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年斯大林刚去世,苏共中央主席团(即苏共政治局)立刻要求安全部门提供有关在押“反革命犯罪分子”人数的详尽资料。1954年2月,苏总检察长鲁登科、公安部长克鲁格洛夫、司法部长戈尔申宁向苏共中央主席团联名递交了相关报告。报告中说,从1921年到1954年2月1日止,以“反革命罪”判刑的人数是3777380人。其中被处死刑的有642980人,被判劳改和监禁的有2369220人,被判流放和强制迁居的有765100人。在所有判刑人员中,对大约290万人的判决是由政治保卫局工作组、“三人审判组”和特别专案组等非常规司法机关做出的。剩下的90万人是由一般的法院、军事法庭和最高法院做出的。
1954年,苏公安部制订了一张详细的历年安全部门抓获和随后被判以各类刑罚人员表。按照这份表格,刚结束内战的1921年,被捕的全部人数是35800人,这里包含了所有的在押刑事犯罪分子,因为初期的苏俄公安、安全部门是不分开的。1922年和1923年的相应数字是六千人和四千八百人,1928年增加到3.3万人。这里面含有部分刑事和经济犯,如走私犯、贪污、受贿分子,反映了当时苏共党内的剧烈斗争。大大小小十几个派系之间的斗争越来越带有火药味,一些反对苏共中央多数派政策的党内干部被捕、被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