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小常识:为什么执行《劳动法》有点难?

海宁的风 2025-02-12 17:05:06

《劳动法》是最贴近员工大众的一部法律,贯彻执行的难度其实不是很大,只要劳资双方共同遵守就可以了。《劳动法》作为一部国家层面推出的法律,它的威严性不容怀疑,只是人们在日常工作生活中感觉到,要真正完全地落实好《劳动法》,似乎有那么一点难度,其实还是和大家不熟悉《劳动法》、不善于运用法律来解决劳动纠纷有关,这里所指的“大家”,是指劳资双方。

据本人实际工作中的体会,下面来唠唠为什么大家感觉在日常的工作中,完全落实执行《劳动法》会有那么一些难度的缘故。

作为资方来说,他认为,企业的管理权在资方,所以企业为了企业内部进行有次序的管理,有权制定企业内部的相关规章制度,并根据企业规章制度来管理公司的员工,国有国法,家有家规,这当然没错。

但如果不熟悉《劳动法》和相关的劳动法律,企业内部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及企业内部对员工的管理与处罚条款,很可能与《劳动法》及相关劳动法律的条款相悖,造成无意识的触犯了《劳动法》。这在日常的劳动纠纷中,企业因为此类情况被法院判违法的事例也很多,大家也可以在网上去查找一些相关的案例。

在企业内部管理中,企业可以根据企业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一些内部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管理,但是这个规章制度的具体条款及涉及到罚款的理由、罚款的上限,必须与劳动法相符,否则就很容易使企业内部管理条例与《劳动法》相抵触,构成事实上的违反《劳动法》。

在这制定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及落实企业内部规章制度时,因为企业对《劳动法》及相关劳动法律不熟悉,有的时候企业内部罚款的随意性和管理上的随意性,就会造成违反《劳动法》的一些事件。比如,1、有些企业内部的罚款造成员工到手的实际工资还达不到当地最低工资上限;2、有些企业要求员工每周加班的时间超过了《劳动法》规定上限;3、有些企业随意对员工进行换岗,而不与员工事先协商;4、更有一些企业对不服从换岗的员工进行处罚,甚至因此让员工待岗下岗;5、企业为了规避解除合同的赔偿金,采用恶意手段逼迫员工自功辞职;6、一些企业对员工因工受到伤害的补偿不到位,不及时报工伤处理,导致员工利益受损。等等这一类的事大都已经触犯了《劳动法》,构成了违反《劳动法》的事实。

至于员工方面《劳动法》的理解和落实也存在误区,比如说,有些员工为了增加收入,主动要求加时加点加班;有些员工对企业不恰当的换岗不能认同,却不懂得用法律去维权;有的员工在维权方面不是依法进行,而是靠蛮力与单位死缠烂打;还有一些员工对公司的严格管理和随意罚款不满意,但是不知道如何去维权?更有些员工害怕丢到岗位而忍气吞声,事后却怨天连连,错过了最佳的维权期限。

还有一些员工,具有一定的维权意识,想在劳资矛盾上面进行维权,但是不懂得劳动仲裁以及法庭审案的时候需要收集相关的证据证词,导致在仲裁或者法庭审案的时候因为相关证据证实的缺乏而处于不利的位置,最后败诉。而有些员工因为不知道如何去维权,导致过了法律追诉期,这样也导致了维权的困难,从而使自己相当被动。

上面举例的这些,都是劳资方面对贯彻落实《劳动法》认识和执行上面的一些误区,从而使贯彻执行劳动法在具体的实行中产生了一定的难处。当然,在实际中,这些事例不仅仅限于此,可能还有许多其他方面类似的事例,在这里也就不一一列举了。

根据本人在企业数十年工作中相关的经验来看,为什么执行《劳动法》有点难?除了劳资双方对《劳动法》及相关劳动法律学习不够深入、理解不够深刻之外,还存在两个问题,就是:1、劳动部门对劳资双方关于《劳动法》教育普及的力度和日常劳动监察的力度不够;2、企业工会在劳资双方发生矛盾时,协调劳资双方矛盾的主动性和协调工作的能力不够。

生活是美好的,工作者是美丽的,随着依法行政、依法治国的日益深入,相信劳资双方在不断深学习中,能够深刻认识体会《劳动法》的精髓,并能更好的在实际的工作中贯彻落实好《劳动法》,从而在企业的运作中更重视《劳动法》的应用,企业内部的气氛也会越来越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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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用户17xxx88

用户17xxx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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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7 17:12

好多企业按当地最低缴费基数交社保和住房,未按工资全额为基数,更有大型企业大量用小时工,派遣工,两三月换一批,不用交社保和住房!!!为什么不跟个税一样,以工资全额为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