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理财经理侵占老年人理财资金230万元,获刑5年6个月

白容看商业 2025-03-08 16:13:12

现在大家理财意识都较强,都希望获取风险低且较高收益的理财投资,这点对于拥有较多富余资金的老年人而已更是如此。再加上当前各家银行对财富管理业务的重视,经常会推出各类五花八门的理财产品。

面对如此多的理财产品,广大投资者该如何办?本文旨在通过一个真实案例,本着防人之心不可无的原则,告知广大理财投资者必须要养成的一个习惯:定期查询自身理财资金情况。

吕某是甲银行支行员工,在支行担任理财经理、客户经理期间,利用老年人客户刘某的信任,于2017年6月9日至2019年8月30日,由其操作为刘某购买理财,在刘某等待办理业务期间,吕某采用先购买理财然后赎回的方式,先后六次将刘某理财资金转入自己或自己控制他人账户,涉及理财资金229.67万元。

2023年8月,客户刘某亲属郑某到银行调取流水后,才发现钱早已被吕某转走,均用于吕某归还个人钱款和大额消费,直至案发吕某未退还。

2023年10月14日,吕某被刑时拘留。

法院认为,刘某购买理财后,此款便由银行占有、使用与收益,吕某实施犯罪行为时所侵犯的是所在银行管理使用的合法财产,且吕某的犯罪行为之所以能够得逞,正是基于其是银行员工并担任理财经理的职务。

2024年12月,法院一审判决:吕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处罚金十万元,责令吕某向甲银行某支行退赔229.67万元。(注:这个判决也说明投资者刘某的利益将会由甲银行赔付)

案件三言两语

针对上述案件,笔者需要对广大投资者说的一句话:理财购买后,一定要独立自身去及时查阅理财资金购买情况,之后也要养成定期理财情况,掌握理财资金变动情况。

试想下,如果刘某能在第一时间查阅理财购买情况,那就不会有后面的情况,怎么也不会等到六年后才发现吕某挪用了其理财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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