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传|美好的人生从一个好名字开始

老丘讲古书 2025-02-12 10:57:15

今天我们聊聊春秋时期的古人怎么来给孩子取名字的事情。看过前面几篇的朋友肯定会有这样的困惑,跟我们现代人只有姓和名比起来,那个时代人的名字太复杂了,根本记不住。

主要是因为当时人的名字构成太过复杂,姓、氏、名、字、排行、性别,大概有这六个字段构成了人的姓名。

姓:代表母亲,象征着血缘关系,远古时期用来区分部落和血缘关系的符号,因为姓是母系社会的产物,所以大部分的姓都是女字旁,比如周王的姬姓。

氏:代表父亲,有多种命名方式,有用封邑的名称作为氏,有用排行作为氏,有用谥号作为氏,还有用祖父的字作为氏,当然这个祖父可不是一般的祖父,一定是公子,也就是诸侯之子。比如臧僖伯,他是鲁孝公之子,谥号僖,字子臧,伯是排行,表示老大,他的后代以他的字作为氏,所以也尊称他为臧僖伯。所以氏也是越来越多,到汉以后氏逐渐取代了姓,这就是百家姓的主要来源。

名:代表自己,真正属于个人的标识,但是名一般不能被用于称呼,常用于书面记录,直呼其名可是非常无礼的行为。

字:也是代表自己,主要是用于别人对自己的称呼,一般跟名含义接近。比如张飞,字翼德。

排行:老大称伯、老二称仲、老三称叔、老四称季,如果庶出的老大称为孟。那么老五怎么办,如果刚好五个,那老五可以称少,如果后面还有的话,可以再加字,伯、仲、叔、季、显、惠、雅、幼一路加上去。但是有时候生更多怎么办呢,古人很聪明,绝大部分排行命名规则采用了老大老二称呼不变,老末称季,老三到老末之间的都叫叔,那就简单了,生再多都不怕。

性别:一般用于尊称,加父、甫、子等字,比如华父督,父表示男子。

所以当时也只有士人以上贵族男子才有资格拥有完整的名字,一般的百姓别说有没有资格,光取个名字都要花上好多钱。还是简单些,要么根据出生日子来叫,要么就根据排行来叫,大致能做个区分就行了,能吃饱饭能正常长大已经很难得了。

鲁桓公六年,公元前706年,桓公的嫡长子,公子同出生。

因为嫡长子是有继承权的,所以他的命名尤其重要,举行了盛大隆重的太子出生礼,桓公用太牢礼(牛、羊、猪三牲)祭祀后接抱过公子同,然后用占卜的方式来选择哪位妻子正处于哺乳期的士大夫来抱他,再由这位士大夫的妻子来当奶妈。

整个仪式庄严隆重,仪式结束后,桓公和公子同的生母文姜、以及宗室里的一些妇人开始讨论给孩子取名。

桓公向鲁国大夫申繻请教,申繻以博学和睿智著称,他对如何取名很有研究,通过他的讲解我们可以非常清楚的了解到当时取名的规则,这些规则对于我们现代人也同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姓、氏生下来就有了,字是一般根据名的同义字来取,所以取名是最关键的。

取名一共有五种建议取法,分别是信、义、象、假、类这五种。

信:用出生的某一种情况命名就叫信。比如有些人出生的时候手掌纹看起来像某个字,那么就以这个字作为名。或者以孩子出生的生日命名,又或者听孩子的哭声,根据哭声的音律来命名。

义:用祥瑞的字来命名就叫做义。比如周文王,姬昌,周武王,姬发,“昌”和“发”都是祥瑞的字。

象:用相类似的事物来命名就叫做象。比如孔子的头顶像尼丘,所以用“丘”来命名。

假:假借某种事物的名称来命名就叫做假。

类:用和父亲有关的字眼来命名就叫做类。公子同的命名就是采用的这种方式,因为他的出生与桓公同日,所以用“同”这个字来命名。

以上这五种取名方式,你的名字用的是哪一种呢,大家可以试着对照一下看看。

另外还有六种不建议的取法,分别是国、官、山川、隐疾、畜牲、器币。

国:不能用国名来命名。因为周人认为在供奉神明时必须避讳,所以人去世后他的名字就应该要避讳。

官:不能用官名来命名。这个很好理解,如果有人姓王名主任,但是他在单位里又不是主任,请问别人怎么叫他的名字呢,改名那就是趁早的事情。

山川:不能用山川的名称来命名。也是避讳的原因。

隐疾:不能用疾病的名称来命名。人总是会生病,所以为了避讳,就不能用疾病来命名。

畜牲:不能用畜牲的名称来命名。主要是牛、羊、猪、鸡等作为供奉的祭品,如果命名了就不能再用这些牲畜来祭祀了。

器币:不能用器物货币的名称来命名。同样也是为了避讳。

以上这六种不建议的取法主要原因都是为了避讳,因为这些名称都是固定不变的,如果用于取名之后,那么这些固定名称就要去改变,那就太麻烦了。

其实除了以上这六种,老丘认为,还可以加上一条不要跟历史名人重名,这些名字已经被赋予了特殊的意义,也跟山川、器物名称一样属于特定名称。

但历史上总有一些人不走寻常路,偏要叫这个名字,如果是诸侯,那就下令改名,也没什么大不了。比如鲁武公,名敖,于是下令就把当时的敖山改名了。比如宋武公,名司空,就把司空改成了司城。

老丘以为,毕竟大家都还是普通人,还是老实一些,别拧着来。

常言道:不听古人言,吃亏是永远。

桓公六年 - 桓公问名于申繻

九月丁卯,子同生。以大子生之礼举之,接以大牢,卜士负之,士妻食之。公与文姜、宗妇命之。

公问名于申繻。对曰:“名有五:有信,有义,有象,有假,有类。以名生为信,以德命为义,以类命为象,取于物为假,取于父为类。不以国,不以官,不以山川,不以隐疾,不以畜牲,不以器币。周人以讳事神,名终将讳之。故以国则废名,以官则废职,以山川则废主,以畜牲则废祀,以器币则废礼。晋以僖侯废司徒,宋以武公废司空,先君献、武废二山,是以大物不可以命。”公曰:“是其生也,与吾同物,命之曰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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