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四川少女上学路上被害,姐夫一句话引怀疑,警察:你在说谎

越山过去 2024-05-23 09:18:27

2012年12月1日,都江堰市民孙某家突然来了几名警察,警察给她带来一个噩耗,“你妹妹被杀了。”

孙某一听脑袋一片空白呆了几秒,才相信警察的话嚎啕大哭起来。

孙某的丈夫张某黯然神伤,轻搂着妻子低声安抚。

“请你们回忆一下,最后见到你们妹妹是在什么时候?”等孙某平静一些后,警察开始进行询问。

孙某泪眼婆娑地望向丈夫问:“你找我拿早饭钱给妹妹的时候应该是七点过吧?”

“对,就是七点过的样子。”

“拿什么早饭钱,请你们尽可能详细说一下。”警察感觉这个细节和案情有重大关系。

张某说:“早上七点过的样子,妹妹在楼下喊要早饭钱,我就从我老婆那里要了十元钱,从窗口给她扔下去。”

“你听到妹妹的声音没有?”警察问孙某。

“我还在睡觉,迷迷糊糊听到妹妹在喊我。我老公过来说妹妹没有早饭钱,我从衣兜里翻了十元钱给老公就又睡着了。”

“你睡得迷迷糊糊怎么知道是七点过呢?”警察追问孙某。

“妹妹每天都是这个时候出门去上学。”

“请你们再把时间回忆准确一点。”

“应该是七点半,相差最多几分钟。妹妹每天都是七点十几分出门,她出去了好一会儿才发现身上没钱回到楼下喊,算起来就该是这个时间。”

张某想了想肯定地对警察说。

警察表面上波澜不惊,心里却犯起了疑惑。

因为两人所说的时间,和尸体现场的初步勘验有很大的出入。

当天早上七点五十,都江堰110接到报警,一个农民在自己的地里发现一具女尸。

警察赶到现场,报案人说他一早到地里干活,看到一个穿校服的女孩倒在他地里。

他以为是哪家的孩子不小心摔倒在地里,赶紧上前想要救助。

哪知一靠近就看见女孩脸色惨白,一探鼻孔已经没有呼吸,吓得他赶紧拨打了报警电话。

警察看到女尸大约十三四岁,身穿着校服一只手旁还有个书包,很明显是个中学生。

法医初步勘验女孩是被人掐死,尸体除了颈部有勒痕,双手有控制形成的淤青,身上没有其他的外伤。

清晨下过一场雨,女孩身边的地面泥泞不堪,没有留下可疑的脚印。

而女孩虽然上衣被拉到胸部,裤子也被褪到膝盖处疑似遭到性侵,但周身没有接触地面的部位都比较干净,现场也没有任何搏斗的痕迹。

如果女孩是遭性侵后被掐死,那她本能的挣扎一定会在现场留下痕迹。

没有挣扎的痕迹,表明现场并不是杀害女孩的地方,只是抛尸的第二现场。

现场附近一个模糊的摩托车轮胎印也旁证了这一点。

警察从女孩书包里的作业本上,找到了她的姓名和所在学校的名称,才很快来到了孙某家。

当时法医在现场判断女孩的死亡时间不长,但肯定不是刚刚死亡,这个判断和孙某夫妻提供的时间有明显出入。

还有一点也让警察困惑。

如果孙某和她丈夫七点半还和女孩说过话,而女孩最晚是在七点五十分110接到报警电话时死亡,两个时间相差仅仅二十分钟。

就算女孩家距抛尸地步行只有十分钟的距离,二十分钟内完成杀人抛尸的可能性也不大。

可能性不大并不意味着完全没有可能,如果女孩拿到钱后,立刻被凶手杀害,然后用摩托运到抛尸现场,时间算起来还是来得及。

法医对死亡时间的初步判断,并非完全不会出错。

得到孙某夫妇的证词后,办案警察立刻回去向法医求证更为准确的死亡时间。

在法医室听完孙某夫妇的证词后,法医大声喊到:“他们说得不对,死者绝不可能今天早上七点半还在和他们说话。现在基本可以确定,死者的死亡时间是在昨天晚上。并且死者没有遭到性侵,现场死者的状况是不是凶手布置的假象,就不在我判断的范围了。”

死亡时间从尸体的僵硬度可以做出大致的判断。女孩尸体送尸检时,僵硬度已经过了巅峰期,说明死亡时间超过了十六个小时。

时间差距太大,到底是错在孙某夫妇还是错在法医勘验?

警察决定再次到孙某家询问。法医也开始对尸体做尸斑检测,以求从多方面印证死亡时间。

“今天早上听到你们妹妹的喊声,你们能确定吗?”

在孙某家警察的问题已不再纠结是不是七点半,而是要搞清楚法医鉴定已经过了死亡时间的人为什么还能发声。

“我昨晚打麻将凌晨一点才回来,今天早上睡得有点死,迷迷糊糊好像听到了妹妹的喊声。” 孙某的回答显得有些不确定。

而张某却相当肯定:“我可以确定,我还问了妹妹是什么事,又把钱从窗户给她扔下去,不可能会记错。七点半不说绝对准确,相差也不会太大。”

询问的警察回来后,法医告诉他们,“尸斑检测结果已经出来。尸体出现了大面积尸斑,按压过后不容易复原,说明死者至少死亡了十二个小时以上。”

“那有没有这种可能,凶手昨晚杀了女孩,今天早上七点半又冒充死者在楼下喊要早饭钱。”一个警察推断说。

另一个警察马上反驳说:“据了解死者是典型的乖乖女,每天下午放学六点半到家基本就不再出门,昨晚在外面被杀的可能性很小。

死者的姐夫也说,昨晚九、十点还看见死者房间亮着灯,不可能有人在外面杀了她,第二天一早又冒充她在楼下喊。

再说按死者姐夫的证词,他应该两次从窗口看到了死者,是不是外人冒充他不会认不出来。

如果法医鉴定无误,很有可能死者的姐夫是在说谎,而死者的姐姐睡得迷迷糊糊,很容易被死者的姐夫误导。”

“现在还不是下结论的时候。我们一旦怀疑错误,会给死者的家庭带来二次创伤,还是等进一步确定死者的死亡时间再说。”

案件的负责人做出了指示。

第三次尸检,都江堰市公安局专门请来成都的法医专家,和都江堰的法医一起检测尸温。

尸体的温度是尸体死亡时间的重要证据,人在死亡后体内造热功能停止,身体温度逐渐下降,直到成为一具冰凉的尸体。

尸温可以从肠道检测,也可以从内脏检测。从肠道检测更便捷,也不会破坏尸体。

经过成都市市局法医专家的共同检测,女孩的死亡时间可以确定为头天晚上九点左右。

三次尸检都说明,死者的家属说了谎。

孙某头天晚上打麻将到凌晨一点有很多证人,她没有作案的时间。警方于是把死者的姐夫张某列为了重点嫌疑人。

这个时候,警方还不打算正面审问张某,而是向死者家属提出对尸体做解剖。

听到警方的要求,孙某和张某一开始强烈反对,孙某不愿意妹妹死了还要挨刀。

可是孙某也想尽快抓到凶手为妹妹报仇,这让她陷入了左右为难的困境。

孙某的父母在外打工还没有赶回来,孙某迟疑不决,打电话给父母商量。

一家人相互倾诉了很久,最终还是决定同意警方解剖尸体。

尸体解剖能够提取死者胃里的残留物,这又可以进一步确定死者的死亡时间。

法医从死者胃里提取的300克残留食物物,符合死者姐姐、姐夫提供的案发当晚食谱。

而残留物的食糜程度,证实死者大概是在用餐三小时后死亡,这个时间和之前三次尸检判断死者死于头晚九、十点相吻合。

死者的死亡时间进一步确定,充分说明死者是死在家中。警方再无顾虑,对死者的家进行了勘验。

警方从死者家中的一个枕头上,发现了黄色液体留下的痕迹。

这种痕迹像是人的口腔分泌物,但并不是口水。只有在人脸部、颈部受到外力强烈挤压时,才会分泌出这种液体。

死者被人掐死,正好符合枕头上留下的疑似体液痕迹。

警方以此为依据,对死者的姐夫张某进行了身体检查。

在他身上,警方发现了多处抓痕,张某的嫌疑进一步增大,警方于是从他指甲缝中提取DNA 检材,用于和死者的DNA做对比。

检测结果显示,枕头上的黄色分泌物是死者的体液,张某的指甲缝里也留有死者的DNA。

在这些证据面前,张某不再编谎话,彻底交代了他的作案过程和作案动机。

张某不是本地人,和死者姐姐结婚后,才把户口迁到本地。

作为外地人,张某在都江堰没有自己的亲朋,他学历低也没有一技之长,再努力也找不到一个好工作。

收入微薄让他这个上门女婿在家里毫无地位,每天累死累活回来,还要给全家当免费保姆,不仅被全家人呼来唤去,而且家里不管哪个情绪不好都会拿他当出气筒。

案发那天下班回来,张某感觉特别累,就只简单做了两个菜侍候姐妹两吃饭。

孙某一看桌上的菜,马上冷下脸数落张某偷懒。

死者在父母、姐姐的影响下,对张某这个姐夫也毫无尊重可言,见姐姐数落张某,也习惯性跟着姐姐对张某说了几句伤人的话。

张某表面上一如既往地隐忍,可那天晚上他的忍耐达到了极限,屈辱和怒火被他死死压住。

直到孙某出去打麻将,他内心的各种负面情绪还在不断发酵膨胀。

到晚上九、十点,张某被憋得快要爆炸,他必须要找到一个宣泄的出口。

“我当时并不想杀人,只是想教训一下小姨子,让她以后不要再轻贱我。”张某对审讯他的警察说。

可是以死者养成的习惯,不可能接受张某的教训。

而且当张某面容扭曲地出现在死者面前时,死者还居高临下地质问他想干什么。

张某对死者动手时,死者一个小孩子依照平时的经验,根本想不到会有危险, 不仅激烈反击还大声呼救。

怒火和惊慌交织在一起,让张某死死掐住了死者的脖子,然后又把她压在身下,抓过一个枕头盖住她的脸,直到她完全没有动静后才松手。

杀了人张某拿着死者的书包,用摩托把死者载到附近的农田抛尸,并制造上学路上被性侵杀害的假象。

第二天到死者平时上学的时间,张某按设计好的谎言,叫醒孙某称死者要钱吃早饭,诱导孙某以为听到了妹妹的喊声。

警察上门询问,孙某才会说起妹妹早上要钱的事。

不断给家里人无理加压是件很危险的时,给家里最强壮又最沉默的人无理加压就更危险。这个案子的教训,值得一些类似的家庭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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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山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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