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氢能与燃料电池重磅消息包括:清能股份推出5MW AEM系统,亿纬氢能发布AEM集中式制氢系统,重塑能源获批赴港上市“全流通”备案通知书,醇氢电动首支产业母基金成立,天合元氢签约澳洲首单氢交通项目,通辽市签约10GW风电制氢,并计划三年内投放两万台氢能汽车,13家电解槽企业竞标吉电盐城绿氢项目……
高工氢能具体精选11条氢能与燃料电池行业动态,涵盖企业动态、项目进展、政策及补贴等方面,详情如下:
企业动态
清能股份5MW AEM系统,引领1美元/kg绿氢时代
10月18日,清能股份在AEM电解水制氢技术研发方面再次取得重大成果,重磅推出5MW AEM电解水制氢系统 ,为全球客户提供高质、高效、成本可控的绿氢制取解决方案,引领全球绿氢生产成本迈入1美元/kg时代。
亿纬氢能发布AEM集中式制氢系统正式
10月18日,亿纬氢能AEM集中式制氢系统正式发布,并宣告公司国内首套百千瓦级AEM制氢系统平稳运行超2000小时。亿纬氢能百千瓦级集中式制氢系统(CSM系列)现已具备CSM20与CSM100两个平台,且基于两个平台可按需进行定制化配置,可覆盖5-500标方应用场景。
重塑能源获批赴港上市“全流通”备案通知书
10月18日,中国证监会国际合作司发布关于上海重塑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重塑能源)境外发行上市及境内未上市股份“全流通”备案通知书(国合函〔2024〕1960号),对企业境外发行上市及“全流通”备案信息予以确认。本次获批“全流通”备案信息是重塑能源三年多来四闯IPO后,朝上市迈出的最新进展。
一汽红旗研发总院首台燃料电池发动机试制成功
近日,红旗研发总院自主研发的首台CAPE6-070K-01燃料电池发动机在整车开发院试制部成功试制!该产品依托吉林省重大专项“耐低温长寿命燃料电池关键技术研究”项目开发,整机设计工况寿命8000h,体积比功率800W/L,动态加载速率50kW/s,可在-30℃实现30s快速冷启动,多项指标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醇氢电动首支产业母基金成立
近日,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与银河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宣布完成醇氢电动首支产业母基金合作协议签署。双方作为主要出资人将合作成立醇氢电动首支产业母基金,该基金主要围绕甲醇制备、甲醇加注、醇氢电动车辆推广及醇氢生态上下游产业链进行投资,母子基金总规模20亿元人民币。
项目进展
我国完成全球最远液态氢海运
10月22日中国海油对外宣布,随着“萨拉特货运船”经过超过万里的远洋航运,顺利抵达深圳盐田港,意味着全球最远液态氢海运示范项目成功完成,标志着我国跨入全球氢能长距离跨洋运输利用产业发展“先行先试”的新赛道。
天合元氢签约澳洲首单氢交通项目
10月18日,天合元氢与澳大利亚当地能源企业Line Hydrogen签署购销协议,将为其位于塔斯马尼亚州的氢能项目George Town Green Hydrogen Project提供碱性制氢装备和技术支持、安装调试、辅助运维等服务。
13家电解槽企业竞标吉电盐城绿氢项目
吉电股份盐城吉电绿氢制储运加用一体化(一期)示范项目电解水制氢设备招标发布招标公告。近日,本项目获得派瑞氢能、阳光氢能、隆基氢能、天合元氢、明阳氢能等13家电解槽企业投标。据悉,吉电股份盐城吉电绿氢制储运加用一体化(一期)示范项目电解水制氢设备招标工程制氢储氢部分规划设置8台 1000Nm3/h 的碱水槽,4 套分离装置,1套纯化装置,单台电解槽制氢能力应满足 1000Nm3/h,平均年制氢量 2000t。
通辽市签约10GW风电制氢,两万台氢能车辆
10月23日,通辽市人民政府与哈克雷斯新能源成功举行《“车-路-能-云”一体化项目》签约仪式。根据协议:哈克雷斯利用通辽风电绿色能源优势,推动氢能汽车列车的商业化运营。计划第一年投放三千台氢能双挂列车重卡,三年内投放两万台氢能汽车列车。建立氢能重卡双挂车场基地,建设多个线路多个公路港,实现“一箱到底,一票到底”的多式联运。
政策补贴
工信部:积极推动清洁低碳氢在工业领域应用
10月23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2024年前三季度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情况。发布会上,工业和信息化部新闻发言人、运行监测协调局局长陶青表示,绿色低碳是新型工业化的生态底色,将积极推动清洁低碳氢在工业领域应用。根据计划,工信部还将着眼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制定出台《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方案》,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上海临港启动2023年氢车应用场景建设奖励申报
10月21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正式印发了《关于开展2023年临港新片区燃料电池汽车应用场景建设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奖励标准如下:
1. 鼓励氢燃料电池汽车“多拉快跑”。行驶里程超过 1.25 万公里的中型货车、机场用车、港口用车,经认定后奖励 1 万元/辆;行驶里程超过 2 万公里的邮政物流环卫渣土车、中运量公交、8-12 米城市公交、10 米以上通勤客车,经认定后奖励 1.5 万元/辆;行驶里程超过2.5万公里的重型货车等,经认定后奖励2万元/辆。
2. 建设燃料电池汽车规模化运营平台。对经认定的燃料电池汽车运营平台,按照本年度运营费用给予最高不超过 10%、最多不超过 500 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