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负债金额小于租赁付款额金额正常吗?

彭怀闻 2024-02-23 09:00:43
租赁负债金额小于租赁付款额金额正常吗?

解答:

正常。

“租赁负债”是一级科目,下面包括两个二级科目:(1)租赁付款额;(2)未确认融资费用。

(1)“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是记录承租方在租赁期间或租赁结束时需要支付的租金和留购款项,直接按照终值金额确认,作为一项负债,余额在贷方。如果承租人是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一般纳税人,“租赁付款额”就是前述的不含税金额。

(2)“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由于在租赁开始日,承租人确认“使用权资产”的入账价值时,用的是“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对于现值与终值之间的差额,会计核算就计入“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借方,属于“租赁负债”的备抵科目。

因此,会计报表上显示的“租赁负债”,实际上是上述两个二级科目余额合并抵消后的金额,实际上是“租赁负债”的现值,而“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的余额却是终值,当然就会是“租赁负债”余额<“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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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怀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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