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并不是最近才提出,而是国家提出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时就有了,大家可以看看,小岗村的集体经济就是当时发展起来的。也就是说,要求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任务已经很多年了,有的村相宜积极,上级支持,效果挺好,村民已经享受到了“村民变股民”带来的红利;而大部分村发展缓慢,除了本身资源限制外,不可否认与当地领导决策也有一定关系。
在开展乡村振兴工作过程中,曾经有部分村干部提出这个壮大集体经济的办法,即乡镇街道可以将一些小工程,比如农村修修补补的小项目,因为这些项目乡镇一级拥有主导权,不需要走招投标程序,只要能按时按质完成工程任务,符合审计标准就可以的项目交给村集体实施。
村集体都成立了集体经济合作社,作为市场主体,实施一些农村小工程是没有问题,也能为集体经济赚取一定利润,可在很多地方行不通,乡镇一级领导不同意。为什么呢?在中部某个村,村内的一段沟堤被洪水冲塌方了,需要维修,长度有30米左右,高5米多,堤宽1米。听说县水利部门批准了10万元的维修费已经划到了镇上,村支书和村长多次找到镇书记和分管水利的副镇长沟通,希望他们能将这个维修工程交给村合作社实施,可以给村集体带来至少3万元的利润。
维修沟堤很简单,石料可以在沟边和沟中间就地取材,不需要额外花毛石费用,节约开支,只需要支付机械、水泥和人工费就差不多。可是无论村支书和村长怎么说,领导就是不同意。某天,村支书接到到村民通报,维修队已经进场了,村干部竟然不知道。原来维修队老板是领导的熟人,与村支书他们也熟识。不好将事情闹大,最后不了了之。
另外有个村的公路因长时间雨季,塌方了20多米,堵在公路上的土方差不多有200多方.考虑到需要清淤和重修护坡,申请了2万多元的维修费。最后县级交通部门批准了,将维修费划到了街道,但最后并不是村合作社出面维修,而是被街道承包给了其他人。这个小工程能赚到的钱不多,可能就几千块钱而已。
不难看出,村干部提出的办法虽然在村干部眼里行得通,可在某些领导眼里就行不通,他们给出的理由是不符合程序和要求,至于什么程序、什么要求下面也不清楚,反正最后的结果是私人赚钱了,村集体经济没有一分收益,村干部还得去服务,老百姓开骂村干部。
有网友就指出,在乡镇一级有熟悉农村事务,对农村有一定感情,希望农村改变现状的领导,他们是主张将类似的小工程交给村集体实施,既能保证工程质量,也能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可他们说不不算。