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打假人冠以“职业”是亵渎,有些只是搅屎棍

成廉评社会趣事 2024-11-22 03:23:53

最近良品铺子掺假、百雀羚被举报,两个品牌舆情事件,让人们再次聚焦“打假人”身上。

对于产品质量问题,深受其害的民众和网民对此是深恶痛绝,对于勇于站出来敢于披露,敢于面对“恶势力”曝光的人士,人们对此总是报以掌声。

但现在一些网络上的打假人,以“职业打假人”的人设出现,将打假变为职业,将打假作为了生意,名为打假,实为利益,为名为利,甚至敲诈勒索,则是成为了搅屎棍。

良品铺子被举报“‘桂香坚果藕粉’检测出木薯成分”“‘酸辣粉’未检测出红薯成分”等问题,最后被立案,最直接原因是打假人的举报,最后演变成良品铺子与打假人的相互硬刚,武汉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公告也没有用,被打假人质疑,引起更为深层次的对抗。

另外,百雀羚涉嫌添加禁用原料,也被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立案核实,举报答复书也广泛流传。后药监局于当晚发布消息称,调查后认定百雀羚不存在违规行为。

背后也被业内人士披露,此前就有多家媒体收到爆料并拿到了答复书图片,百雀羚实际上是被“职业打假人”盯上了。

我们不能否认打假人在对企业、市场监督上的作用,但用职业来冠名,则成为了亵渎,玷污了真正具有正义感爆棚的有志人士。

根据中国职业规划师协会的定义:职业是性质相近的工作的总称,通常指个人服务社会并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工作。

职业是用专业的技能和知识创造物质或精神财富,获取合理报酬,丰富社会物质或精神生活的一项工作。职业是人们在社会中所从事的作为谋生手段的工作;从社会角度看职业是劳动者获得的社会角色,劳动者为社会承担一定的义务和责任,并获得相应的报酬;从国民经济活动所需要的人力资源角度来看,职业是指不同性质、不同内容、不同形式、不同操作的专门劳动岗位。

从这个定义上来看,职业贵在“职业”。如果是职业打假人,就意味着以“打假”谋生,以“打假”为主要生活来源。

如果是这样,就变味了。

正如南方都市报所评论:“职业打假”却在不断变味,“打假”被一些人当成不正当牟利的手段——从对商品与服务瑕疵大做文章,到教唆诱导、恶意构陷,乃至伪造证据、敲诈勒索,一些“职业打假”失去了底线,突破了法律红线,走上绑架企业、扰乱营商环境的灰色道路。

对于企业的不良不法行为,公众都有权利进行监督、举报,企业也应该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和批评,严格遵守国家相关产品管理规定和质量要求。

打假人的出现,是一些企业自身问题和产品漏洞给了有心人机会,给了这些人生存的土壤。

我们也希望有更多专业、热心人士参与到打假公益行动中,但如果为打假而打假则必须严格规范。

一方面,我们任何人都不能替代国家职能部门的职权,更没有权利单方面为企业进行“违规”“犯罪”认定。

另一方面,打假人应该先自我规范,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我保护,不能陷入“乱打”“假打”“被打”境地。

再就是任何打假,都需要按照相关的流程、制度进行,否则只能成为市场的搅屎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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