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被撞坏了,如果是对方全责,需要赔偿修车的所有费用,无论是原车带的还是后来自己加装的,都要赔偿。但是还有一个隐形损失是很多车主比较纠结的,就是车辆的贬值。车辆发生事故,那就变成一辆事故车,如果撞到了要害部位,就会变成大事故车。车辆一定会发生贬值的,将来卖车也不好卖,即使卖出去了,也是按照事故车的价格,肯定会少卖很多钱,这就是车辆的贬值损失。那么在实际的事故案例中,当我们索要贬值损失的时候,为什么一般都要不到呢?即使走法律程序,也很难被支持呢?
因为现在我国并没有明确统一的法律法规对车辆贬值损失的赔偿做出具体规定。虽然车辆被撞,贬值损失确实存在,但无论是交通法还是其他法规,都没有明确要求需要赔偿的。就如同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发生事故,责任是五五分,机动车要赔偿非机动车,但是非机动车不需要赔偿机动车,哪怕是车辆有损坏。
法律的基本理念是,赔偿这种事故车的财产损失,更倾向于赔偿直接损失。而车辆贬值属于间接损失,不支持赔偿。有一点原因是车辆贬值损失是一个相对抽象和复杂的概念,并没有具体的标准,很难去量化,也就不知道该赔多少。比如撞击部位不同,严重程度不同,损失的金额不一样。包括你什么时候卖车,也是损失不同,现在就卖掉还是再用上十年卖掉,损失也大不相同。只要不卖,也就无法谈损失了多少钱。
即使现在有专业的二手车评估鉴定,但评估人员以及评估方法不同,考虑的因素不同,得出的结果会有很大差异。这个机构的人员评估贬值了5000块,另一个机构人员评估贬值了3000块,差异不少。因此贬值损失的评估往往存在较大的主观性和不确定性,也就没有赔偿金额的依据,所以从法律层面上说,是不支持的。当然,在实际案例中,如果车辆很新,比如刚提的新车就被撞了,且根据鉴定机构出具的意见,确实存在较大贬值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支持车辆贬值损失。
实际上,如果有政策支持赔偿贬值损失,那么这部分赔偿也应该由保险公司去支付。这样又会影响保险公司的业务发展,保险公司的赔偿一定会大幅度增加,因为只要发生事故,一定都会去索要贬值损失的。即便事故较小,根本没有影响,很多人也会出现扯皮现象,车被撞了就应该给额外的赔偿。
这样不仅保险公司很难处理,就连交警也很难判定,引起各种不必要的纠纷,浪费司法资源。原本简单的事故,修车赔偿就完事了,结果被撞车辆非要其他赔偿,简单的事故处理变得复杂繁琐。这样会加重每个驾驶员的负担,导致事故处理非常麻烦,社会运行的总成本增加,不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
如此一来,车辆的保费也会大幅度增加,最终还是相当于由车主自己买单,所有车主都要付出很多。这对于那些驾驶习惯良好,技术高超,经验丰富,事故发生率低的车主就很不公平。自己好几年都不发生事故,也得不到别人的赔偿,白白多拿了增加的保费。
所以说,一方面贬值损失难以计算,总不能大约赔付,这样双方也很难达成一致。另一方面,不支持贬值损失,也是社会经济因素的考虑,使事故处理更加简单化,减少潜在的经济损失。不能为了一点点的贬值损失,去浪费大量的人力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