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附属某分校校长告诫家长禁止说学校坏话的事件登上热搜。近日,在该校的家长会上,校长在发言及 PPT 中传达了 “爱校教育要从家庭做起,从父母做起。谁敢说学校的坏话,就要群起而攻之。内部问题内部解决,决不允许别人说三道四” 的观点。原本是 “家校同心,共建共享” 的家校互联时刻,这样的表达让现场气氛发生了变化。这种说法立刻引起了部分家长的不适和反感,有家长认为这是在压制正当的批评与反馈,忽略了开放沟通的重要性。并且这样的表述方式也容易让人产生误解,感觉像是学校在对家长提要求、下命令。甚至有家长将校长的发言内容拍了下来发到网上,使得该事件迅速发酵,引发了公众的关注和热议。
那么学校为了维护声誉如此做应该不应该呢?显然不合理,在 2023 年的山西某中学,学校为了维护自身的声誉和形象,担心家长在网络或其他场合发表对学校不利的言论从而影响学校招生等工作,便要求家长签署承诺书,承诺不发表对学校的负面评价。家长们对学校的这一要求深感不满。他们认为学校的做法限制了他们的言论自由,并且仅仅通过要求家长不发表负面评价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学校可能存在的问题。一些家长明确表示,他们作为孩子教育的重要参与者,有权利对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等方面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而签署承诺书无疑是对他们权利的侵犯。然而,学校方面则强调,此举是为了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和良好形象,希望家长能够理解和支持。双方在这一问题上产生了严重的分歧和争议。
小编认为,学校的这一做法可能违反了我国宪法中关于公民享有言论自由权利的规定。家长作为公民,在合法的范围内有权对学校的各方面发表自己的看法。学校要求家长签署承诺书禁止发表负面评价,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家长的言论自由权。同时,学校也不能以维护正常秩序和良好形象为由,剥夺家长合理表达意见的权利。
如果事件闹到法院,首先,法院会依据宪法中关于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判断学校的行为是否侵犯了家长的言论自由权。其次,会考虑学校的行为是否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支持。如果学校无法提供合法的依据来证明其要求家长签署承诺书的行为是合理的,那么法院很可能会判定学校的行为违法。此外,法院还会考虑学校的行为对家长和学生的实际影响,以及学校是否采取了其他合理的方式来解决可能存在的问题,而不是简单地通过限制家长言论来维护学校形象。
如果您认为这样的事是个例,那么您就错了,在2022 年的湖南某小学,在一次家校沟通活动中,学校发现部分家长在私下交流时对学校的一些管理措施和教学安排提出质疑和批评。学校出于担心这些言论会对其他家长产生不良影响,同时也认为不利于学校的管理和发展,便决定对家长的言论进行限制。
学校通过班级群等渠道向家长传达了相关要求,明确禁止家长在未经学校同意的情况下,在班级群或其他场合发表对学校的负面言论。这一要求立刻引起了家长的强烈反对。一些家长认为学校的做法不合理,是在逃避问题而非积极解决问题。他们强调自己作为孩子的监护人,有权利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学校不应该限制他们的言论自由。
这几起事件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都反映出学校在维护自身形象过程中,试图对家长的言论进行限制和管理,这种做法引发了家长对自身权利是否受到侵犯的质疑,以及对学校管理方式的不满,凸显了学校与家长之间在言论管理和沟通方面存在的矛盾。
为了解决学校与家长之间的矛盾和冲突,需要双方共同努力。学校应该树立正确的管理理念,以开放的心态接受家长的监督和批评,建立健全家校沟通机制,及时回应家长的关切和问题。家长也应该增强法律意识,以理性、客观的态度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参与家校合作,共同为孩子的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同时,社会各界也应关注教育领域的权利冲突问题,加强对学校和家长的引导和监督,促进教育的公平、公正和可持续发展。
看完以上案例,那么您认为华南师范大学附属某分校校长说这种话应该吗?说这种话前难道没有考虑到更严重的后果吗?还是觉得自己真的可以用这种方式让家长妥协呢?欢迎您在评论区跟大家一起分享您的观点,别忘了点赞关注我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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