间所有关涉日本军队之中国臣民,概予宽贷,并饬有司不得擅为速系。”
据此,《马关条约》换约之后,日本要求释放高顺、赵春霖、吴承栋三人。
于是,总理衙门奏称:
“查本年全权大臣李鸿章与日本新订和约,第九款中国将被嫌逮系之日本臣民即行释放等语。此案赵春霖等三名系供日本使馆差役,即可援照日本臣民释放之约办理,应即速咨刑部查明释放,以免借口。”
这样,这几个充当日特的民族败类,竟当作“日本臣民”交还给日本公使馆了。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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