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余金平交通肇事案看认罪认罚制度,确实有应再予以明确的必要!
关于余金平交通肇事案,这已经是木林写的第六篇文章了,因为手头资料的原因,很多东西都是猜测推断性的,虽然观点比较幼稚粗糙,
木林普法的文章
关于余金平交通肇事案,这已经是木林写的第六篇文章了,因为手头资料的原因,很多东西都是猜测推断性的,虽然观点比较幼稚粗糙,
今天这篇文章,想就余金平交通肇事案中,北京交警所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上,在事故责任认定的法律适用上可能存在一些问题,从而使得
木林普法作为一个专注于学习研究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交通事故处理的平台,也非常的关注该案,也有自己的一些不成熟思考。今天这篇
交通事故处理中,无论是否涉嫌犯罪,最终都会涉及到民事损害赔偿问题。由于当事人在民事权益处分所拥有的绝对可以请求或放弃的自
今天这篇文章,想就余金平交通肇事案事故发生时肇事车辆的车速问题,进行粗浅的探讨,鉴于自己的理论水平和手头资料有限,所有的
木林普法作为一个专注于学习研究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交通事故处理的平台,也非常的关注该案,也有自己的一些不成熟思考。今天这篇
这几天,余金平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因为上诉不加刑问题、认罪认罚问题,以及缓刑和实刑到底哪个更重的问题,在网上讨论很热烈,可
“此刻,我怎么可以输给你,所以,我每一个都选C,就用最轻轻松松的一笔,毁掉你所有的问题。”追赶流行风的朋友们,可能都知道
这几天因为头痛旧疾发作,无法看那些枯燥的专业书籍,特向朋友借了这套书,间隙时翻看。头痛尚未痊愈,书却已经看完。看完小说后
说到交通意外事故,即便从字面意思来看,它也属于交通事故,更何况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对交通事故的定义明确规定为“车辆在道路上因
写这篇文章的想法和动机,来源于一个朋友的私信留言,木林目前只能理解到这种程度,如果还有不到位的地方,敬请见谅。结合《道路
在一些现场执法活动或者法律文书送达程序中,经常会看到见证人这种称谓。见证人这种做法,日常生活中很常见。之所以有见证人这种
时间过的真快,2020年的清明节就快要到了,农历的五月二十二日,也是父亲去世后的又一个周年祭日!随着这个时间一天天的临近
关于事故当事人查阅复制证据材料方面的问题,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中虽然有具体的条款规定
这两天和那个办案很认真的兄弟闲聊时,探讨到了一个话题,那就是在交通肇事刑事案卷材料中,是否还需要制作《呈请破案报告》,制
2020年春节这个寒假,因为一场灾难,让它变得比较特殊。所以说,因为灾难话题太敏感,我们就不过多谈论了。对于孩子们来讲,
之前写过一篇关于车辆盲区问题的文章《车辆行驶中的盲区问题,看似高深,其实道理很简单,一看就懂》,这篇可以算做是对篇文章相
今天这篇文章,是自己在学习过程中的一点再思考,观点不一定完全正确,仅供探讨交流。说到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属性时,自从2004
依法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原本是被社会所有限度允许的高度危险行为,但这并不意味着对驾驶人的故意或过失行为所产生的后果,其
黄灯,作为交通信号灯中的一种类型,具有特殊的含义,值得探讨。为此,木林试着编写了三篇小文章,结合道路交通安全类法律法规中
热门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