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龙勿用、见龙在田、飞龙在天——魏舒与蔡墨有关龙的精彩对话

伯虎 2024-10-28 09:40:47

周敬王七年(前513年)的秋天,有龙(也许是自然事件,比如闪电;也许是体型庞大的爬行动物,如鳄鱼、蜥蜴之类)出现在了晋国旧都绛地的郊外,很快,晋国执政魏舒也知道了这件事,于是专门就此事向晋太史、著名的《周易》学者蔡墨(又名史墨、蔡史墨、史黑、史黯)请教有关‘龙’方面的知识。

魏舒召见了蔡墨后,对他询问说:

“我曾听说,在虫类之中,没有比龙这种动物再聪明的了,因为龙是不能被人所活捉的。之所以说龙很聪明,就是这样的原因吗?”

蔡墨回答说:

“其实是人不聪明,而不是龙聪明;古代人曾经有养过龙的,所以之前的夏、商两代有豢龙氏和御龙氏家族。但现在的人们已经不会养龙了,所以龙也就少见了。”

魏舒接着问:

“这两家(豢龙氏和御龙氏)的事迹,我也曾听说过,但不知道他们家族的来历,这其中有什么说法没有?”

蔡墨接着回答说:

“过去,在帝舜在位的时候,有飂国的国君名叫叔安,他有一个后代叫董父的,因为自小就很喜欢龙,并且能够了解龙的生活嗜好、习性,还能好好地喂养它们,所有龙主动去他那里,前前后后有很多条,他也就顺势驯服饲养了这些龙,用来侍奉帝舜。帝舜因此赐他姓为‘董’,氏名则叫豢龙氏,封给他鬷川的封邑,现在的鬷夷氏就是他的后代;而因为豢龙氏的缘故,从帝舜时候起,世世代代就有以养龙为业的家族了。

到了夏后(夏朝国君)孔甲时,因为他顺服于昊天上帝,所以天帝赐给了他驾车的龙,分别养在河水(黄河)、汉水中,每处各两条,一雌一雄。孔甲本人不会饲养龙,而当时他又没有能在第一时间找到会养龙的豢龙氏家族成员,只有陶唐氏已经衰落的后代名叫刘累的,曾向豢龙氏学习过驯龙;因此孔甲让刘累来负责饲养这两对龙;刘累奉命承担起重任,帮夏后氏饲养了这几条龙,以此来事奉孔甲,。

因为刘累的养龙功劳,所以夏后孔甲特别嘉奖他,赐其氏名为‘御龙氏’,用他来代替豕韦氏(即陶唐氏大宗)的后裔。后来,刘累所养的龙中的那条雌的突然死了,他就偷偷地把龙肉剁成了肉酱、做熟后送给孔甲吃;孔甲吃了(龙肉)后觉得很好吃,又让刘累去再找些来吃。但刘累已经找不到别的死去的龙了,又害怕孔甲会因此而迁怒于他,于是弃官逃跑,带着家族迁到了鲁县居住,我们晋国如今的中军佐家族(即范鞅的范氏),就是刘累的后代。”

对蔡墨的话,魏舒有些不解,于是再问:

“既然之前都有豢龙氏和御龙氏这两家养龙的家族,他们也有后裔流传在世,可现在为什么没有了会养龙的人了呢?”

蔡墨继续回答说:

“每个存在的事物,都有管理它的专门人才、以及修治它的特别管理方法,这些专门的人才早晚都在考虑如何正确地对待自己的本职工作之事。因为他们知道,一旦失职造成损失的话,可就要丢掉自己的性命了;即使不因失职而丧命,最轻也会丢官,不能再吃国家的俸禄。管理专门事务的官员们,他们的家族世代要从事他们所擅长的工作、不能断绝,那他们所管理的事务或者牲畜才会正常地、长久地存在。

如果管理专门事务的人不专心对待自己的职责、丢掉或者消灭了他们所应管理的事务及牲畜的话,那它们(指物品或者牲畜)就会自己消失、或者失去了繁衍成长的能力。因此,国家有职掌五行(金、木、水、火、土)的官员,叫做五官,他们的子孙后代都是一代一代地继承家族姓氏和所承担的管理重任,他们的封爵都是上公,所祭祀和管理的都是贵神;要在土地神、五谷神(即社稷之神)和五行之神的祭祀中,对他们加以尊敬和崇奉。

五官之中,金官之长叫蓐收、木官之长叫句芒,水官之长叫玄冥,火官之长叫祝融,土官之长叫后土。而龙是属于水中所生的动物,现在水官都已经被废弃了,所以龙就不能再被人活捉了。

不然的话,《周易》中有‘乾卦’、其初九的《姤》‘爻辞’说:‘潜伏的龙不被使用’(潜龙勿用);其九二的《同人》‘爻辞’说‘见到活着的龙在土田里’(见龙在田);其九五的《大有》‘爻辞’说‘飞舞的龙在天上’(飞龙在天);其上九的《夬》‘爻辞’说‘伸直身子的龙有所悔恨’(亢龙有悔);其用九的《坤》‘爻辞‘’说‘见到群龙没有首领,吉利(见群龙无首、吉)’;而《坤》卦变成《剥》卦后说‘龙在野外交战’(龙战于野);如果著写《周易》的先代圣人(指周文王)不是早晚都见到龙,那谁又能够如此熟悉地说出它们的各种生活状态呢?”

魏舒听得很入神,但也有些不了解其中的史实,于是再问蔡墨:

“那么,在土地神、五谷神庙(即社稷之庙)里受祭祀的五行之神,又是哪一代帝王的五官呢?”

蔡墨回答说:

“少皞(即少昊金天氏,黄帝长子)有四个叔父,分别叫做‘重’、‘该’、‘修’、‘熙’;他们能够管理金、木、水这三行,于是昊天便派重做句芒(木官之长),该做蓐收(金官之长),修和熙一起做玄冥(水官之长);他们的后裔世世代代不失自己家族的职守,因此才帮助穷桑氏(即少皞氏的直系后裔家族)获得了成功,这就是五行中的三种祭祀之神。

另外,颛顼(即高阳氏,五帝之一、黄帝之孙)有个儿子叫做‘犁’,因为能管理火,所以受昊天之命做了祝融(火官之长);共工氏(炎帝后裔)有个儿子叫‘句龙’,能管理土地,所以做了后土(土官之长),这是五行中另外的两种祭祀之神。

因为后土是享受五行祭祀的土官之长,能管理土地,因此他同时也做了土地神(社之神);而与土地神对应的是五谷神(稷之神),那是管理田地耕种的官员之长,烈山氏(连山氏,一般就是指炎帝神农氏)有一个儿子叫‘柱’,因为会管理耕作所以做了五谷神(稷之神),从夏代以上进行祭祀时是以他为五谷神来祭拜;我王室(指周王室)之祖后稷(即弃,帝喾之子,周朝的始祖)后来也因善种稼穑、教民耕作而成为了五谷神,从商朝以下就以他为五谷神(稷之神)来进行祭祀了。”

在蔡墨的详细解答中,魏舒终于搞懂了‘龙’以及养龙家族的历史传承故事,同时也知道了五行之长各自的名称和来历,这对他之后继续执掌晋国军政大权,是非常有帮助的(可以从中汲取各种教训和知识,以运用到治理国家的各项措施中去。)

也在这一年、即周敬王七年(前513年)冬天,晋上军佐赵鞅、下军将中行寅奉执政魏舒之命,带着军队在汝水的岸边修筑城池;同时,他们还向晋国国人们征收了一鼓(四百八十斤)生铁,以用来铸造大鼎。

赵鞅、中行寅还在铸造大鼎时,在鼎身铸上了当初士匄(即范宣子,士匄去世后谥号为‘宣’,而士氏封邑在范,所以他在身后被称为范宣子)在世并担任中军将时,所拟定并制做的晋国最新的刑书;而这座铁鼎,也叫“范宣子刑鼎”。

当年,也就是周灵王二十二年(前550年),这一年的初冬,时任晋国执政正卿士匄奉国君晋平公之命,率军平定了弃国流亡后勾结齐国、返回晋国发兵作乱的‘栾盈之乱’,攻克栾氏封邑曲沃、尽诛包括家主栾盈在内的栾氏一党。

自此,士匄清除了自己执政朝堂的最大政敌栾氏,并与中行氏、魏氏、赵氏、韩氏、智氏等晋国其他卿士家族形成了暂时的同盟关系,牢牢地把持着晋国朝政;而稳固了执政地位后,士匄就开始在晋国内部推行新的‘刑书’,以为自己执政地位的最大助力。

从晋国始祖唐叔虞受封诸侯以来,晋国先后已经有过五部‘法典刑书’,历代晋侯以及执政卿士们都以它们为法律准测,施行于国内,维持高高在上的贵族统治;在此期间,晋国的‘法典’也在不断地完善和改进中。

当初,周武王之子、周成王之弟叔虞在周成王十年(前1033年)被兄长周成王封于唐地,以国为名,称‘唐叔虞’,这就是晋国的始封君(后来在第二代晋侯燮之时,晋国从唐地迁至晋水之侧,所以改国号为晋)。

根据《左传》中的记载,唐叔虞‘命以《唐诰》而封于夏墟’,就是说周成王给唐叔虞赐下了《唐诰》法典,让他以此受封建立唐国(晋国);《唐诰》也是晋国的第一部法典刑书。

《唐诰》在晋国被沿用了大约四百年;期间晋国经历了平王东迁、曲沃代翼、骊姬之乱等等重大历史节点。直到周襄王十九年(前633年),已经即位四年的晋国国君、一代诸侯霸主晋文公为了更定晋国的各项军事政治制度,于是在被庐举行大蒐礼,‘作三军、立六卿’、‘设执秩之官、为被庐之法’,重新确立了晋国新的政治秩序和军事架构。

被庐大蒐礼,是晋国二百年霸业的开端,也是晋国律法史上的第一次重大变革。从这时起,晋国第二部法典‘被庐之法’就取代了之前的‘唐诰’,成为晋国统治阶级所倚仗的最新治国之法。

但‘被庐之法’并没有在晋国施行多久,周襄王三十一年(前621年),晋襄公先在夷地举行蒐礼,以狐射姑为中军将,后来又改蒐礼于董地,改任赵盾为中军将。而赵盾上台之后,对晋国之前的‘被庐之法’再次进行了修改,并使之成为晋国的朝堂常法。

因为赵盾谥号为‘宣’,所以他所修改后的法典,就起名为“赵宣子之法”;这也是晋国的第三部治国法典。

但赵盾主持修订的“赵宣子之法”仅仅实行于他执政的时期以及后来很短的一段时间;周定王六年(前601年),执政二十年的赵盾去世,一年后晋成公也薨逝,晋景公即位;因为晋景公对赵氏(赵盾的几个弟弟及其大宗家族,并不包括赵盾之子赵朔家族)在国内的专横跋扈之举很是不满,所以连带对赵盾主持制定的‘赵宣子之法也产生了恶感,想要废止此法、改行新法。

周定王十四年(前593年),晋景公派大夫士会出使王都雒邑、朝拜周天子,并向王室提出查阅《周礼》原本,想要按照《周礼》的规章制度,‘讲聚三代之典礼、修执秩以为晋法’;而士会在详细查阅、记录了《周礼》相关内容后,回国后便依据《周礼》制定了新的晋国法典,交晋景公审定颁行下去、取代了‘赵宣子之法’;这就是晋国的第四部治国之法。

因为士会封邑在范地(士会就是士匄的祖父),其谥号为‘武’,所以他负责制定的法典就被命名为‘范武子之法’;而晋景公废‘赵宣子之法’、立‘范武子之法’,目的就是为了尊崇晋公室而打压抑制诸卿大夫(尤其是赵氏大宗)。

周简王三年(前583年),做好了周密准备的晋景公就是依据‘范武子之法’的内容,与卿士栾氏、郤氏一起出兵攻打‘作乱’的赵氏大宗,制造了‘下宫之难’,将赵氏大宗诛灭殆尽。

‘范武子之法’制定并在晋国内部实行之后,晋景公依靠该法出兵诛灭了赵氏,晋厉公又以此除掉了骄纵跋扈的郤氏三卿(郤錡、郤至、郤犨),灭强卿郤氏;可公室的不断出手打击卿族,也遭到晋国其他强卿的强烈反击,栾氏家主栾书就联合了中行氏家主中行偃,发动政变弑杀了想要一统国家大权、逐个清除侈卿家族的国君晋厉公。

晋厉公遇弑后,栾书与中行偃从王都雒邑接回了晋襄公的曾孙公孙周,将其立为新君,即晋悼公。

而晋悼公在周简王十三年(前573年)正式即位后,为了缓和晋国贵族统治阶级内部的矛盾,消除自晋景公晚年以来的紧张君臣对峙局势,于是主动对卿士大夫们作出了一些政治上的让步,再以贤臣士渥浊为晋太傅,主持修订了‘范武子之法’,取消了其中一些加强公室权力、打压卿士利益的内容。

士渥浊在‘范武子之法’的基础上加以修订、删减后所制定的新法,就是晋国的第五部法典,也叫‘士渥浊修法’;但这不是它的真名,晋国第五部法典的具体名称,现在已经不可考了。

‘士渥浊修法’制定后,在晋国又使用了二十余年;然后,就是前文所说的——周灵王二十二年(前550年),晋国执政士匄开始在晋国推行新的‘刑书法典’,以作为自己执政地位的助力之事了。

有关晋国第六部‘法典’——‘范宣子刑鼎书’的制定和公布过程,下一篇文章继续讲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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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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