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初中生杀死同班同学后,冷静沉着,法律能严惩吗?

青岛看窗 2024-03-31 01:25:39

真是不可想象!今天我们来分享一例震惊全国网友杀害同班同学的三名初中生,也让受害者的家人深陷悲痛之中。事情从今年3月10日说起,河北省邯郸市肥城区一名13岁初中生王某被张某某、李某某、王某某三名同班同学活活打死,面部被他们用铁锹砸得面目全非。三名初中生作案手段残忍,在杀死人后,冷静沉着,一点没有杀人后的恐惧感。

据被害学生王某的姑姑回忆,当时孩子失踪后,家人四处寻找。就到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家里去问孩子去向,犯罪嫌疑人张某某还躺在床上,一脸不屑一顾的样子。还不断说假话,误导家长寻找孩子的方向。

最后,家人在没有找到孩子的情况下,于当晚报警。警方也找到犯罪嫌疑人,开始不承认。在看到监控视频后,这三个人才供出作案动机。经他们指认,受害者的尸体被埋在一个废弃的蔬菜大棚里,距离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家里只有一百米的距离。

据了解,这三名杀人的初中生均满13岁。看到这里,我们相信,这三名初中生虽然只有13岁,但是心理素质和作案手法老练,一般成年人犯罪都没有这样的心理素质。

而受害者初中生王某的父亲也透露一个信息,之前孩子说不想上学,他也没往心里去,后来才知道,孩子被这三名同班同学长期霸凌。

对于这位父亲的悲痛和后悔,现在说什么都晚了。这里也提醒我们家长,在孩子学习和生活状态,一定要及时跟进和沟通,关注他们的身心健康,让他们健康快乐成长。以免再次发生这样的悲剧。

我们现在不知道这三名杀人的初中生为什么要用如此残忍手段对待自己朝夕相处的同学,为什么他们对待一条鲜活的生命如同草芥,态度也如此冷漠,这也是我们需要从他们的心理状态、社会层面深入思考。

现在人们最关心的是,法律如何严惩这三名初中生,有的网友气愤地认为,这么残忍的做法,应该判处死刑。但是,从目前刑法来看,三名13岁初中生是不可能判处死刑的。前几年,大连发生的“13岁男孩杀死10岁女孩”,因为没有满14周岁的年龄,所以男孩没有追究刑事责任,只是收容教养了三年。张律师,针对三名初中生残忍作案,杀死同班同学的案例,请您从法律角度发表一下您的观点。

青岛市市北区法律文化研究会会长张振海表示,事实上,在之前“大连13岁男孩杀害10岁女孩”等多起极端个案中,公众已经多次看到这种反差。而每一次,希望加大对未成年人犯罪惩戒力度的呼声都会更加强烈。

立法机关顺应未成年人犯罪形势变化,于2020年12月通过《刑法修正案(十一)》,将刑事责任年龄从14岁降到12岁,规定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所以,这三名犯罪嫌疑人年满13岁,残忍杀死同班同学,要负刑事责任。有的网友认为,三名初中生作案手段残忍,态度冷漠,比起成年人作案都老辣,应该对他们判处死刑。但从现行《刑法》来看,这三名初中生判不了死刑。《刑法》第十七条还规定,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刑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所以,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三名杀死同班同学的初中顶格处罚的话,就是无期徒刑。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我们不希望这样的悲剧再次发生,法律的严厉制裁只是震慑那些图谋不轨的人。我们的家庭、学校和社会,以及相关部门应该加强和关注未成年的成长和教育,特别是家和学校,应该密切沟通,防范于未然,杜绝类似悲剧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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