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义乌市自然资源征收中心发布义征告〔2024〕95号公告。
省政府于2024年11月29日作出的浙土字(330782)A[2024]-0011号《审批意见书》,审批同意义乌市2024年度计划第十四批次建设用地。
义东北物流中心(福田物流园区)阳光大道以西、龙岗路以北地块一项目,土地用途为物流仓储用地、防护绿地。
六石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洛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面积为20.6409公顷,农用地(除林地外)12.4943公顷,建设用地4.5894公顷,未利用地0.2429公顷,林地3.3143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