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逻辑第121天:误用否定

郑懿 2023-10-31 11:3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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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我日更的第225/300天

误用否定

直言判断(性质判断)有两种联项,“是”和“不是”,分别表示肯定和否定的意思。

如果弄混了,在需要表示肯定的时候,表示了否定,就会造成“误用否定”的逻辑错误。

一般情况下,表示肯定很简单,就是直接说某人某事有什么性质、状态就可以了。

比如:

小明是小学生。

中国是亚洲国家。

江苏省会是南京。

但如果句中涉及到双重否定、三重否定,或者其他情况时,就容易出现“误用否定”的错误。

双重否定

小王喝醉后总是撒酒疯,但他不记得了,总是否认他没有撒过酒疯。

既说“否认”又说“没有”,双重否定,就是说有。

但小王自己是不记得的,与开头说的矛盾了。

自学考试时要注意,避免别用各种手段作弊。

“避免别”表示双重否定,把“避免用各种手段作弊”的意思否定了。

三重否定

老鼠是四害之一,谁也不能否认它对人类健康没有危害。

句子的愿意是“老鼠对人类健康有危害”,但连用了三次否定(不能否认...没有),导致实际意思与原意不同。

前后照应不周

能否实现全部人民脱贫,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标志。

判断的主项包括“能否”两个方面,谓项却只包括“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标志”一个方面,主项否定的方面无法对应谓项,犯了“照应不周”的逻辑错误。

特殊情况

有些时候,前后两面承接的情况是允许的,因为有些词的词义具有中容性,与两方面都相关,使用范围较宽,比如“关键”“关系”等词。

跑步成绩好坏关键在于科学训练。

能否取得本科学历及学位证书关系到公务员考试的资格。

如果出现不确定情况的表述,但符合实际、合乎事理,也没有逻辑错误。

外星人能否找到是很难预测的。

自学逻辑,欢迎交流探讨。

我是郑懿,陪你一起持续进步。

部分内容引自《咬文嚼字的逻辑》李衍华(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19年7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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