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刚临终前发现结婚20年的妻子有外遇,愤而将2000万遗产全给弟弟。他去世后,这一决定竟引发了家族间激烈的纷争,事情原委令人震惊。
四川成都一建筑公司老总张志刚确诊晚期肝癌,此消息令原本幸福的家庭陷入恐慌之中。
张志刚的妻子李玉华每日泪流满面,沉浸在悲伤之中。
李玉华为给丈夫最佳治疗,变卖首饰及资产,总计花费近200万。张志刚目睹一切,深感其情。
深夜,张志刚因疼痛难忍欲致电妻子,却发现其手机持续占线,连续拨打一小时,对方始终处于忙线状态。
病房内,张志刚辗转反侧。他回忆起妻子近期深夜接电话总避着他,且常对着手机痴笑。这些迹象使他心中生疑。
次日,他嘱托弟弟张志强查询妻子通话记录,发现李玉华每晚均与一陌生号码通话超一小时。
张志强安抚说,经秘密调查,他确认该号码为李玉华昔日初中同学的。
得知消息,张志刚内心极度痛苦。
一周后,张志刚秘密咨询律师,并制定了遗嘱,内容明确指出:
张志刚病重未向妻透露遗嘱之事。逝世后,张志强依据遗嘱提出接管全部遗产的要求。
李玉华震惊万分,跪在张志刚遗像前,失声痛哭,泪水滂沱,心中悲痛难以言表,仿佛世界在这一刻崩塌。
后经核实,该男同学为某基金公司高管,他确实持续协助李玉华筹集医疗费用。
李玉华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遗嘱无效,眼中含泪。病房内这场误会,最终将如何化解,尚待观察。
李玉华主张,按婚姻法,她与张志刚的夫妻共同财产应平分。且她为夫治病付出甚多,遗嘱因基于误解而立,应判无效。
张志强主张,张志刚在神志清醒时订立的遗嘱,程序合规,内容清晰,故该遗嘱应受法律的有效保护。
《民法典》规定,婚姻期间所得财产,除特别约定,均为共同财产。遗嘱订立须具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意思表示真实。
法院核实后确认,李玉华筹措医疗费用之举无误。张志刚遗嘱形式合法,但基于错误事实认知,其有效性存疑。
法院判决张志刚遗嘱部分有效,夫妻共同财产约1000万元归李玉华,其余遗产由张志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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