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内蒙古乌兰浩特市一女子店门口贴招聘广告被告知罚款,女子因在自家门店玻璃上贴 A4 纸大小的招聘信息,被城管告知要接受罚款。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违法行为处罚规定》,其中提到 “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或者未经批准张挂、张贴宣传品的,处 200 元以上 1000 元以下罚款”城管局工作人员回应称确实有法律规定不允许这样贴,部分网友认为张贴招聘广告确实不对,会影响城市形象;也有网友觉得执法应该先提醒,不改正再罚款。
那么贴在自己门市里的广告到底合理吗?在2022 年 5 月,某店主为了清仓甩卖积压的服装,在店铺门口的柱子上张贴了几张 A3 大小的促销广告海报。当地城管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了这些海报,根据当地城市管理相关法规,认定这属于未经批准张贴宣传品的行为。城管人员当场对店主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开具了罚款通知书,罚款金额为 300 元。店主对此表示不服,认为自己只是为了减少库存损失,而且海报并没有对市容造成太大影响。双方僵持不下,店主最终选择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当地的城市市容管理法规,在城市建筑物、公共设施上张贴宣传品需事先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在本案例中,店主未经批准张贴海报的行为构成了违法。但法律的执行应遵循合理性原则,既要维护法律的尊严,也要考虑到具体案件的特殊情况。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店主虽然是出于商业经营目的张贴海报,但确实违反了城市管理法规中关于禁止未经批准张贴宣传品的规定。然而,城管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没有充分考虑到店主的实际情况和主观故意程度,缺乏必要的劝导和教育环节。因此,法院判决将罚款金额调整为 100 元。
那么难道有贴必有罚这种行为就合理吗?当然不是,在2022 年 10 月的西安市城管执法总队曲江新区支队,执法人员在龙游南路某超市门前发现店面外立面擅自张贴宣传广告。超市负责人周某的行为违反了《陕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执法人员向其下达《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经调查,鉴于这是周某初次违法、情节轻微且及时改正,未造成危害后果,执法人员按照支队案审合议结论,依据相关规定,对周某作出不予处罚的行政决定,并向其下达《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同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和法律知识宣讲。周某也提交了书面保证,案件办结。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 “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违法行为人及时改正” 三个要件,执法部门在认定当事人的行为符合这些条件后,采取了柔性执法方式,没有进行罚款处罚。这既维护了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又体现了执法的人性化,给予了当事人改正错误的机会,也避免了过度执法对商家经营造成的不良影响。
当然还有在2019 年 11 月的漯河市区受降路东段的一条小胡同内,56 岁的白某受他人所雇在一小区楼道张贴美容小广告,被社区网格管理员发现并联系了城管执法人员。城管执法人员了解到白某家庭困难,决定不再对其罚款,而是罚她当一天志愿者,清理受降路东段居民区内的乱贴乱画的小广告。白某表示愿意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改正错误。
小编认为,白某的行为确实违反了城市管理相关规定,但执法人员考虑到其特殊情况,没有直接进行罚款处罚,而是选择了一种具有教育意义的替代方式。这种做法既让当事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又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其经济负担,同时也达到了维护城市环境的目的,体现了执法的灵活性和人性化。
经小编调查罚款金额在不同城市和不同案件中存在较大差异。从罚款金额的分布来看,大部分案件的罚款金额集中在 200 - 500 元之间,但也有少数案件的罚款金额超过了 1000 元,主要是针对一些多次违规或者在重要地段违规张贴大幅广告的行为。并且个体商户是违规张贴广告的主要当事人,占案件总数的 [70%] 左右。这是因为个体商户在资金、资源有限的情况下,更倾向于选择低成本的广告宣传方式,而张贴广告成为他们的首选。企业占比约为 [20%],主要是一些小型企业为了推广产品或服务而违规张贴广告。个人占比约为 [10%],这些个人可能是为了出租房屋、寻找工作等而张贴广告。
店铺门口是违规张贴广告最常见的位置,占比约为 [40%]。这是因为商家认为在自家店铺门口张贴广告可以直接吸引过往行人的注意。电线杆、路灯杆等也是常见的违规张贴位置,占比约为 [30%]。公交站台、地铁站等公共交通设施附近的违规张贴行为占比约为 [20%],这些位置人流量大,广告效果也相对较好。
那么为什么会出现此类问题呢?违规张贴广告案件数量的上升反映出城市管理与个体宣传需求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一方面,城市管理部门需要维护城市的整洁美观;另一方面,个体商户、企业和个人有强烈的宣传推广需求。罚款金额的差异和逐年上升趋势可能导致执法的不公平性。不同城市和不同案件的罚款标准不一致,可能使当事人对执法结果产生质疑。个体商户成为违规的主要群体,说明他们缺乏合法、有效的宣传渠道。在当前的市场环境下,个体商户需要更多低成本、高效率的宣传方式来满足经营需求。
看完以上案例,那么您认为乌兰浩特市对女子张贴广告罚款,难道没有更人性化方式吗?还有城管应该先提醒女子不要张贴广告再罚款吗?欢迎您在评论区跟大家一起分享您的观点,别忘了点赞关注我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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