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认为,南街村明明是在以市场经济模式运行,为什么还说在他们在大搞集体经济呢?这似乎存在一定的认识偏差,与集体经济对应的应该是私有制经济吧,因为集体经济属于公有制经济的一种形式;而与市场经济相对应的应该是计划经济。集体经济以市场经济方式运作并不相冲突。
集体经济更是一种分配方式,与私有经济相比更有利于农村老百姓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集体经济中集体成员至少拥有三种利益分配方案。比如同样一座价值1000万的工厂,集体成员首先是这座工厂的权属拥有者,如果工厂变现,所有集体成员都有公平的资产分润;其次,集体成员在工厂做工,同样会获得劳动报酬;其三,工厂利润,也就是大家说得剩余价值,集体成员可以获得分红,因此该工厂所有集体成员都是股东。可能有人说,这个分得多,那个分得少,集体主义不是平均主义,依然是按劳分配。
同样这样一座价值1000万的工厂,如果属于私有企业,工厂工人除了能拿到做工报酬外,其余的与工人有什么关系呢?工厂资产和利润都是属于企业主,这是天经地义的事。农村集体工厂还有一个非常明显的优势,那就是就近工作,无论是南街村也好,还是其他村的村办企业也罢,当地村民都不用在外奔波。
现在提出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依法出资设立或者参与设立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所以,南街村的集体企业就是一个市场主体,以市场经济运作方式参与市场竞争,这没有任何问题。
其实,大家细细了解就会发现所有依照集体模式发展的村落,他们都是以企业承载村内经济发展和在市场获取利润,然后将获得的利润进行二次分配,村民既能享受到现金分红,也能享受到各种福利,比如就医、就学、养老等等。曾经有人就说过,像经营企业一样经营一个村庄,所有农户都是股东,所有农户都能分红,所有劳动力都能自由务工。这样操作的前提就得是集体经济,单家独户经营能成吗?
现在人们的思想是多么的割裂,一边对身上的“三座大山”深恶痛绝,教育、医疗、养老压得普通老百姓喘不过气来;一边对实现集体富裕的模式进行坚决抵制,集体就是致贫之道。两种思想激烈交锋,总有论明白的一天,希望不太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