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驾照者皆知,遇社会救援车辆应主动避让,因110警车、120救护车及119消防车,仅在执行紧急任务时才会上路。
遇救援车辆时,社会车辆应主动让行。然而,近期已连续发生多起恶意阻拦救护车事件。
众人应记得,近期河北廊坊某小区内,一辆白色私家车故意阻挡救护车,救护车后退时,私家车步步紧逼,拒绝让行。
那场景令人极度愤慨。次日,老人不幸离世,白色私家车车主亦受到相应惩处。
2025年1月13日,网友于社交平台发布视频,显示消防车出警途中遭小车恶意阻拦,一度被逼停。
视频显示,陕西渭南一路段上,白色小车阻碍了消防车前行,该情景从网络流传的视频画面中清晰可见。
消防车警笛高鸣,示有警情待处,但白色私家车置若罔闻,故意阻拦在消防车前。
有人质疑为何称故意,实则消防车多次鸣笛后,白色私家车未让行。为尽快抵达现场,消防车决定采取左侧超车措施。
理论逻辑上,白色私家车不让道,消防车可从旁道通行,此情况属道德范畴,不会面临法律严惩。
出乎意料的是,消防车变道超车时,白色私家车也跟随变道,更令人气愤的是,它不仅以此危险方式阻拦消防车,还故意急刹车将消防车逼停。
白色私家车此行为已构成严重违法,若因此引发火灾且未得及时控制,将可能触及刑事犯罪范畴。
事后,消防部门将视频转交警部门。交警严厉批评驾驶人梁某,并依交通法规对其不避让特种任务车辆的行为罚款100元,驾驶证记3分。
面对交警处罚,女司机拒不认错,狡辩称消防车在后按喇叭。交警指出已晚11点,她却回应以为有人醉酒,因此未停车。
至今,女司机未认识到错误,仍为恶行狡辩。个人认为处罚过轻,难以达到教育目的。
消防、救护与警车声交织,明显非他人醉酒,三岁孩童亦能辨出,应是女司机醉酒所致。
女司机颠倒事实,称误以为有人醉酒,恶意阻拦救护车。此行为应受行政拘留或刑事拘留,至少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山西网友评论称,恶意阻拦消防车出警,若不严惩,实属天理难容。
陕西网友评论称,女司机此类行为应至少吊销驾照,行政拘留15日,并处两万元罚款。
评论区网友普遍认为此处罚过轻。对于此事,大家有何看法?
用户47xxx76
开车不看后视镜的吗?敢让这种人上路?
鲁沪有约
这种憨货就不能开车!早晚得吃大亏!
淡定如我。。
能查出来为什么么?
用户64xxx53
才3分100块?这样做会害死多少人,造成多大危害?不算进去?处罚太轻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