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征收摊派”是为基层增负|新京报快评

新京报评论5 2024-10-22 22:20:54
“医保征收摊派”明显有悖于基层减负的大方向。

▲资料图:医保征收不能牺牲基层干部利益。图/新华社

文 | 羽木

为了完成医保征收任务,一些社区干部竟然要“倒贴钱”。

据华商报大风新闻报道,日前,一位来自河南省南阳市淅川县的社区干部反映,2025年度医保征收工作启动,为了完成摊派的工作任务,当地社区工作人员各显神通,一些人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只能降价收缴,自己掏钱补差价,有的甚至要向一些“专业中介”收购。

当地另一社区的工作人员张先生,证实了李先生的讲述。李先生表示,当地“医保征收摊派”的现象存在已久,“一旦医保征收工作开始,医保缴纳俨然成了群众办事的’通行证’。到镇政府或社区办事的群众,都要首先被问是否已经缴了医保,如果没有缴,可能事情都办不成。有时候在户籍地缴的,办事也会被卡。”当地医保局一名工作人员表示,“近年来确实存在征缴困难的问题。”

近几年,随着部分居民医保缴纳态度的变化,一些地方用征缴医保进度考核村干部、社区干部的现象,的确客观存在。虽然在出发点上,这是为了提升医保参保率和保障医保基金平稳运行,但就方式方法而言,这种搞“指标摊派”的做法,明显有悖于近年来国家持续推进基层减负的大方向。

今年8月,中办、国办印发的《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就明确要求,“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严控对基层督查检查考核总量等。所以,出现社区干部“倒贴钱”完成医保缴纳指标的苗头,必须及时遏制。

更值得警惕的是,针对基层干部的“摊派”,又将带来更多执行上的变形,形成压力和矛盾的层层传导。如将居民个人是否缴纳医保与其能否成功办事挂钩,这同样非常不妥。

应看到,基层干部积极动员和引导居民缴纳医保,的确很有必要。这对于提高全民医疗保障水平、降低医疗费用负担及防范因病致贫非常重要。但医保缴纳归根结底还是得遵循自愿原则,不该发展为一种强制性要求,更不能随便与其他的公民权利作捆绑。

这方面其实是有前车之鉴的。就在去年7月,湖南省纪委监委通报了“镇政府变相强制缴纳居民医保”一事:当年2月,湖南省新化县圳上镇政府为提高医保征缴工作排名,未进行合规性审查就下发文件,违规将是否参加医保作为招考招聘、民政救助、宅基地审批等事项的前置条件。后当地停止执行该文件,相关责任人被处理。

之所以要对变相强制缴纳居民医保的做法坚决纠偏,除了因为其违背了医保自愿缴纳原则,也因为该做法往往只会激发矛盾,甚至适得其反。长远看,类似的做法会让更多居民对医保体系缺乏认同度,进一步挫伤居民缴纳医保积极性。

说到底,要有效提升居民参保意愿,还是得从实际情况出发,积极了解和回应大家的现实顾虑。如有的可能是因为随着缴纳标准持续提高,面临直接的经济压力;有的则可能是对参保的必要性和利好理解不足。对此,就该加以针对性的因势利导,而不该是指望靠强制性摊派,和将医保与不相关的事情任意挂钩来“绑架”居民缴纳。

事实上,针对近年来部分民众对参加医保的顾虑,国家医保部门也在不断给予回应。如对连续参保实施奖励机制,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增加医保账户共济功能等。这些举措的出台,就是要通过提高参保居民的获得感来提升参保意愿。

另外,相关部门也明确要求,做好农村低收入人口和脱贫人口参保工作。如按规定落实好医疗救助分类资助参保政策,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度提高定额资助标准,结合实际情况加大倾斜救助力度;积极引导慈善等社会力量参与救助保障等。对此,基层部门就该把该有的政策讲深讲透,同时完善对缴纳困难家庭的救助帮扶。

无论如何,基层干部需要“倒贴钱”来完成医保缴纳任务,并又因此导致民众办事难,这不合理,也难以为继。医保的可持续发展,绝不可能建立在这样的“乱出招”基础上。对此,相关地方和部门要及时纠偏。同时,这样的基层困境,也应纳入到继续系统性优化医保制度,不断提升居民参保获得感的决策考量之中去。

撰稿 / 羽木(媒体人)

编辑 / 马小龙

校对 / 李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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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10-23 10:29

    [得瑟][得瑟][得瑟][得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